为切实抓好中共中央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区委党史研究室召开《条例》专题学习会,提出“四项举措”,抓实《条例》贯彻落实。一是集中学习研讨。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原原本本学《条例》,切实把《条例》学深悟透,系统把握。二是开展学习宣传。结合开展党史“七进”活动,做好《条例》的学习阐释和宣传宣讲,为《条例》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三是配发学习资料。围绕《条例》的第三章,即“党史学习教育的内容”发放党史学习资料,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四是印发学习通知。向区内各部门、镇街、学校等单位印发《条例》学习通知,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江津区委党史研究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