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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拨乱反正

2017-05-16 09:41:44来源:重庆党史网

 

垫江县档案局

 

197610月,历经十年的“文化大革命”随着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四人帮”的彻底粉碎而宣告结束,举国上下一片欢腾。垫江与全国其它地方一样,热烈欢呼党中央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伟大胜利,接连数日在全县城乡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游行。然而,十年浩劫给垫江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垫江广大干群的思想极度混乱,各项事业停滞不前,国民经济倒退下降。“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为了迅速扭转十年内乱造成的灾难和困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中共垫江县委首先清查“四人帮”帮派体系,开展揭批“四人帮”的运动,以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并开始开展小范围的拨乱反正。1978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党中央结束了揭批林彪、“四人帮”的群众运动,及时果断的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对“两个凡是”进行了批判,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制定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开始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并全面展开了思想、政治、组织领域的拨乱反正。通过7年拨乱反正,解决了垫江建国以来的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和实际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使各项工作逐步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实现了历史性的伟大转变。

一、两年过渡

十年“文化大革命”给垫江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工农业发展缓慢,甚至倒退。在文化大革命结束的1976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仅为9066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2775万元,农业总产值6291万元,全县粮食总产量176535吨(远远低于1966220020吨粮食生产水平)[1]。粉碎“四人帮”后,垫江人民情绪空前高涨,决心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抓革命,促生产,把王张江姚干扰和破坏造成的损失夺回来。在结束“文化大革命”的两年时间内,垫江的工作有所前进,生产上混乱状况虽有所好转,国民经济得到比较快的恢复,人民生活水平也有所提高,但并没有从指导思想上彻底清理“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实现历史的转折,而是继续肯定“文化大革命”的左倾理论,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框架内“抓纲治国”。

为了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彻底肃清“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流毒和影响,根据中央〔19761516号文件精神,县委于19761018日下发《关于努力学习毛泽东思想,忠实继承毛主席遗志的决定》,号召全县迅速掀起一场认真学习马列著作和毛主席著作的新高潮,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头脑,彻底揭发批判王、张、江、姚“四人帮”反党集团的反革命罪行及其修正主义路线。随即,一场轰轰烈烈的揭批“四人帮”罪行的活动在垫江城乡拉开了序幕。连日来,各机关单位、厂矿企业、农村,均召开讨论会、声讨会和批判会,声讨王张江姚阴谋篡党夺权的滔天罪行,揭批他们反革命的修正主义路线。

197612月至19779月,根据省、地委的部署,全县开展以揭批“四人帮”为中心的党的第二批基本路线教育运动(第一批党的基本路线教育运动于197511月开展)。县委从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农村积极分子中抽调出310人组成农村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工作队。为了把揭批“四人帮”的斗争不断引向深入,工作队一进村,就组织干部、群众学习马列和毛主席著作,学习党中央关于揭批“四人帮”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掌握思想武器,揭批“四人帮”的反革命面目和罪恶历史,联系实际,把“四人帮”的“三搞一篡”、“三反一砍”的罪行和垫江追随“四人帮”一伙骨干分子,梳成辫子,列成专题,抓住重点,一个战役一个战役的打,一个专题一个专题的批,坚持批改结合,批干结合,大批大干促大干,采取忆苦思甜对比批,解剖典型深入批,梳成辫子专题批等方法,集中批判。同时,结合农村实际开展“三大讲”、“十批判”,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肃清“四人帮”的流毒和影响。工作队进村10个月来,召开了各种形式的批判会749次,批判发言的达3745人次,办了91处批判专栏,出了批判专刊979期,写出批判文章4890多篇[2]。通过大检举、大揭发、大批判,挖出了“四人帮”在垫江的帮派体系,主要有现行反革命分子为头子的“垫江造反派”;以现行反革命分子为头子的“垫江基层造反派”。

19774月开始,全县开展了大规模的“双打”斗争。县委于发出《关于打击阶级敌人、打击资本主义势力,全面整顿社会治安的意见》,大规模地开展打击阶级敌人破坏活动、打击资本主义势力的人民战争,对“四人帮”的社会基础和资产阶级帮派体系进行大扫荡,采取城乡、上下、内外、厂社结合的办法,放手发动群众,掀起大检举、大揭发、大批判的高潮。不断开展六查(查隐藏深、危害大的阶级敌人和各种犯罪分子挖出来没有;被批斗的对象老实没有;应退赃款赃物退了没有;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资本主义势力的进攻停止了没有;思想上阶级斗争的弦松了没有;与先进地区比较自己的差距看到了没有)活动,进行小整风,不断分析排队。集中清查,集中捕判。在“双打”运动中,通过4次逮捕行动,逮捕了226名现行反革命分子和各种刑事犯罪分子,破获贪污盗窃现金万元以上、粮万斤以上的大案12件,首犯、主犯和骨干分子20人;破获贪污盗窃现金5000元以上、粮5000斤以上的大案14件,首犯、主犯和骨干分子22人;破获贪污盗窃千元以上,粮千斤以上的大案161件,首犯、主犯和骨干分子172人,共计187件,214[3]

197710月至19786月,全县开展第三批党的基本路线教育运动。由地委、县委统一组成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工作团,历时8个月,在垫江县的新民、周嘉、高安三个区的23个公社和合尤(鹤游)区的包家公社、坪山区裴兴公社(裴兴和包家工作队是19773月进村)共25个公社,253个大队,2215个生产队,40个区级机关单位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4]。运动自始至终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一大和五届人大精神为动力,以“一批两整顿”为中心,深入开展“双打”斗争,批判修正主义和资本主义,重点解决好领导班子的建设,搞好社队经营管理,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大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推动农业学大寨、普及大寨县的群众运动的深入发展。通过揭批“四人帮”运动,逮捕了一批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批判了资本主义的倾向,收交集体副业款和公物还家,整顿和加强了社队领导班子,恢复和建立了党组织的“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和资本主义势力的进攻,有力地纠正人民内部和集体经济内部的资本主义倾向。

粉碎“四人帮”后,县委继续在全县掀起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以扭转文革以来的国民经济长期停滞不前,甚至倒退的局面。1977年,垫江战胜了严重旱灾,夺得了农业生产的全面丰收。粮食产量比1976年增长11.4%(但低于1966年水平),多种经营收入增长22.2%,农田基本建议的规模、速度、质量都超过了1976年的水平。工业总产值比1976年增长16.7%,超过历史最高水平。财政收入比1976年增长32.8%。城乡市场繁荣,物价稳定,购销两旺,人民的生活有所改善,整个国民经济都出现了增长势头。小春空前大丰收,同1977年相比,粮食产量接近翻一番,油菜子增长1.5倍以上,榨菜头增长8倍以上。大春作物的播种面积和长势大大超过前几年的水平。1978年上半年的工业总产值比1977年同期增长67%,交通运输的货运量同期增长65%,商业购销分别同期增长46%18.6%,财政收入同期增长91.5%[5]。建立健全了农业科学实验网,开展群众性农业科学实验运动,大搞科学种田,改革耕作制度,推广杂交良种,促进了全县农业大上快上。

二、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党的工作重点转移

十年动乱及其左倾错误的影响,对垫江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在干部、群众的思想上留下了严重的创伤。19772月《人民日报》社论提出的“两个凡是”(即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的遵循),致使“文化大革命”中左倾错误得不到纠正,揭批“四人帮”和平反冤假错案,受到“两个凡是”的限制,垫江社会进步受到阻碍。1978511日,《光明日报》发表了题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特约评论员文章,重申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基本原理,从根本否定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表后,在全国展开了真理标准的大讨论。

1978年,垫江县委领导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开展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对启发干部、群众认识“左”的错误及其危害,起了重要的作用,也为垫江的拨乱反正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发展。但是当时对真理问题的讨论显得不够深入,有的单位甚至根本没有开展。根据省委〔7955号和地委宣传部〔7924号文件精神,于19797月,中共垫江县委宣传部发出《关于对“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补课通知》[6],在全县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讨论进行补课,并结合学习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重要文件,紧密联系实际,针对干部群众中存在的各种模糊认识,开展大讨论。

讨论中,一部份人的思想认识还没有转过弯子,有的人对三十年来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成绩和缺点错误的估价,对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的评价感到有些接受不了,认为是抽象的肯定,具体的否定。有的人对右派分子、地主、富农分子的摘帽、改正、安排工作问题想不通,说什么“过去四人帮搞左了,现在是不是搞右了”。有的对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持相反的看法。说什么“这无非是说过去毛主席说的作的都错了或过时了,今天检验一点,明天检验一点,把毛泽东思想检验光了就不检验了”。也有一部份干部认为,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这是上面的事,宣传部门的事,理论界的事。我们下面学不学,讨论不讨论同样会种地、会教书、会做工。只要上面学好了,思想解放了,我们就好办了”。一些人对学习中实行“三不主义”的原则,持怀疑态度。针对这些问题,县委要求各级党组织,扎扎实实地进行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进一步解放思想,把思想统一到三中全会上来。通过几个月的学习讨论,统一了认识,对于端正思想路线,继续解放思想,排除“左”的和右的错误思想的干扰,提高贯彻执行党的重大决策的自觉性,具有重大意义。

197812月,具有深远意义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彻底否定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决定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但由于十年内乱的消极后果还没有肃清,“左倾”思想在一部分党员同志中还有严重影响。在一段时间内,“恐右病”、思想僵化半僵化表现突出,党内少数同志思想仍然不够解放,党内和社会上否定四项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又有滋长,怀疑和反对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少数党员、干部中也时有出现。19793月,县委宣传部以垫委宣发〔19796号文件下发《关于学习和宣传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安排意见》[7],集中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县城乡广泛深入地开展一个大的学习和宣传运动,全县随即掀起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热潮,使三中全会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把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次学习和宣传,以三中全会公报为纲,围绕重点转移这个中心,突出抓好安定团结和按经济规律办事这两个环节,动员全县人民把经济建设搞上去,特别是把农业生产搞上去,把《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和《中央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份问题的决定》传达到群众中去。打破思想僵化、半僵化,坚持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加快落实政策步伐,妥善解决遗留问题,保持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健全党内党外的民主生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1979416日至23日,县委召开了县、区、社三级干部会议[8]。会上学习了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务虚工作会上的讲话,传达贯彻了涪陵地委召开的县委书记会议精神,要求全县各级干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把党的重心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的决定,把教育、组织广大干部同心同德搞四化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深入开展向对越自卫还击的战斗英雄学习的活动,继续开展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把全县工农业生产推向新的高潮。

此后,县委坚持执行三中全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方针,始终抓住端正思想路线这个根本环节,并把它同各条战线的拨乱反正紧密结合起来。1981年,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公布后,县委立即召开497人参加的扩大会议,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十一届六中全会精神,要求各级领导带头学、带头讲,带头贯彻执行。《决议》对毛泽东的历史功绩进行了肯定,同时也对文化大革命的全局性错误作了恰当的结论。县委一方面组织各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联系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全面地从思想上清理“左”的影响,从理论上正本清源,分清是非,澄清干部思想上的混乱,使大家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一系列指示精神上来。另一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冲破左倾错误在各个领域设置的种种禁区,果断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认真落实干部、知识分子、统一战线、侨务等各项政策。

19818月,县委召开五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9],传达贯彻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精神。会议传达了省委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学习了《决议》和胡耀邦《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会议要求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六中全会文件,把思想统一到六中全会上来,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个目标上来。1982年,为适应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县委组织干部学习《邓小平文选》、《陈云同志文稿选编》,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反对“两个凡是”,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教育。通过学习、培训,着力解决左倾思想,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确保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贯彻落实,以顺利推进拨乱反正的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平反冤假错案,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文化大革命”和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大量冤假错案,严重地影响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妨碍了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巩固。粉碎“四人帮”后,经过揭、批、查运动,全县纠正了部份冤假错案。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了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健康发展,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开始在思想、政治、组织等领域进行全面的拨乱反正。县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复查纠正冤、假、错案,落实党的政策》的文件精神,落实领导小组,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为在十年内乱中遭受迫害的干部、群众和各届人士恢复名誉,纠正了一批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对历史遗留问题,包括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反右派”、“反右倾”、“四清”等历次政治运动中受到错误处理的人和事也都进行了复查、改正、平反,落实了党的统一战线政策。至1984年,全县对反右、反右倾、四清和文革等历次运动中应复查的5091[10]历史案件,基本复查结束,地下党遗留问题和干部作用受限制等问题也得到落实。

1.对全县地主、富农分子摘帽子,摘掉右派分子帽子。

粉碎“四人帮”后,县委根据中央11号文件《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的决定》,对凡是多年遵守政策法令老实劳动,不做坏事的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经过群众评查,报县革命委员会批准,给予摘掉“帽子”,享受农村人民公社社员待遇。对历次政治运动中被错划、错戴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帽子”予以纠错。至1984年底,全县地、富、反、坏分子7230人,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全部摘帽,纠错76人,并给地、富农家庭出身的子女也全部改为社员家庭出身[11]。对四类分子的摘帽和纠正工作,进一步调整了社会各方面的关系,有效调动了社会各阶层人员的积极性,对全县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县委遵照中央55号文件《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决定的实施方案》,在197910月前对全县在1957年反右斗争以来,对尚未摘帽的“右派分子”进行了摘帽工作。在1957年反右斗争中,全县被划右派169人,外地迁入垫江的右派59人,共228人,除44人(迁出15人,死亡37人,在劳改就业单位未回来1人,下落不明1人)外,共184人。中央〔197811号文件下达后,对尚未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59人全部摘了帽。至1982年,全县原划右派169人,已改正169人,其中机关工作人员80人,各类专业技术干部6人,中学教师11人,小学教师54人,工人、营业员9人,其他人员9人。根据中央〔197855号文件精神,全县对右派摘帽或错划右派已改正进行安置,对应安置104人全部进行了妥善安置,其中国家干部因右派言行戴其它帽子的人7人,国家干部划为中右分子或受处分的人37人,工人和其他类似人员戴反社分子或其它帽子受处分的人11人,家属因右派问题受株连失去公职的人2[12]1984年根据《关于解决落实政策的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川统发〔198495号)精神,对在平反改正“文革”冤、假、错案以及处理历次运动遗留问题中,有相当一部份人的平反改正结论存在留“尾巴”的问题,特别是错划右派的改正结论中,留有“错误”、“严重错误”、“有右派言论”等“尾巴”,进行普遍复查,本着实事求是原则进行处理。

在贯彻中央〔197855号文件中,开始部份同志对改正错划右派的工作认识不足,心有余悸,怕被戴上“否定反右斗争成果,为右派翻案”的帽子;怕得罪人;怕否定了自己,怕引起连锁反映;怕影响安定团结;怕事隔多年,不易查证。因而抱着等一等,看一看,慢慢来的态度,使复查改正工作进展缓慢。县委针对这些问题,认为要落实好这项政策,必须首先解决好思想认识,于是采取了以下做法:一是宣传学习中央1155号文件和三中全会精神,明确党中央决定的重大意义;二是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认识落实政策的必要性;三是典型引路,对影响大的案子要先改一批,推动全局;四是抓紧落实政策后的效果,认识落实政策的重要性;五是及时传达贯彻上级的有关政策和指示,促进思想解放,明确政策,改进方法,加快步伐。由于思想解放了,认识提高了,19794月底基本完成改正错划右派工作,于1984年复查改正右派工作结束。

2.复查纠正“四个运动”中党纪处分的案件。

1979年以后,县纪委重点对反右派、“反右倾”、“四清”、“文化大革命”等四个运动中受到党纪处分的案件进行复查,全县复查纠正了“四个运动”中处理的党员案件1610件,其中全错全纠恢复党籍832人,改处了450人,维持原结论的327人。在处理“四个运动”的遗留问题过程中,还复查了历史老案774[13]

3.落实承认垫江县地下党普顺党支部。地下党普顺支部自19493月成立以来,先后在忠、垫、梁边区工委和长寿中心县委领导下,积极发展党员,壮大基层组织,向群众宣传革命道理和党的方针政策,组织农民与国民党政权抗丁、抗粮、抗捐,积极开展统战策反工作建立两面政权、两面武装,特别是在1949年下半年国民党清乡时,带领地下党员和革命群众与敌人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为迎接解放,配合接管做了大量工作。解放初,由于组织对该支部的某些问题看得过重,地下党负责人未将普顺支部及其所属党员的组织关系交给县委,致使该支部及所属党员的党籍未得到承认。后经多方调查和查阅大量资料后,19846月中共涪陵地委组织部批复承认落实了中共普顺支部,党支部成立时间恢复为19493[14]。随即先后落实了23名党员[15]的党籍,特别是在解放前夕国民党罗广文部“清乡”时,被惨遭枪杀的樊孝荣、樊孝礼亲兄弟及王绍清、姜德安、钟鼎万等5人的党籍得到落实,深得人心。

4.落实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根据中央〔19796号文件和川统发〔1980118号文件,县委统战部历时7个多月,对全县起义投诚人员,分别进行了复查、清理和安置工作。查实原国民党尉官以上起义投诚人员64人(校官11人,尉官53人。其中:当时在职9人,在农村38人,迁出6人,死亡11人。起义投诚人员中受各种处分需要复查的21人。其中:原受刑事处分的14人,由政法部门复查,撤销原判12人,纠正了地主分子帽子1人,维持原判1人;原受行政处分的7名,经县委批准,撤销了原处分决定6人,维持原处分决定1人;原失去公职的10人,复查纠正后,已收回安排工作4人,维持原判不予收回的1人,属精简退职不收回的2人,由外地安置1人,抚恤1人,直接作退休安置1人,对无人赡养的2人,作定期社会救济[16]1984年,中共涪陵地委办认定原国民党垫江“民众自卫总队”及所属“常备自卫团”和“警察局”因和平解放垫江为投诚单位,原在其任职的其中30名成员认定为起义投诚人员,对24名投诚人员因后来犯罪而不予投诚人员对待[17]

5.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文化大革命中,学校的领导和部分教师被打成“走资派”、“牛鬼蛇神”,遭到批斗,造成不少的冤假错案。1971年张春桥、姚文元炮制“两个估计”后,教师均被列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成了“臭老九”。十一届三中全后,全面落实了知识分子的政策,纠正了“文化大革命”中和以前的左倾错误,在教师中平反冤假错案346[18],对受害教师恢复政治名誉,恢复工作和工资级别,并从经济上适当补偿。同时对个别地方出现打骂教师的不法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1982年,县委组织部、县科委根据中央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有关规定,对全县专业不对口的50余名科技人员[19]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发挥了科技人员的作用。

6.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政策。1978年以后,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恢复正常,贯彻党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统战方针,逐步落实各项统战政策。将原错划“右派分子”全部纠正。将1958年大跃进时期按资产阶级工商业者对待的92户、110人中,改按劳动者对待的66户、82人,清退了“文化大革命”中被抄家财产的1人,恢复全民所有制和复工复职2人,纠正结论6人,退还被占的房屋1091.6平方米,补发29人的定息2053元。根据涪陵地委关于落实历次运动中被下放到农村工商户为“农转非”的通知(中共涪陵地委〔198275号文件)精神,落实了上百户的“农转非”[20]。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陆续建立天主教、基督教爱国委员会,开放两个宗教活动点。还落实了台胞(属)政策、宗教政策和知名人士政策等,民主人士更加不遗余力地为社会主义建设和统一祖国出力。1982年,根据中央提出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后,中共垫江县委建立对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县去台人员共96户、166人,台属226户,1493[21]。通过写信、广播以及探亲台胞带信等多渠道牵线搭桥,绝大多数取得通信联系。按照政策,有关部门帮助台属解决住房、子女就业等问题。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适当补助。

7.恢复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19798月,中央宣传部印发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的宣传提纲,对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在学习中彻底肃清林彪、“四人帮”煽动的资产阶级派性、无政府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流毒,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同年12月,垫江县开展了社会主义法制宣传。[22]通过举办培训班、层层召开宣讲大会、有线广播、法制宣传专栏等形式,宣传《民主与法制》、《刑法》、《刑事诉讼法》条文,学习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的宣传提纲。通过学习和宣传,使大家明确了对民主与法制的基本涵义,认清了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及其对我国四化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了怎样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提高了对法制宣传的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了法制观念。

197971日,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级党政机关处于瘫痪状态,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由军、干、群组成的社(镇)革命委员会代替了乡(镇)政权。19809月,全县恢复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了选举委员会和办公室。同年9月至12月中旬,全县开展普选工作,共有38.4万多名选民参加选举,依法选出第八届县人民代表351人,公社(镇)人民代表3397[23]。通过选举,扩大和发扬了社会主义民主,选出了人民较为满意的代表,加强了政权建设,干部群众受到一次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教育,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调动了各方面建设四个现代化的积极性。12月,垫江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依法选举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县政府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长。

根据全国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和《地方组织法》“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委会”的规定,19804月,建立了垫江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政府、法院、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同时,成立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垫江县委员会,恢复和健全了工商联、宗教事务办公室、侨联等组织,对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起到了重要作用。公、检、法政法机关普遍得到恢复和加强,开展了打击经济领域和政治、文化领域中严惩犯罪活动的斗争,各级政权得到了加强,巩固和发展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四、整党整风,恢复党的优良作风

文化大革命后,党中央提出了“一定要搞好整党整风,加强党的建设”和“一定要把党的各级领导班子整顿好、建设好”的重要指示,根据省委开展“一批两整顿”的意见,县委开展整党整风,解决由于“四人帮”干扰破坏而造成的党内思想不纯、组织不纯和作风不纯(简称“三个不纯”)的问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委紧紧围绕端正党风这个中心,依靠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遵照中央关于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

197710开始,县委把揭批“四人帮”斗争同整党整风、整顿社队、整顿厂矿、整顿企业、整顿学校、整顿机关以及其它方面的整顿结合起来,形成统一运动,分批进行。

农村的整风整社,围绕落实党的分配政策,搞好年内的决算分配,重点抓好农村人民公社的经营管理和领导班子的整顿。整顿农村人民公社的经营管理,开展“五清”,即清粮食、清非生产性开支和用工、清贪污盗窃、清乱拉乱用、清公物流失。搞好四个管理,即劳动管理、财务管理、计划管理、生产管理。做到两个落实,即落实党的分配政策,落实次年农业生产计划,巩固集体经济。整顿领导班子,着重进行思想整顿,同时进行组织整顿。对少数老、弱、病、残的干部进行统筹安排,使各级领导班子能够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整风整社首先在公社党委一级进行总结成绩,评选先进,找出差距,帮助后进的整顿,然后通过层层带动,典型引路,自我批评,重点帮助,着重解决了社队班子中存在的软、散、懒、私、馋等问题,使多数干部的思想、作风、干劲等方面比以往有了一个较大的改变。经过农村的整风整社运动,进一步消除“四人帮”的流毒和影响,纠正了人民内部和集体经济内部的一些资本主义倾向,解决了基层领导班子在路线、干劲、作风和组织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全面落实了党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特别是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社队经营管理制度,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大搞小春管理,大搞大春准备工作。

1978327日,根据在垫江城西、太平公社和垫江丝厂、农机厂、县医院、百货公司开展整党整风试点的基础上,县委发出《关于在基本路线教育运动中开展整党整风的安排意见》。整党整风分动员准备阶段、思想整顿阶段、组织整顿和组织建设三个阶段。农村的整党整风,重点整顿和建设好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领导班子,在全县353个党支部和领导班子进行了整顿。整党整风运动中学习毛泽东关于党的建设的论述和有关整党整风的重要指示,学习党章和报刊上的有关文章,采取上党课、办学习班的形式,针对“四人帮”破坏造成党内“三个不纯”的主要表现,有的放矢地对党员进行五个专题教育(增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教育、立党为公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阶级教育、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搞好组织整顿和组织建设,按照毛泽东提出的接班子五项条件和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坚持“任人为贤”的干部路线,做到“知人善任”,对领导干部进行了组织调整。对犯错误的党员和干部,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和思想批判从严,组织处理从宽的原则给予组织处理。运动中培养了2239名建党积极分子,吸收了397[24]同志入党,壮大了党的队伍,加强了党管党的工作,普遍恢复和健全了“三会一课”制度,领导班子定期整风制度,群众定期评论党员制度以及学习、宣传、工作和劳动、调查研究制度。

县级机关的整顿,主要是落实关于加强县级机关革命化建设的学习的制度、工作制度、分级负责制度、文书处理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会议制度、保密制度、劳动制度、生活管理制度的49条。

厂矿的整顿,重点解决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干部参加劳动,搞好经济核算,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消耗,为国家增加积累。

全县在整党整风的基础上,对非党干部和青年、民兵、妇女、贫协、治保、调解等组织也进行了整顿。这次整顿,农村抓得紧,区、社机关注意不够,特别是对社队企业整顿较差。

197812月,县委遵照“积极慎重”发展党员的方针,对“文化大革命”中突击入党而不够条件的予以清除,并注意在知识分子和青年先进分子中发展党员。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一再强调整顿好党风,要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从根本上维护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加强党的思想建设,进一步实现全党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纠正一切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的“左”和右的错误倾向,把全党的思想统一到十二大提出的路线和方针上来。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县纪委以大量精力,狠刹一些带倾向性的不正之风,并抓住典型案例,采取发通报、组织党员讨论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的教育,做到处理一人,教育一大片;办理一件案,刹住一股风。认真查处党员违纪案件。从1978年至1984年,县纪委共收到人民来信7257件,接待群众来访632人次。这些来信来访,绝大部分都是检举揭发党员、干部搞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的,有的对如何搞好党风还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本着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处理这些案件。在有关部门的协同下,共办理了354件,其中党员违纪案件177件,有115名党员和党员干部受到了党的纪律处分,开除党籍32人,留党察看45人,撤销领导职务8人,严重警告和警告30[25]。通过这些违纪案件的处理,维护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进一步提高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同时,也教育和挽救了一批党员干部。

1980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县纪委从中央发出《准则》征询意见稿起,即与宣传、组织部门密切配合,将此稿翻印成小册子发到各党支部,作为重要教材,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全县各级党组织还集中党员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县委又以党章修改草案和《准则》为主要学习内容,配合组织、宣传部门,以党校为阵地,集中了农村党支部副书记以上的党员干部1587[26]。还采取小集中的办法,分批对全县的党员进行了轮训。19807月中旬,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开展党员知识培训工作。全县有1002个支部,20690[27]名党员参加,占党员总数的91%以上。培训中,主要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草案)》、《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论共产党员修养》、《党的基本知识》等。进行维护党规党纪、端正党风、严肃党的纪律教育。县委和县纪委多次召开学习贯彻《准则》的汇报会和座谈会,检查学习贯彻情况,总结交流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深入一些地区和单位,检查督促《准则》的贯彻执行;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准则》的宣传教育工作,表彰模范执行《准则》的好人好事,通报违反《准则》的典型事件,推动了学习贯彻的深入进行。通过学习贯彻《准则》,广大党员、干部普遍受到了一次党规党法和党纪的教育,提高了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增强了组织纪律观念,恢复和发扬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1981年,全县有149个党支部被评为先进支部,957名党员被评为优秀党员[28]

由于“文化大革命”的消极影响和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较长时间以来,党风不正的问题比较严重,这对于加强党的领导,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加速四化建设,带来了十分不利的影响。对此,针对垫江党风中存在的带倾向的问题,进行检查和纠正。1980年,在全县范围内集中纠正了“两招”、“三转”的不正之风,对清理出来的168人(包括农村转到红光蔬菜农场的147人)按政策给予了处理。1983年,重点检查纠正了部分党员干部利用职权,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非法营建私房的问题。同时,对县级机关、各厂矿企事业单位,多占住房的不正之风进行检查和纠正。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对全县19户非法营建私房的,收回侵占国家、集体建材资金和利用职权动用运输工具等款1459.44元;少批多占土地的处以罚款183元;房屋折价为公7.5间。全县退出多占住房687平方米,加收房租费489.8平方米[29]。从1982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斗争,依法处分人员,追退赃款和各种赃物,沉重打击了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的犯罪分子,保证了党的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正确方针的贯彻执行,巩固和发展了城乡经济。各级党委还用了很大的力量来培养选拔优秀的中青年干部,着手解决领导班子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战略性任务,顺利地实现了新老合作交替,使党的事业的发展有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五、经济调整与改革的起步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鉴于国民经济中一些重大比例关系严重失调的状况和经济工作中急于求成现象的出现,党中央于19794月召开工作会议,清理经济工作中长期存在的“左”的思想影响,提出了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新的八字方针。根据这个方针,县委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大力推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重点加快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加快乡镇企业的发展,大力抓工交、商贸的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对各条战线的经济政策进行调整。至1983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达到24381万元,比1977年增长82.6%,其中工业总产值达到6687万元,比1977年增长139.9%;粮食总产量达到60891万斤,比1977年增长53.04%;财政收入达到1572万元,比1977年增长127.83%;除征购后人平占有粮食660公斤,比1977年增加230公斤[30]。全县粮食亩产量突破了千斤大关,摘掉了低产的帽子;农村不仅解决了温饱,而且多数农民储有大量余粮,摘掉了长期吃返销粮的帽子;财政摘掉了长期吃补贴饭的帽子。

粉碎“四人帮”以后,垫江农业生产责任制由点到面,经历了由农活短安排、定额记工分到分组作业、联产到组,“水统旱包”发展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过程。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垫江县继续掀起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农业生产取得较好发展。随着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坚持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19777月,县委提出《全面贯彻“农业八字宪法”,大搞科学种田的运动,向生产的高度和广度进军》。8月,全县各公社大搞大办干田,积极发展多种经营。19784月,裴兴公社农科站总结上年分组作业(包产到组)的经验,6月在全裴兴公社推行。

19792月至年底,全县农业实行改革。全县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工作随着党的工作着重点转移,由过去搞政治运动转向生产建设,由靠行政命令转到按客观经济规律,用经济手段管理经济的办法办事。农村生产队开始推行分组作业、定产、定工、定投资、超产奖、短产赔的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简称“三定一奖”。县委为了适应农村改革的需要,按照中央“六十条”有关搞好劳动组织,建立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推广的广汉县金宜公社实行“分组作业,三定一奖”的经验,发出《关于1979年农村各级干部进行考核的试行意见》,决定对全县区、社、大队、生产队领导班子和干部基本实行粮食产量、定多种经营收入,定社队企业创收,完成任务受奖,完不成受惩的责任制。19794月,根据四川省委《关于农村人民公社生产队建立健全生产责任制和奖惩制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落实了“三定一奖”的生产责任制[31]

1980年初,县革委发出《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经济政策,加强经营管理,使生产队和社员逐步富裕起来的意见》,要求各区、社党政领导要尊重生产队在生产、经营管理、分配方面的自主权;搞好农村规划,挖掘潜力,发挥各种人才的专业作用,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才;进一步完善生产队“分组作业,包产到组,以产计酬,超产有奖、短产得赔”的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

19816月,为进一步落实、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县委制定了《垫江县农业生产联产计酬到劳动力责任制试行办法》[32],提出“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开展多种经营”的方针,在保证粮食稳定增长的前提下,全面发展农、林、牧、副、渔业生产,积极地稳步地改善农业生产结构,充分而合理地利用农业资源,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生产率和农产品的商品率,促进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和社会化,建立起良好的大农业生态体系。粮食作物实行定承包地、定产量、定投资、定工分、定奖赔办法的“五定”责任制,社员在承包的土地上搞好粮食和经济作物的间种、套种和轮种,坚持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包产部分由队统一核算,统一分配。

当时,由于人们思想不够解放,对责任制认识不够统一,一部份干部、群众由于长期左的思想的影响,把责任制看成是所有制的改变,看成是资本主义的东西。也有的干部怀疑党的政策的连续性,担心现在的责任制搞不了多久又要回头“吃大锅饭”,缺乏长远打算。1981年在全县4073年生产队中,实行联产计酬到劳力责任制的有3297个队,占80.9%;实行包产到户责任制的有586个队,占13.9%;实行包干到户责任制的有58个队,占1.4%,实行“水统旱包”责任制的有137个队,占3.4%;实行分组作业,联产到组责任制的有12个队,占0.3%,实行以队作业记工责任制的只有1个生产队。全县联产到劳、包产到户这两种责任制形式的队加在一起,占生产队总数的94.8%[33]。《垫江县农业生产联产计酬到劳动力责任制试行办法》施行后,全县不断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到1982年各生产队实行了联产承包或大包干责任制。除土地、集体森林、水利设施等所有权属集体外,将耕地依照土质优劣、分等划片,由农民联产承包,分户经营,接受国家计划指导,按合同规定完成国家任务,上交集体提留,其余收入全部归农民个人所有,形成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要特征的统一经营和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管理体制。农民对土地只有经营权,不准私人买卖土地,其他集体生产资料先后作价归农民个人所有。这种以家庭为单位的联产承包经营,打破了“大锅饭”,改单一生产形式为农、工、商综合发展,以发展商品生产为目的的专业、联合体纷纷涌现,活跃了农村经济。

在农业生产上,把农业生产责任制落实后农民焕发出来的极大的生产热情与一系列科学种田措施有效结合起来,积极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大力推广良种良法,努力改革耕作制度,促进了生产的大发展。粮食生产在遭到特大洪灾、旱灾和低温阴雨等自然灾害的多次袭击下,连年获得丰收。1981年创历史最高纪录。多种经营生产也得到迅速发展。从1982年以来中央1号文件的贯彻执行,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继续向深度和广度进军,农产品的商品率不断提高,勤劳致富的专业户成批涌现。经营的基础由种植业、养殖业扩展到加工、服务、运输、经销等行业。经营的规模扩大、经济效益也有了显著提高。

工业上,县委按照“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进行企业整顿,逐步推行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把权、责、利结合起来,扩大企业自主权,贯彻执行按劳分配原则,使企业经营管理逐步改善,工业生产稳步上升。

粉碎“四人帮”后,全县继续开展“工业学大庆”的群众运动,工业生产虽然得到较快发展,但长期实行的高度集中和吃“大锅饭”的工业管理体制严重束缚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1977年底,县委批转工交部《关于以揭批“四人帮”为中心,深入开展整风整顿企业,加快普及大庆式步伐的意见》。在全县各工交企业中,开展“十查、十看、十批判”活动,并加强对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和企业的制度建设,发动职工学习大庆工人的“三老四严”、“四个一样”的作风。随后,恢复了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手工业企业先后由生产合作社转为集体工厂,参照国营工厂的管理体制。

1978年以后,垫江陆续兴建了浅层天然气矿、酿造厂、桂花煤矿、西山煤矿、饲料公司、县水泥厂、磷肥厂改建为啤酒厂、十路口碗厂改建为卧龙炭黑厂,县电器修制厂与各电站合并为电力公司。1979年,工会进入新时期。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开展优质高产赛、安全赛、技术攻关赛等活动,注意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保障职工健康,丰富文化生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企业发展取得成效,19795月,县印刷厂、氮肥厂获中共四川省委、省革委授予“大庆式企业”称号。

19801月,县革委做出了《全县社队企业的发展规划》,决定从当年开始对社队企业实行班组核算、定任务标准、定劳动报酬、定劳保福利、按质量定奖惩;收入套补贴、出勤套工分、工种套口粮补助;每月一次奖赔兑现的“五定、三套、一兑现”生产责任制。全县社队企业在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中,执行“整顿提高,稳步发展”的方针,积极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建筑建材工业、采矿业(重点是煤炭)以及社队服务修理行业。同时搞好企业整顿,一是整顿好企业领导班子,严格考核,择优录用,坚持把懂政策、懂业务,有原则,勇于负责,作风正派,年富力强,有经济头脑的同志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二是加强财务管理,通过财务整顿,制止“三乱”(乱支乱拉乱用)现象;三是抓好劳动管理,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四是普遍推行“定、包、奖”责任制。公社社队企业办公室,向公社管委会承包全公社的产值、收入、利润、上交、款项四个指标,对各企业实行人员、产量(产值)、收入、消耗、利润等“五定一奖惩”的责任制;五是调整好公社、大队、企业与生产队、社员的关系,让利益于生产队。有步骤地、积极地改社办、大队办为生产队联办。企业上交的利润以30%~~40%返还生产队,以生产队提供的原料为主办的企业,应返还50%以上[34]。坚持当年返还兑现,使社员收到实惠。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农工商联合企业、组织同行业的联合,并提倡集体入股办企业,允许社员个人投资。

1981年,工业系统推行“四定、三包、一奖”责任制,全县在国营企业中逐步进行扩权试点,改革管理体制,实行“松绑”放权,政企分开,推行利润分成、利润包干、自负盈亏、亏损包干等责任制。国营企业内部实行定产品数量、定设备、定原材料消耗、定费用指标,包质量、包成本、包利润和超产有奖,做到责、权、利相结合的责任制,较好地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国营零售商业由统一经营、统负盈亏,改为按门市为核算单位,实行多种形式的工资和奖励办法,改革统一的批发体制,打破地区、价格、对象的界限,全民、集体、个体一视同仁。县供销合作社成为经济联合实体,实行民主管理,自负盈亏。

1982年后,在企业整顿中,按照《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和《国营工厂厂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国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建立健全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

在商品流通方面,“文化大革命”使商业工作管理制度遭到破坏,财产损失严重。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营商业部门逐步改革经营管理和商品流通体制,扩大专业公司的经营自主权,实行经营责任制,把企业的盈亏与职工个人的经济利益联系起来,各单位根据各项经济指标完成的好坏,计算其奖赔,在做好主要物资采购供应的同时,发展横向经济联系,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商业工作不断改革,出现了以国营商业为主导的多家经营,互相竞争、互相促进。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初步打破了封闭的、少渠道的、多环节的体系,工商、农贸、商商之间的经济联合有所发展,商品购销成倍增加。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集市贸易的开放,城乡个体商业蓬勃发展,城乡市场繁荣活跃,人民生活显著提高,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

19829月,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后,县委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二大热潮,组织25个工作组分赴各乡镇宣传贯彻中央十二大文件精神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召开了五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了在20世纪末垫江实现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的总体目标。从此,垫江人民在县委的领导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改革创新,使全县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政治局面一年比一年好,经济建设一年比一年好,人民生活一年比一年好。

(董长芳)



[1]《桂溪卌年》,第127 页。

[2]《关于以揭批“四人帮“为中心,深入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的情况报告》(垫委发〔197753号)和《中共垫江县委关于粉碎资产阶级帮派体系的情况报告》(垫委发〔197752号)。

[3]《中共垫江县第五次代表大会》报告(雷德高)。

[4]19787月中共垫江县委《关于在垫江县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运动的情况报告》。

[5]《中共垫江县第五次代表大会》报告(雷德高)。

[6]中共垫江县委宣传部《关于对“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补课通知》

[7]中共垫江县委宣传部《关于学习和宣传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安排意见》(垫委宣发〔19796号)。

[8]1979416日至23日,县委召开了县、区、社三级干部会议材料。

[9]19818月县委召开五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材料。

[10]《中共垫江县第六次代表大会》报告(刘庆渝)。

[11]《垫江县志》,第216页。

[1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197855号文件的情况报告》(垫委摘发〔19793号)和1982年《垫江县复查改正右派问题统计表》、《处理右派问题遗留问题统计表》、《垫江县摘掉右帽人员安置情况统计表》。

[13]《中共垫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垫江县第六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14]《桂溪星火》第4445页,中共涪陵地委组织部1984613日《关于承认垫江县地下党普顺支部的批复》。

[15]原党史办公室主任黄天彬同志回忆材料。

[16]《关于落实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政策的情况报告》(垫委统发〔19802号)。

[17]《关于认定原国民党垫江县“民众自卫总队”及所属“常备自卫团”和“警察局”为投诚单位的批复》(涪地委〔198421号)和关于认定投诚人员的决定。

[18]《垫江县志》,第572页。

[19]桂溪卌年》,第153页。

[20]《垫江县志》第152页和原党史办公室主任黄天彬同志回忆材料。

[21]《垫江县志》,第154页。

[22]《关于社会主义法制宣传的情况反映》(1979年中共垫江县委宣传部第八期简报)。

[23]《桂溪卌年》,第145页。

[24]《关于在垫江县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运动的情况报告》1978715日。

[25]《中共垫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垫江县第六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6]《中共垫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垫江县第六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7]《桂溪卌年》,第145页。

[28]《中共垫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垫江县第六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9]《中共垫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垫江县第六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30]《中共垫江县第六次代表大会》的报告(刘庆渝作)。

[31]《关于农村社队经营管理工作座谈会的情况报告》(19794月)和《桂溪卌年》第140页。

[32]《垫江县农业生产联产计酬到劳动力责任制试行办法》(1981年)。

[33]《雷德高书记在县委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79年)。

[34]档案资料:《垫江县社队企业工作会议纪要》(1981725日)和《全县社队企业的发展规划》(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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