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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妈妈的三个应该与不应该

2017-10-26 12:59:58来源:红岩春秋杂志社

 

黎余

 

19459月的一天,四川省江北县(今重庆市渝北区)复兴乡李家祠堂,一改往日的陈旧,被打扫得干干净净,门口高高挂起了一块牌子:私立莲华小学。学校的董事长是当地王姓富绅的遗孀金永华,校长就是金永华的儿子王朴。

慷慨办学

学校办有初小和高小班,学生近百人。同时,为帮助附近农民学习,还办起了夜校。莲华小学条件虽然比较艰苦,但充满团结、民主的气氛。大家一块儿学文化,跳秧歌舞,演出《兄妹开荒》等秧歌剧,唱《南泥湾》等解放区流行的歌曲。这与当时国民党军阀专制下其他同类学校具有天壤之别。原来,莲华小学是王朴按照中共中央南方局青年组的指示,以开辟革命活动据点和培养革命力量为主旨,利用自己的家庭背景在当地开办的。王朴家在当地是一个富裕地主家庭,父亲早年做生意,置有大量田地和房产,家境殷实,可惜去世早。母亲金永华出身世代书香门第,知书达理,仁慈宽厚。为了不引起别人的猜疑,王家造出舆论:王家三少爷是为了继承父亲的遗愿,为乡民办好事,所以不去城里做官。校址选在江北县复兴乡李家祠堂。这里既是王朴的老家,又在重庆到华蓥山的大路上,便于党的通信联络。 1946年,王朴被党组织正式批准为党员。为进一步发挥“据点”作用,他在母亲的支持下,买下逊敏书院,改莲华小学为中学。这时,新建立的中共重庆北区工委书记齐亮来校教英语,委员是王朴和黄友凡。学校就成为工委机关,领导江北县和北碚地区的党组织。以后,学校又接办了抗日战争期间由天津迁来静观场的私立志达中学,办起了高中,解决了莲华中学长期不能立案的难题。 19479月,随着中国革命形势的发展和重庆地下党的活动进一步开展,经费问题成为地下党面临的一个大问题。中共重庆北区工委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为川东地下党筹集活动经费,担任北区工委委员的王朴义不容辞地担当起这项工作。

毁家纾难

到哪里去筹集资金呢?其实王朴早已把自己家的财产当做地下党的经费来源了。但是,尽管王朴家里的财产很丰厚,可是大部分财产都是由他母亲金永华掌管着,王朴能动用的部分还不能完全满足地下党工作的需要。王朴知道,要让50多岁的母亲把辛苦半生,准备留给儿孙的全部家产奉献出来,是件不容易的事。为此,他和妻子褚群(中共党员)决定对母亲进行耐心说服,希望以自己的政治观点去影响母亲,争取母亲。金永华是一位受过中等旧式教育的妇女,早年与丈夫一同去日本经商,接触过一些进步思想,回国后看到国民党腐败无能,因而她在思想上是倾向革命的。对于儿子过去的一些革命活动,金永华并不回避,甚至认为不无道理,也不深作追问,只是经济上给予支持。为说服母亲变卖田产给地下党作经费,王朴买到一部香港《华商报》出版的《经济年鉴》,上面刊登有共产党发布的《土地大纲》。王朴拿《土地大纲》给母亲看,并作讲解,劝母亲卖掉田产,换金条供给共产党。母亲金永华此时虽然不知道儿子王朴就是共产党,但她知道儿子是在干正事。经过两天两夜的思考,金永华终于听从了儿子的话,认定只有共产党才能解脱人民的苦难,振兴中华民族。为民族大义,她决定毁家纾难。王朴很快将母亲的决定报告了党组织。在王朴的安排下,中共川东临委书记王璞(孙仁)、中共重庆北区工委书记齐亮和工委委员黄友凡与金永华很快见了面,并达成三条协议:(1)变卖王家在巴县、江北县的田产,得来的款项借给地下党,解放后如数归还;(2)莲华中学交给党组织办;(3)王家的子女由党组织负责培养教育。之后,金永华、王朴陆续变卖了1480石田产和一些街房,折合黄金近2000两全部交给党组织。 大量变卖田产和房产,必然引起社会的注意。川东临委决定以做生意为名,筹建一家贸易公司,作为党的经济“据点”。1948年初,王朴在重庆民国路宏泰大楼租了一层,创办了南华贸易公司,从学校调来几名党员担任会计和办事员,还通过与上海、香港的贸易往来为名,与上级党组织保持联系(当时川东临委归中共上海局领导)。 19484月,王朴从党内得知:情况紧急,有同志被捕,有的地方组织遭破坏。他与市委书记刘国定碰头的约定也未能实现,估计情况严重。回校后,他与齐亮、黄友凡经研究决定:迅速转移已暴露的同志;销毁文件和资料,将进步书刊转移到农村党员家中埋藏;继续办好学校,稳住阵脚;北区工委只留他一人坚持,齐亮和黄友凡立即转移。 424日夜,王朴与妻子依依作别。他知道第二天去南华公司分外危险,所以提前向妻子褚群交代:“要是我被捕了,你要听组织安排,老李(齐亮)会与你联系的,要努力完成党交给的任务,要把孩子抚养成人……”第二天一早,他又赶到母亲处,告诉母亲,万一被捕,希望母亲掩护学校,保护同志,把学校办下去;听党的话,剩下的田产,继续变卖;弟弟和妹妹要靠组织,不能离开学校。 427日,因叛徒出卖,王朴被敌特逮捕,囚于白公馆监狱。面对敌人的利诱和酷刑审问,他大义凛然,坚贞不屈。在狱中,他托人带口信给母亲和妻子:“要永远跟着学校走,继续支持学校,一刻也不要离开学校,弟、妹也交给学校。” 19491028日下午,王朴与陈然、刘国鋕等10位战友一起,被敌特公开枪杀于大坪,年仅28岁。

无私奉献

王朴被逮捕后,敌特也多次找金永华,想从她口中探得一些有用的消息,均遭失败。为了稳住学校,安定师生,党组织决定封锁王朴被捕的消息。金永华带着孩子们回到莲华中学,在乡场上热情应酬,笑语如常,使人们相信王朴是出远门做生意去了,但母亲内心的悲痛,却难于言表。不久,金永华重病一场。在病中,她把学校的党员钟歧青找去,把随身保存、积攒多年的首饰、碎金皮包交给他,请他转交党组织。经钟歧青核实,这笔“私房钱”价值47两黄金。 王朴牺牲的日子是金永华最痛苦的日子,她强忍悲痛,对儿子生前的战友说:“王朴的路没有错,我们的路没有错。”她不遗余力地支持莲华中学、志达中学办下去,直到迎来解放。王朴的牺牲,极大地教育了金永华,使她更进一步坚定了革命的信心,她说:“王朴的鲜血,使我进一步认识了党的伟大,同志们的伟大,认识到人为什么活着。这时我就什么也不怕了,党叫我干什么就干什么。”这位革命的妈妈,不仅为莲华中学献出了全部家产,还献出了自己的爱子。在那血腥的日子,金永华把自己的命运,同莲华学校的命运,同中国共产党的命运联系在一起,她带着全家在莲华学校熬到解放。 19499月,川东地下党组织负责人肖泽宽、邓照明、黄友凡赶到南京,向第二野战军邓小平政委汇报重庆工作时,谈到王朴和他母亲变卖田产资助革命事业,邓小平当即指示:借用王家的款项要在重庆解放后如数归还。1950年春,在重庆市各界妇女庆祝解放的大会上,黄友凡代表党组织,对金永华表示深深的感谢,并郑重地向她呈上一张中国人民银行的巨额支票。面对这张支票,金永华断然拒绝。她说:“我把儿子献给党是应该的,现在享受特殊是不应该的;我变卖财产奉献给革命是应该的,接受党组织归还的财产是不应该的;作为家属和子女,继承烈士遗志是应该的,把王朴烈士的光环罩在头上作为资本向党组织伸手是不应该的。”经再三劝说,金妈妈还是把这笔钱捐作了重庆市发展妇女儿童福利事业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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