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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拨乱反正

2017-05-16 09:43:31来源:重庆党史网

 

中共云阳县委党史研究室

 

云阳县是“文化大革命”的重灾县。十年中,全县社会动乱,人心涣散,生产倒退,民生凋敝,特别是两派群众组织一年多激烈的武斗,更是造成死亡人口1000余人、损失粮食1000余万斤、损失人民币1000余万元的严重恶果。粉碎“四人帮”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委根据中央和省、地委部署,采取一系列措施,从政治、经济、思想、组织等各方面拨乱反正,至1982年党的十二大召开,全县拨乱反正工作结束,各行各业开始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一、清查帮派骨干,促进安定团结

19774月,县委在深揭猛批“四人帮”的基础上,开始了清查帮派骨干、粉碎帮派体系的工作,努力营造安定团结的政治环境。县委成立了大批判领导小组,下设清查组,负责清查帮派骨干,并从有关单位抽调57名干部,专门从事这一工作。

1977422日,县委在城关镇召开批判帮派骨干的群众大会,对两名在文化大革命中大搞打砸抢、严重破坏安定团结的帮派骨干进行点名批判,全县15万群众通过广播收听了大会实况。45月间,地委先后批准在全县点名批判7名帮派骨干。至19784月,对全县点名批判的7名帮派骨干,召开各种批判会260余次,其中批判最多的60余次,最少的40余次。

在清查帮派骨干的同时,县委还认真清查了在文化大革命中严重违法乱纪、破坏安定团结、影响恶劣的事件,先后查清了1968715日,八县一市群众武装组织攻打云阳时,一派群众组织为了撤离的需要,擅自打开银行金库,提取人民币72.5万元事件;1973年以后,县川剧团少数职工为了一己之利,胡搅蛮缠,大闹县委及有关领导达两年之久事件;197311月,少数县属单位干部职工,将银行一位职工的尸体抬进县委机关,潜棺18天,以死人压县委事件;19745月,云阳两派群众组织少数人员,围绕武斗在押犯放押问题,大闹县委三干会,致使县委三干会不能正常进行事件;197516日,云阳县新监狱部分在押犯冲击监狱事件等,并根据情节,对上述行为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这段时间,全县除点名批判7人外,停职检查,交群众批判1人,重点帮助68人,清查出与“四人帮”有牵连的恶性事件147件。

1978820日至928日,县委在张飞庙举办县属单位重点人物思想转化学习班,参加学习班的11名学员中,除4名在全县点名批判的人员外,另有内定为犯政治错误的4人,停职检查的2人,停止工作的1人。学习班根据立足于拉、政策攻心、实事求是三条原则,实行学习班与原单位相结合、自我教育与群众帮助相结合、本人交待与内查外调相结合的办法,帮助学员说清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转变立场观点,基本达到预期的效果。学习班结束,11名学员全部解除监护。

在清查工作中,县委还狠抓了清查、收缴隐匿枪支的工作。全县有8名派性骨干交出隐藏多年的短枪3支、子弹238发。

通过清查帮派骨干和与“四人帮”有牵连的恶性事件,基本上消除了资产阶级派性,消除了社会因帮派原因造成的不安定因素,使全县人民充分认识到安定团结的重要性。全县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基本形成,为以后的各项拨乱反正工作奠定了较好的政治基础。

二、讨论真理标准,冲破思想桎梏

19785月中旬,《光明日报》发表经时任中央党校副校长胡耀邦审定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730日,县委宣传部根据地委理论工作会议精神,印发《关于学习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几点补充通知》,要求全县干部职工在学习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要认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全县开始在学习政治经济学中,学习讨论真理标准问题。

911日,县委宣传部印发《关于学习讨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通知》,正式要求全县各级党委、支部和单位,以半个月时间,学好《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原则》(《解放军报》1978624日)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两篇特约评论员文章,集中学习和讨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通知》指出: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承认不承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而且是关系到我们党的思想、政治路线的问题,关系到是真高举还是假高举毛主席伟大旗帜的问题,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问题。离开了实事求是,离开了理论和实践的统一,离开了广大人民群众革命实践的检验,就离开了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背离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最基本的原则。《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支部和单位,要将学习和讨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当前的大事来抓,在学习讨论中,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学风,完整准确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体系,实行不抓辫子、不戴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义”,在理论上突破林彪、“四人帮”设置的禁区,弄清是非,拨乱反正,正本清源。一场轰轰烈烈的关于真理标准的学习讨论迅速在全县干部职工中开展。

920日至24日,县委召开理论工作会议,培训县、区(镇)属单位及各中学的政工、宣传干部、理论辅导员和政治教师,进一步部署在全县干部职工中学习讨论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问题。

1024日以后,县委多次在城关镇召开县直机关职工大会,大会讨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问题。各系统、各主管局、各单位也纷纷举行各种会议,学习讨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同时,厂矿、农村、街道也结合实际,广泛地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学习讨论。全县上上下下、各行各业形成了关于真理标准讨论的热潮。

19791011月,根据地委部署,县委以及各系统又纷纷举办关于真理标准的补课学习班,进一步学习和讨论真理标准的问题。县、区(镇)各部门、各单位领导以及中小学校长参加了学习班。学习班主要是学习叶剑英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集中讨论怎样认识、对待毛泽东思想,怎样认识和突破“两个凡是”,怎样认识工作重点转移三个方面的问题。

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是中国当代一次最广泛、最深刻的思想大革命。牢固树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观念,对于恢复和发扬党的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解放思想,解决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通过一年多的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冲破了长期以来形成的以“阶级斗争为纲”、“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拥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等思想禁区,思想有了一个大的突破,实事求是的精神得到加强,为以后的各项拨乱反正工作和改革开放扫清了思想障碍。

三、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

19784月以后,县委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在全县大规模地开展了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的工作。

平反冤假错案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平反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冤假错案,二是对在整风反右时被确定的右派分子进行摘帽和改正,三是平反反右倾斗争时的冤假错案,四是平反“四清”运动时的冤假错案,五是平反历史上积淀下来的其它各种冤假错案。如果按冤假错案涉及人的身份分类,则可分为平反各级干部、职工、知识分子的冤假错案和平反农村基层干部中的冤假错案两个方面。

县委对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的工作高度重视,工作伊始,县委便成立落实政策领导小组,由一名县委副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另有2名县委常委参加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督促全县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县委多次召开落实政策工作会议,不断解决在落实政策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思想认识问题,部署、检查全县落实政策工作。县属各系统、各主管局和厂矿以及各区、社都成立了落实政策领导小组,负责本系统、本单位、本地区的落实政策工作。全县先后抽调541名干部(局以上领导45人)组成落实政策班子,做到落实政策工作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从组织和人力上为落实政策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

为了迅速推进落实政策工作,做到速度快、质量高,县委对全县落实政策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案的办法,除刑事案件由政法部门复查审理外,其余案件由各系统、各单位负责,农村基层干部案件由各区、社负责,限定时间,规定质量完成任务。工作初期,县委还选择了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在全县大张旗鼓平反,为当事人恢复名誉。对一些集中处理的错案,则进行集中统一平反。既节约了时间,又保证了质量。

为了确保每一个被错误处理的案件都能得到复查,每一个被错误处理的干部都能得到纠正,在落实干部政策工作中,县委多次组织检查验收,力求复查工作无遗漏,改正工作达标准。其中,组织了两次大规模的检查验收。一次是198014月,这次检查验收分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县委在各区社抽调151名干部,分为11个检查验收组,对各区社落实农村基层干部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另一方面,在县属单位抽调20名干部,分成5个检查验收组,在县属5个大口进行交叉检查验收。一次是1981年下半年,县委根据省委〔198122号文件精神,再次在全县组织345名干部,对全县落实政策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通过多次检查验收,查出了大批遗漏案件,改正了一批本应改正而未改正的错案,割掉了一批悬而未决的留在当事人身上的“尾巴”。

1982年,全县大规模的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基本结束,案件复查率达99.42%19884月,全县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全部结束。全县列入复查范围的案件14022件全部作了复查结论,按照党的政策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错全纠的11807件,部分错部分纠的918件,维持原结论的1297件。此外,县法院、公安局复查刑事案件4725件,其中撤销刑事处分的1417件。通过落实政策,全县恢复党籍的269人,安置工作的720人,改作离退休、退职处理的327人,解决受株连家属城镇户口的297人,发放各种经济补偿235404元。在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的过程中,县委还将全县原来的431名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和其它劳动者从工商业者中区别出来,恢复其劳动者身份,摘掉了5544名地富反坏分子的帽子。

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干部政策,恢复和发扬了党的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使一大批遭受不白之冤的好干部、好同志得以平反昭雪。云安镇陶达九案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陶达九于19468月加入中共云安地下组织,在艰苦的革命斗争中,他出生入死,为党作了很多有益的工作。解放后,陶被安排在云安区公所工作。1950年农历正月,国民党残匪在云安一带组织武装暴动,陶得悉消息后,一面向云安镇委报告,一面与另外两名共产党员一起,打入敌人内部,侦察敌情,协助人民解放军,在敌暴动前夕,将敌一网打尽,陶并亲手抓捕匪首张××。195011月,陶却因为“阴谋暴动”罪而被捕入狱,尔后,又未经任何审讯而被判处死缓。陶入狱后,家属、子女深受其害,家庭多次被抄,家人多次被批斗,生活十分困难。195212月至1978年,陶及亲属向中央和省、地、县委以及各级人民法院写申诉书100多件。19785月,县委组织复查组复查陶达九案件,通过历时200余天的细致调查,终于弄清陶达九案件真象。县委三次召开常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认为陶达九案纯属冤案,决定予以平反。19792月,县人民法院在云安召开平反大会,为陶达九公开平反,恢复名誉。不久,县委将陶安排在县工商联工作。通过平反冤假错案,大批干部、知识分子和科技人员洗清了不白之冤,放下了包袱,振奋了精神,调动了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党在纠正自身错误的过程中,党的形象也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转移工作重点,发展县域经济

1978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委根据中央的决策,坚决地、及时地将全县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首先,县委停止了长期使用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停止了已经连续开展六期的以阶级斗争和两条路线斗争为主要内容的基本路线教育运动,停止了以斗敌批资为主要内容的“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运动,同时,根据中央部署,停止了开展两年的揭批“四人帮”运动,开始从思想、组织、人力、物力上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围绕县域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开展工作,开拓前进。

在农业上,主要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1.认真贯彻中央〔19783742号文件精神,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尊重生产队自主权。全县各行各业普遍开展了清理向农村生产大队、生产队转嫁经济负担的工作,并对其中的大部分作了退赔;扩大了生产队在作物种植计划、生产经营方式等方面的权力,改变了过去以单纯的行政命令指挥生产为行政指导与经济手段相结合、单纯的催种催收为加强经营管理。2.认真总结长期以来片面强调“以粮为纲”,重粮轻钱,以致全县农村经济贫困、农民生活困难的经验教训,根据山区特点,提出了因地制宜,调整农业结构,在狠抓粮食生产的同时,努力发展多种经营,走农工副综合发展的道路的方针。县委充实和完善了多种经营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各种形式的多种经营生产会议,部署、检查全县多种经营生产工作。县委根据各地不同的自然、地理特点,制定了全县多种经营发展规划,对全县多种经营发展实行分类指导。县委还大力宣传水市公社天井大队等发展多种经营和工副业,由穷变富的先进典型,推动全县多种经营和工副业生产的发展。3.不断冲破束缚,解放思想,建立健全农业生产责任制。1979年春,县委根据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组织工作队,到江口区团滩公社开展以“包工到组,联产计酬”为基本内容的“五定一奖赔”生产责任制。197911月中旬至19801月,县委根据省委〔1979100号文件精神,在县属单位抽调43名干部,到江口区向阳公社进行调整农业生产责任制试点。这次责任制的调整不仅使原来的“包工”转为“包产”,而且建立了多种经营项目的“四定四专一奖赔”责任制和林业生产责任制,为农村社员增划了自留地、新划了包产地,使社员的自留地和包产地面积达到总耕地面积的15%19808月,全县开始允许少数边远山区、居住分散的“三靠”(吃粮靠国家、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生产队实行包产到户。19813月,根据中央〔198025号文件精神和全国农业生产责任制发展形势,全县开始普遍实行“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两种生产责任制。至1982年底,全县11525个生产队,全部实行了“包干到户”责任制。随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步步深化,农民收入的多寡与农业生产的好坏联系愈加直接,从根本上解决了人民公社化以来农村分配上的平均主义问题,调动了农民的农业生产积极性。4.大力推广良种特别是杂交水稻、杂交玉米。到1982年,全县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植面积分别占水稻、玉米种植面积的近一半。“两杂”品种的大面积推广是农业生产技术上的一项重大突破,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粮食单产的大幅度提高。此外,19793月,县委在狠抓农业先进典型的同时,召开了全县困难生产队代表大会,把880名困难生产队代表请到县城,给他们鼓劲助威,帮助他们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决心,并予以一定的物资扶持,改变了过去长期存在的听喜烦听忧、爱先进怨落后的状况,在切切实实帮助农村治穷致富的道路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在工业生产方面,同样主要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1.在调整结构,改革挖潜的同时,因地制宜,新上一批与农业联系紧密或发展县域经济迫切需要的建设项目,为全县工业经济的发展打好基础。根据中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1979年至1980年,全县先后对煤层薄、井巷深、无生产前途的牛湾坨煤厂进行了压缩,对生产能力弱、技术设备差的县农机二厂进行了并转,对鱼泉煤厂梓木井等有一定生产能力但生产水平较低的企业和车间进行了技术改造,同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新上了双江机制白糖厂、向阳火电厂、云安美陶厂等项目。1981年至1982年,这些项目先后建成投产。2.扩大企业自主权,增加企业活力。在19794月县糖酒公司等单位扩权试点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基础上,198011月,全县国营企业普遍开展了扩大自主权的工作,同时扩大了扩权内容,不仅使企业在产品生产计划、产品价格上有一定的自主权,而且进一步扩大了企业的产品销售权、产品出口权、企业留成资金使用权和决定企业机构和人员的配置权,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过去企业被政府捆得太死的情况。3.实行企业经济责任制,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19817月,全县国营企业开始全面推行经济责任制。一方面,国家对企业实行亏损包干、节亏归己;微利包干、定额上交;自求平衡、盈利自得、亏损不补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以税代利四种经济责任制。另一方面,在企业内部,则推行了定包奖、小指标记分奖、超额计件奖、超额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浮动工资等责任制形式。较好地解决了国家与企业、企业与职工两个“大锅饭”问题,较好地体现了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4.不断开展企业整顿工作,不断强化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粉碎“四人帮”以后,全县多次开展企业整顿工作。1981年以后,企业整顿的力度进一步加强。198111月,在全县工交工作会议上,县委、县政府提出,以推行经济责任制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企业整顿工作。19822月,县委、县政府又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的意见》,对全县国营工业企业的整顿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次整顿的基本内容是:整顿和完善经济责任制,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整顿和加强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奖励制度;整顿财经纪律,健全财会制度;整顿劳动组织,开展全员培训;整顿领导班子,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县委、县政府还组织工作组,到县氮肥厂开展整顿企业的试点。县农机、工业、交通等局也组织干部到所属企业开展调研,协助企业整顿。通过整顿,全县工业企业管理明显加强,生产好转,开始形成了产量增加、质量提高、成本下降、亏损减少的良好局面。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全县经济状况得到明显的恢复和发展。1978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粮食总产量均创历史新高。农业内部结构渐趋合理。1981年,全县多种经营产值达到6147万元,比1977年增76.8%,多种经营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也由1977年的34.5%提高到43.3%,涌现出一批收入较多、分配较高的典型生产队和“冒尖户”。工业项目增加,基础增强,工业总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例增大。至1982年,这种好的趋势得到进一步发展,全县工农业总产值比1976年增长76%,其中工业总产值和农业总产值分别比1976年增长157%58%,人民生活也有了明显改善。

五、加强党的建设、端正党风党纪

19781-2月间,县委根据中央部署,针对“四人帮”对党的思想、组织建设的破坏,在县委、县革委各部、委、局机关进行了一次整党整风,参加这次整党整风的有47个单位、33个支部,960名干部职工。这次整党整风在揭批“四人帮”散布的“踢开党委闹革命”以及各种无政府主义思潮、结帮营私等错误言行的基础上,紧紧围绕路线、团结、作风和精神状态等问题,以批评和自我批评为武器,重点进行了领导班子的整顿。这次整党整风是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背景下进行的,因此,具有明显的历史局限性,但对于纠正“文革”中形成的党不管党、党难管党,总结“文革”中的经验教训,根除资产阶级派性,树立立党为公的思想,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起到了比较积极的作用。

1979年初,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组成立,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重新提上重要议事日程。328日,县委组织部、纪筹组发出《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告》,切实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加强党在思想上、组织上和作风上的建设,克服一些地方和单位党的纪律废弛、党风不正的现象,严肃党纪、纯洁党风、发扬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同违反党规党法的不良倾向作斗争。同年7-8月间,全县以区、社为单位,分别对农村党支部书记和一般党员进行了短期训练,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文件,加强党的纪律和党风教育,有的放矢解决一些思想问题。

1980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草案)》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两个文件。39日,县委印发《关于学习和宣传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文件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以《党章(修改草案)》和《准则》为教材,以各种形式普遍轮训共产党员,要在对两个文件的学习讨论中,在全党进行一次普遍深入的思想政治教育,使每个党员懂得,怎样才算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提高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的自觉性,加强党的团结和统一,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和组织纪律性,提高党的战斗力。57日,县委再次印发《关于组织全县党员认真讨论〈党章(修改草案)〉和学习贯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党员教育训练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用半年至一年的时间,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讨论两个文件,端正思想路线,做到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伟大理想,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一心一意干四化;坚持无产阶级党性,严格遵守党规党纪,维护党的利益和纪律,向无政府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作斗争;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至当年8月中旬,全县以办学习班的形式,仅培训县、区、社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员干部就达4400余人。工厂、农村也普遍对党员进行了短期培训。这次党员培训,使全体党员特别是30%的在“文革”中入党的党员,受到了一次比较系统的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县委领导还率先垂范,县委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加强自身建设,改善领导作风的七条措施,并印发全县各级党委,以供监督。为了端正党风,严肃党纪,1980年下半年,县委根据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指示,针对党的组织中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开展了对19781月以来,县管以上领导干部家属、子女“农转非”、招工招干等问题的清理工作。至19818月,全县清理出违反政策规定“农转非”26人,招工、招干76人,并全部予以清退。

1981年,县委根据陈云关于“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的论断,在继续深入贯彻《准则》的基础上,进一步狠抓端正党风的问题,努力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一是严肃财经纪律,切实纠正经济领域中大搞计划外工程、瞒利漏税、随意提级抬价等不正之风;二是继续清理和纠正领导干部家属、子女违反政策“农转非”和招工、招干、补员的问题;三是解决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多占住房和在亲属、子女调动工作方面的问题;四是解决领导班子团结的问题。为了规范领导干部在分配公有住房中的行为,县委还制定了各级干部的住房标准。是年,县委还对一名非法占用集体耕地、砍伐集体树木建设私房的副区长予以撤销区委委员、副区长职务的处分。

19822月以后,县委采取各种措施,认真贯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这次打击经济领域的严重犯罪活动,重点在内部,在党员和干部中的严重犯罪分子。据统计,至年底,全县共揭发各类经济案件线索87件,其中万元以上的大案14件,已结案和基本查清的34件,逮捕9人,判刑7人,受党纪、政纪处分3人,追缴各种赃款18万余元,追缴税收及工商罚款、物价罚款10万余元。

六、整顿领导班子,健全政治体制

在“文革”时期建立的县、区、社各级革命委员会中,有一批工人、农民和一般干部、职工进入革命委员会。这些人,大部分是“文革”中群众组织的头目,他们之中,基本上都是以“踢开党委闹革命”造反起家的,有的还犯有比较严重的打、砸、抢错误。还有少数人虽然不是群众组织头目,却缺乏担任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这些人进入革委会,同时也把派性带入了革委会,严重影响了革委会的团结和工作。粉碎“四人帮”以后,这些人虽然实际被停止了在革委会的工作,但在名义上尚未免除他们的职务。即使在1977-1978年清查帮派骨干的工作中,少数革委会成员在不同的范围内因帮派问题受到批判,但在1978年、1979年县委组织部县、区、社三级革委会领导成员名册上,他们的名字依然登录其中。这种现象,既不合符党的干部政策,更不利于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1980年,县委根据中央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指示,对“文革”中参加各级革委会的工人、农民和一般干部职工全部免除职务,同时安排一批年老体弱的领导干部退居二、三线,把一批忠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年富力强、精力充沛、有专业知识和领导才能的干部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

1980年底,全县区、社革委撤销,恢复区公所和公社管理委员会体制。

19814月,云阳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根据19797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撤销云阳县革命委员会,恢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新建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重建了县人民政府。同时,召开云阳县政协第五届委员会全体会议,恢复了云阳县政协机构。

撤销各级革委,新建县人大常委会,重建县政府和县政协,结束了文化大革命以来长期存在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历史,使县的政治体制设置更加完善。党委和政府分设,职责明确,运行规范,既有利党委抓大事,抓党的政策的贯彻执行,又有利于政府在经济建设中发挥主动性、积极性,从而推动全县“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

七、狠抓理论学习,统一思想认识

在粉碎“四人帮”以后至党的十二大召开前的这段时间里,县委在思想战线上除认真组织全县干部群众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学习讨论外,还认真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全县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规律和特点,克服在经济建设上的瞎指挥和盲目性,增强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的自觉性。二是开展了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的学习和讨论,认真总结长期以来“以阶级斗争为纲”所造成的严重恶果和经验教训,深入领会党中央关于工作重点转移的英明决策,从思想上保障全县工作重点的转移。三是按照邓小平19793月在全国理论务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针对社会上一度出现的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和风气不正的情况,广泛开展了坚持社会主义四项基本原则教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共产主义理想道德教育和组织性、纪律性教育,开展了“五讲”、“四美”活动,保证了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四是认真学习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正确评价建国以来党的历史,正确评价毛泽东的功过是非。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和教育,进一步澄清了思想理论上的大是大非,保证了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发展。

八、开展普法教育,增强法制意识

针对长期以来存在的法制不健全,以权代法、以言代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197911月以后,全县开展了大规模的法制宣传和教育。19791119日,县委印发《关于加强法制宣传的通知》,要求各区(镇)社党委、各县属单位和中学党支部,集中一段时间,在全县干部群众中大张旗鼓地宣传全国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七个重要法律,使七个法律的基本精神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从而促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建立。为了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县委成立了法制宣传办公室,从县委宣传部、县法院、公安局、检察院抽调专人办公。县委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法制宣传工作。县委还召开县和城关镇机关以及所属单位职工大会,由县公、检、法负责人进行法制专题辅导。县法制办也根据全县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的需要,编写了《民主与法制的辩证关系》、《加强民主与法制,促进四化建设》、《什么是民主与法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资料,印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学习参考。全县还普遍组织干部群众制定了乡规民约,实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干部群众开始树立起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

历时近六年的拨乱反正,是对过去思想和工作中长期存在的左的错误的一次彻底清理,是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航向的校正。通过拨乱反正,全县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党风和社会风气有了根本性好转。特别是全县上下放下了历史包袱,冲破了思想禁区,目标更加明确,精神更加振奋,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二大精神,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抚今追昔,总结历史,可以说,拨乱反正是文化大革命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破冰之旅和精彩开篇,没有昔日的拨乱反正,就没有今天全县各项建设的丰硕成果,就没有人民生活的较大提高。

(石志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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