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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严格限制王明出席国民参政会”吗?

2017-05-16 15:17:35来源:中国共产党历史网

李方祥

  《红太阳是怎样升起的》一书作者提到王明在1939年9月参加国民参政会第一届第四次会议之后,就再也没有去过重庆,其原因在于毛泽东为了防范王明与外界的联系,“严格限制王明前往重庆出席国民参政会”。然而,历史事实真是如此吗?

  王明作为中共七位参政员之一,是否出席国民参政会,这不是个人行为,而是党中央根据国共关系的实际需要作出的安排。王明没有出席1940年4月1日召开的国民参政会一届五次会议,这是1940年2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的。会上,大多数人主张不出席,毛泽东在会上发言指出:过去参政会只是请客,决议不能实行,反共的决议便实行了。如果不出席,我主张一个也不去,董老也只去一次,首先将我们各种提案送去。3月23日,中央书记处会议听取秦邦宪关于国共两党关系的报告,秦邦宪介绍即将召开的国民参政会一届五次会议的主要倾向是反汪精卫和反共产党,南方局主张至少要派董必武出席以影响中间力量。中央书记处会议出于同国民党顽固派斗争的实际需要,改变了2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拟派董必武出席的方案,根据毛泽东的建议由秦邦宪、林伯渠、邓颖超、董必武四位参政员出席此次国民参政会。方案得到会议通过。

  第二届国民参政会共召开两次会议,王明均未出席,这是党中央根据同国民党顽固派斗争的需要而作出的安排。1941年1月初,国民党顽固派发动皖南事变,并污蔑新四军为“叛军”,宣布取消新四军番号,掀起第二次反共高潮。中国共产党对国民党顽固派的阴谋进行了及时揭露和痛斥,并且拒绝出席拟于1941年3月1日召开的国民参政会二届一次会议,以示抗议。2月15日,毛泽东、王明等中共七位参政员联名致电国民参政会秘书处,严正声明在中共提出的制止挑衅、惩办皖南事变祸首等善后办法十二条未被国民政府采纳之前,拒绝出席国民参政会。由于国民党坚持不肯接受善后办法十二条,11月1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以七位参政员名义致函参政会秘书长王世杰以请事假的名义,拒绝出席将于11月17日召开的国民参政会二届二次会议。16日,在张治中、王世杰担保于国民参政会后释放叶挺的前提下,中央政治局接受苏联驻中国大使馆武官崔可夫的建议,决定由董必武、邓颖超出席。

  此外,王明未出席国民参政会二届二次会议还另有原因。1941年5月19日,毛泽东在延安高级干部会议上作了《改造我们的学习》的报告,拉开了延安整风的序幕。9月10日至10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讨论党的历史特别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历史问题。会议期间毛泽东深刻分析和批评了王明“左”倾冒险主义的错误和实质,指出苏维埃运动后期的主观主义错误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而且毛泽东、王稼祥、任弼时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找王明谈话,王明不但未作深刻的自我批评,反而百般狡辩、推脱责任,甚至采取抵制、抵触态度,于10月12日宣布有病,不能参加政治局会议。此后,王明长期因病没有参加整风运动和中央的会议,直到1945年底病情有所好转才出任中央政治研究室主任。在生病期间,他自然更不可能再赴重庆参加国民参政会。

  置于社会历史大背景下看,国民参政会一届五次会议之后王明再没有出席国民参政会,是由于内在、外在各种因素的共同作用,《红太阳是怎样升起的》一书作者武断地判定王明无法出席是受毛泽东的限制,是一种唯心史观,恐怕“防范王明与外界的联系”也出自作者的“丰富”想象力。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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