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沙坪坝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

2017-05-16 09:02:15来源:重庆党史网

 

 

中共沙坪坝区委党史研究室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沙坪坝区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区情和管理权限,在1979年至2006年的27年中,对城市经济体制进行了大胆改革和创新。

一、企业改革

区属企业绝大多数是集体所有制。以工业企业为例,1978年区属工业企业120个,全民所有制企业只占6个。全区工业总产值9729.55万元,其中集体企业产值8817.62万元,占90.63%。因而改革的主体是集体企业。

(一)初步探索以承包制为中心的企业改革

1980年,区革委批转区计建委“关于区属工业进行调整的意见”,按照统筹兼顾,全面安排,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的指导思想,对工业企业实行“关、停、并、转”,打破地区界限、行业界限、部门界限,改组工业,理顺关系,为其后改革打下了基础。同年,在两个工业企业中进行尊重企业自主权试点,以增强企业活力。

1982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决定,改革市、区工业管理体制,沙坪坝区共上交企业100个(工业局49个,三工业局49个,商业局2个),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3个,集体所有制企业77个,街道工业企业20个。这批企业上交后,全区区属工业还有61个,其中社办工业企业33个,其余主要分布在交通、民政,商业、教育等系统。

(二)全面推行承包责任制为重点的改革

19845月区第四次党代会上,新一届区委提出在本届三年任期内,要“狠抓经济体制改革,放宽政策,进一步把经济搞活。”在不违背国家基本政策前提下,该放宽的要坚决放宽,该灵活的要灵活,能变通的要变通。在改革进程中,首先实行利改税,使企业不吃国家的“大锅饭”;其次推行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打破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状况。

1988年,按照党的十三大精神和上级要求,区委、区政府在《关于加快和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当时经济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以深化企业改革为中心,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机制,积极搞好配套改革,以促进城乡一体化,促进全区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改革的重点是,坚定不移地大力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具体作法是,对实行承包的企业,各主管部门进行一次“回头看”,按照承包制条例要求,本着缺啥补啥原则,认真进行补充、修改、调整,使之完善。已承包的骨干企业要全面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厂长(经理)全面负责、党委(支部)保证监督,职工民主管理”的新领导体制,逐步理顺党、政、工三者关系。对微利和亏损企业要广泛推行租赁制(主要是企业租赁),鼓励和支持企业承包、租赁企业,积极促进企业产权转让(兼并),以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结构,发挥规模经济效益。改革分配制度和劳动制度,大力推行计件工资、定额工资和联销计酬制度,把分配搞活;国营商业骨干企业逐步推广各种劳动组合制,进行层层招聘,分级组合可以选兵点将,自愿组合;可以改试改换,择优组合;对固定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搞活现行固定工制度。

(三)以完善承包制为重点,探索企业股份制改革

19893月,区出台《关于一九八九年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将全面深化企业改革作为改革中心环节。要求围绕转变企业经营机制,继续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抓紧企业内部改革,使之在国家宏观指导下,逐步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和自我约束机制,增加活力,提高效益。企业改革的重点是搞好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完善和配套改革。

198911月,区委、区政府批转区委政研室、区体改办《关于认真做好城市企业承包合同兑现和完善承包责任制的意见》,要求坚持按承包合同执行,坚持奖惩逗硬,坚持先审计、后兑现,提高透明度。对完善承包制问题,按照《企业法》和《承包条例》规定,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承包。

19925月,区出台《关于加快改革开放,加速经济发展的几个问题的决定》,要求加快企业改革步伐,抓好改革试点。

199311月,区出台《关于在国合商业企业进一步推行“公有民营”责任制的通知》,要求在坚持社会主义所有制性质不变的前提下,按照法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原则,通过合同形式,将营业场地、设施等国家(或集体)资产,以有偿使用办法过渡给职工个人或合伙租赁、承包经营。

199611月,区先后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乡集体企业改革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快全区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推进。结合实际,一企一策,处理好几个关系,落实好配套政策。

(四)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全面深化企业改革

1997年,为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中小企业改革的决定,使辖区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区出台了《关于加快企业改革的决定》,将过去以承包经营责任制为核心的改革转为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建立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为重点,培育和发展多元投资主体。到年底,全区以产权制度为重点的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按照“抓大、放小、择优、解困”的思路,组建有限公司292户、无主管企业138户,全区国有、集体企业改制面达62.8%。初步形成产权多元化格局,促进了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转变”。

19976月到次年2月,市里分两批下放工业企业68户(不含厂办大集体6户),下放企业特点是“四大”、“四多”,即资产、亏损面、亏损额度、困难大;企业数量、产品门类、停产及半停产企业多、问题多。从而大大增加了全区企业改革的难度。

199911月,中共沙坪坝区八届五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快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奋斗目标。 2000年,区里向7户国有企业派出改革协调组,重点帮助企业制定改革方案,指导扭亏解困和协调解决外部环境。到2002年底,顺利完成松山化工厂破产工作,国有企业改制面达60%。全区企业改革完成30%

20019月,区体改委撤销,其企业改革职能划入区计经委。20033月,区经委单独组建,企业改革职能又划入区经委。2003年,区成立“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次年6月召开首次全区性企业改革工作会,发出“下定决心,排除困难,加快企业改革,统筹兼顾,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号召,区政府与有企业改革任务的25个部门、街、镇签订在本届政府任期内确保任务完成的责任书。

2003年,全区需要实施改革的企业总数为312户(其中:国有59户,集体253户),当年底,完成114户(其中:国有21户,集体93户),未改革企业198户(其中:国有38户,集体160户)。

20047月至20066月,经过两年艰辛努力,全区312户企业242户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完成面77.56%;完成企业资产改革总量82%以上;涉及职工占应改革企业职工总数的89.80%;解决债务15.2亿元。

二、商贸流通改革

(一)以扩权试点为先导,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

1979年,商贸流通按照“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总方针,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开始变单渠道为多渠道进货,在向批发部门进货同时,普遍走出省、市开展外采,有的与工厂挂钩直接进货。全区建立3个货栈,开展议购、议销、代购、代销业务,扩大城乡物资交流。同时增设网点,开展预约订购业务,举办周末夜市和商品展销,组织流动服务送货上门。

1980年在3个商业公司搞扩权试点,效果明显,但后来推进较慢。1982年,按照“三多一少”流通体制,调整社会商业结构,形成以国营商业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状态,大力发展集体和个体商业,为商贸流通改革的起步夯实基础。

19833月,区委、区政府批转区商业局等4部门《关于在国营商业、饮食服务企业全面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的意见》,对国营商业企业分别采取利改税,全额利润分成,定额上交,超额全留,亏损包干,盈亏分成等承包形式;对饮食服务企业实行定额承包,超额留用,自负盈亏的经营承包形式。到年底全区商业网点发展到1756个,比1980年增长23%

(二)以改进完善承包责任制为重点,加强流通体制改革

19847月,通过利改税理顺国家和企业关系后,为加强企业内部各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理顺企业内部关系,区委、区政府批转了区商业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国营商业内部责任制的意见》,要求实行三级承包,即由区商业局向区财办承包,国营商业企业向区商业局承包,企业门市,班组(或专柜)向企业(公司)承包,各级承包分别签订责任书。

19855月,区政府出台《关于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若干问题的意见》,采取优惠政策,引导、扶持第三产业发展,鼓励企业自主经营。

198512月,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蔬菜产销体制改革的意见》,对蔬菜产销采取计划指导和市场经营相结合的措施,要求国营公司参与市场调节,积极发挥平衡供求、平抑物价作用。

19874月,区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企业改革搞活商品流通的暂行办法》,要求商业企业推行多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流通领域实行扶持和奖励政策,网点建设给予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1987年底,流通体制改革初见成效。一是在商业购销上打破过去那种统购统销、统一定价、画地为牢的僵化体制,逐步建立起多渠道直线流通,灵活作价,自由购销,批零兼营的新体制。二是在商业管理体制上,对一批国营小型企业实行国家所有,集体经营;供销社改国营为集体;将一部分集体商业与国营企业公司脱钩,让其自主经营;对经营困难的工矿贸易公司进行撤并和调整等。三是鼓励和扶持粮食、食品、蔬菜等政策性亏损行业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四是坚持全民、集体、个体一起上的方针,鼓励和扶持个体经济发展。通过改革,多种经济成分在流通领域各显神通,出现多家竞争,市场繁荣,购销兴旺的景象。全区集市贸易成交额突破亿元大关,比1983年增长1倍多。与此同时,区里还加快市场建设步伐,采取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实行多渠道、多形式、多办法共同筹资建设市场,改变过去市场点少面小的旧貌,形成一个多功能、多类型、多层次,包括市场、摊区、夜市、网点、仓库、货栈在内的以农副产品为主、工业品为辅的商品市场体系。到1986年底,全区共有各类市场56个,总面积3.8万平方米,棚盖2万多平方米,营业用房4000多平方米,总共投资300多万元。其中双巷子水果批发市场成为全市较大水果贸易中心,年成交量达1500万公斤,其吸引力、辐射面远及省、市内外许多地区,在全国都产生了一定影响。

(三)以强化功能、培育市场为重点,加快商贸改革步伐

198810月,为贯彻中央“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方针,结合区里实际,区政府出台《关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意见》,要求努力控制物价,整顿市场秩序,抓好货源组织,确保市场供应;从严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抑制集团消费需求;清理整顿公司,严禁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经过1年多治理整顿,经济秩序特别是流通秩序中的混乱状况得到初步治理,全区128个公司(中心),按有关政策取消28个。认真整改批发环节,对重要商品实行专营制度。严肃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投机倒卖违法案件,严格控制市场物价。

经过3年治理整顿,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得到有效改善,改革稳步推进。到1992年,全区商业总销售值达10.4亿元,比1989年增长35.89%;集市贸易成交额3.6亿元,比1989年增长65.68%,销售、利润等主要指标获市一等奖。同时,着重抓了大中型市场,批发、专业市场建设,开工建设西南物资交易市场、小龙坎综合市场、三角碑副食品商场、联芳建材市场、袁家岗摩托车及配件市场、白马凼农贸市场等,总建筑面积约23.76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亿元。

1993年,区出台全区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实现“大商业、大流通、大市场”的战略目标;要求在今后一个时期,以增强城市服务功能为主线,提高两个效益为目标,发展商业为重点,带动和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基本形成市场体系发达、服务设施配套、市场规则健全、功能完备的大市场、大商贸、大流通体系,使第三产业的市场增长速度超过第二产业。

(四)以提档升级、做大做强为目标,全面深化商贸改革

1999年起,全区按照“流通格局多元化,经营模式多样化,集贸市场网络化,批发市场专业化,价格机制市场化”要求,调整第三产业,在城区建造中心商贸区。抓住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契机,大力完善商业设施,注重营造文化艺术氛围,先后建成沙坪剧院、历史文化名人雕塑、长江三峡微缩景观、诗碑等设施,配备健身器械,以体现“休闲中购物,购物中休闲”的现代消费理念,逐渐建造和完善总面积近20万平方米的三峡广场中心商贸区,吸引了“重百”、“新世纪”、“北京华联”、“王府井”、“太平洋百货”等一大批知名商家入驻,日均人流量达30万人次,使之成为全市五大购物中心之一。在农村,利用丰富资源优势,发展多种形式观光农业和农副产品市场。

同时,一批重点骨干市场初步形成。先后建设培育马家岩装饰材料、西南物资交易、梨树湾金属材料等五大专业批发市场,总营业面积达60万平方米,2001年交易额达34.4亿元。其中,马家岩装饰材料市场年交易额达15亿元,其物资吞吐量和交易规模居西南地区首位;梨树湾金属材料市场年销售额8.2亿元,成为全市最大的金属材料现货批发市场;全区各类市场达49个,初步形成贯通城乡、高中低纵横的市场网络体系。到2001年底,全区第三产业完成35.69亿元,占GDP比重为38.8%

2003年,按照“培育大市场,建设重庆第二商贸中心”目标,编制《沙坪坝区商业与现代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整合中心商圈资源,提档升级中心商圈,扶持发展服务业,做大做强物流业”的发展思路。三峡广场中心商圈猛增至2平方公里,入驻中外知名商贸流通企业10余家,营业面积达60多万平方米,员工6万余人,被国家命名为“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全国特色文化广场”、“中国特色商业街”。市场建设进一步加快,形成以马家岩、梨树湾、凤鸣山为支点的专业市场群。先后建成临江装饰城、梨树湾农副产品物流批发市场、上桥和平医药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升伟精品建材装饰城、二手车交易市场、大川建材市场,开工建设土主重庆铁路物流园区等专业市场,着力打造天星桥商贸中心。

2006年底,全区年交易额达到亿元以上的专业市场达10个,累计交易额达107亿元。其中大川建材市场被国家商务部、中国建材协会授予“全国五星级建材市场”和“全国标准化建材市场”,成为重庆首家获此殊荣的建材市场。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04.4亿元,商贸销售总额达294.3亿元,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达46.3 %

与此同时,全区金融证券市场快速发展。全区中资银行由2003年的14家增加到2006年的16家,银行存款余额达350.3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为213.7亿元。全区有证券经营机构5家,股市投资者超过10万人,2006年交易金额达168.5亿元,比上年增长73.1%

三、城市建设改革

(一)健全职能部门,强化建设管理

改革初期,全区城市建设主要是建造职工住宅,改造和拓宽城市道路,修复人行道和增加绿化面积,改善群众居住和生活环境。1984年,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开始由区城乡建委依法行使集中统一管理城乡建设的权力。从规划、选点、征地,到审查设计、批发执照、工程验收等各个建设环节实行统一把关,对全区建筑施工队伍也逐步实行统一管理。同时,加强了农村土地管理和农房建设工作,由各公社大队组织,以生产队为单位进行规划、选点,公社审批,报区备案,区里统一发证。

1986年,区成立旧城改造指挥部,开始大规模旧城改造。同时,设立区规划办公室,加强规划管理,使城市建设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原则下稳步推进。农村征地逐步实行统征开发,以减少用地单位与农民的矛盾纠纷。

19894月,区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土地管理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通知》,从用地申请、登记审批、土地使用、违法追究等方面提出要求和规定,以切实保护土地资源。同年成立区国土局专司其职。

1990年,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得到大力发展,建成民用瓦斯天然气工程、三角碑人行地道、陈家湾人行天桥、沙坪大酒店、图书馆、群文楼、雾都影剧院、体育馆、游泳池、老年活动中心、歌乐山森林公园等一大批项目。全区房屋竣工面积达363736平方米。

(二)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城市功能

进入90年代,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优化投资环境对城市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全区以道路建设为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旧城改造与新区开发步伐,逐步把旧城改造与拓宽道路、建设市场、增加住宅、改善环境结合起来。同时,强化土地管理,建立节约用地、合理用地、保护耕地调控机制,合理开发垦复土地资源。开始改革土地使用制度,建立区房地产交易市场,实行国有土地、乡镇企业用地和村民宅基地有偿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可在不改变权属和使用性质前提下进入土地市场,依法有序地开展土地拍卖招标,使国土管理更加符合市场经济要求。

1996年开始实施以改善公路交通、城市形象为重点的“建设年”发展战略,按照“头年开局起步,二年全面推进,三年初见成效”的步骤,加快公路建设步伐,开始实施“三纵三横”、“大、中、小”循环公路网络建设工程。1997年底实现农村村村通公路目标。到次年底,主城区公路形成内循环网络,新建改造镇、村公路110公里。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步伐加快,坚持“以路带房,以房兴业”方针,到1997年底,全区房地产开发新开工面积238万平方米,竣工89万平方米,以单位公房出售为突破的住房制度改革逐步实施。同时,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发展迅速,开工建设陈家桥、虎溪水厂,完成磁器口、歌乐山供水工程,新建凤凰、歌乐山两个变电站,西部9镇顺利实现农话改市话。

(三)坚持科学发展,提升城市形象

进入21世纪,全区城市建设逐步迈上制度化、规范化和良性发展轨道,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东西联动、完善功能、提升品质”的思路。

20021月,为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制度,培育与国际接轨的公平高效土地市场,区委、区政府批转了《沙坪坝区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明确城市用地统一管理、统一供应、有偿使用的原则,完善土地公示制度,建立土地挂牌制度,强化建设用地监管,规范税费征收管理。

20049月,为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规范建设秩序,加强专业化项目管理,区成立公共工程局,实现政府项目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分开”,较好地解决了城市建设中因建管不分、非专业化管理造成的进度缓慢、资源浪费等问题。

2003年至2006年,全区房地产开发新开工557.7万平方米,竣工438万平方米,投资总额达138.9亿元。2006年,全区广泛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年”活动,该年底,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148.3亿元,全区公路里程达1207公里,其中,高速公路62.4公里,国、省道110.7公里,城市道路47公里,在上世纪末全面实现农村村村通公路基础上,“社社通”工程已完成75%

四、宏观调控

(一)贯彻调整方针,确保紧中求活

改革初期,国家实行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相结合的计划管理体制,一度造成全区工业生产任务普遍不足,农业蔬菜生产过剩,商业生意难做,副食品供应紧张的局面。1979年,面对国民经济调整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区委、区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实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按需组织生产。工业企业根据市场需要,调整产品结构,压缩长线,加强短线,面向市场组织生产;农业试行产销合同,减少盲目生产;商业增加营业网点,开展议购议销活动,使经济在调整中得到恢复和发展。

党的十二大召开后,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改、提高”方针,确保经济在调整中稳步发展。1984年,区计划基本建设委员会更名为区计划经济委员会,从职责上加强对全区经济的统揽力度。1985年,全区四个乡建立乡级财政所,受区财政和乡政府双重领导,加强农业税收和乡政府的预算管理。当年,城乡企业发展面临资金严重不足的困难,区政府采取措施,以创新的精神支持覃家岗乡在全市首次发行集资券800万元,同时组织各专业银行和区财政搞好资金的调剂和运作,较好地实现了紧中求活、活中求好的目标。

(二)出台改革举措,促进经济发展

19875月,区政府批转区财政局《关于乡财政管理体制及有关工作意见的报告》,对各乡实行“定收定支、增收分成、超支不补、节余留用、一定二年”的财政管理体制。

19888月,区政府批转区工商局《关于改革工商行政管理的九条意见》,同意放宽企业登记管理政策,允许企业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经营,放宽企业经营范围,培育完善市场体系,放宽个体工商业登记条件,放宽个体工商业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加强经济合同管理,打击违法活动,开展政策咨询等9条意见在全区执行。当年,全国开始治理整顿经济环境和秩序,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区里按照要求停缓建和压缩18个项目,减少投资1972万元,1989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下降38%,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更加合理,宏观调控初见成效。

1988年,为探索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新路子,经市政府批准,成立重庆市沙坪坝科技产业开发试验区,区政府同时出台《关于沙坪坝科技产业开发试验区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从当年起全区从事高、新技术及其产品开发的科技企业,均可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19925月,区制定《关于加快改革开放加速经济发展的几个问题的决定》,在扩大街乡管理权限,搞活财税金融,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等方面,制订出一系列推进改革开放的政策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三)强化调控手段,优化投资结构

1993年国家开始宏观调控,区委、区政府及时制定《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的意见》,从认清形势,统一认识,抓住机遇,乘势发展;优化投资结构,保证重点建设项目;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资金筹集措施,千方百计渡过资金难关;加强税收征管,抓好增收节支;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发展等6个方面提出贯彻意见。

1994年,顺利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组建成立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强化税收征管。

1996年,重庆直辖后,为抓住机遇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全区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经济更快迈上新台阶,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的决定》,在计划管理方面,明确凡不需要区里平衡建设资金,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的,由各主管局审批,报区计经委备案;在工商管理方面,对工商部门收取的农村个体户工商管理费留部门的60%返还各镇,用于农村个体户行政管理;在财税和金融方面,对技改、新产品开发、旧城改造等项目免征投资方向调节税,支持发展农村合作基金组织、乡镇企业投资公司和科技投资公司,加强金融信贷的规范化管理和宏观调控能力。同时要求各部门切实转变作风,简化手续,对重点行业、重点项目推行“一站式”服务,不得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

1997年开始,区政府为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集中职能部门实行热情、周到、简便、快捷的“一站式”办公,并规定限时办结,即一般情况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该制度于2003年正式演化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五、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

(一)放宽政策,鼓励发展

1979年,为疏通商品流通渠道,活跃集贸市场,区里开始发展个体商贩,到年底发展到70余户。随着城乡经济发展,流通体制改革逐步推进,城乡个体经济也有相应发展,1983年底,全区有照个体户达3005户,从业人员3892人。

19855月,区出台《关于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发展第三产业要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特别鼓励城乡集体企业和个体户经营第三产业。到1986年底,个体工商户已发展到5078户,各种经济成分在流通领域内的作用都得到较好发挥。

1988年,区里利用辖区内重庆大学等一批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人才荟萃、专业齐全、成果显著、信息畅通等优势,建立重庆市沙坪坝科技产业开发试验区,吸纳了一批个人和个体合伙的科技企业,并根据其具体经营情况,给予税收减免照顾。同年8月,在改革工商行政管理的9条意见中,放宽了个体工商登记条件、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到年底,个体工商户营业额达4000万元。这一时期,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前提下,城乡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多种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方式得到较快发展。

1992年,为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有益的补充作用,鼓励其更加迅速发展和上档升级,区出台《关于鼓励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的意见》,从经营范围、发展方向、税收政策、出口贸易等方面明确政策措施。到年底,全区城乡个体工商户达8878家,私营企业157户,注册资金2368万元,经营总额达1.13亿元。

1993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的方针,以繁荣市场,扩大就业,增加财政收入,满足人民需求,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明确个体、私营经济在发展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并进一步放宽有关政策,改进和完善有关办法。同时成立“区非公有制经济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建立起非公有制经济园区,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创造了必要条件。一部分企业成为全区从事科技开发、新产品研制和新技术应用的生力军;一些企业初显实业型、科技型、集团型和股份制企业的发展雏形。

(二)获准试点,形成规模

1994年,沙坪坝区经市政府批准,确定为全市的个体、私营经济试验区,非公有制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先后建成8个非公有制经济园区和片区,个体、私营企业发展到13706户,实现生产、经营收入8亿元,比上年增长2倍。当年,区委、区政府出台非公有制经济实验区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并于1996年对土地使用、税收政策、工商登记、投资管理、资金扶持、权益保护等方面政策措施作进一步完善。

1995年起,随着非公有制经济园区的逐渐形成,区非公有制经济开始由分散型向规模型发展,由内向型向外向型发展。经过近两年努力,到1996年底,全区发展个体工商户12500户,私营企业741户,注册资本总额达3.91亿元,从业人员达5.52万人,工业产值达5.58亿元,商品营业额达到18.84亿元,创税收4000万元,个体、私营经济中的高新技术、电子信息、家具产销和摩配、汽配等机械加工业成为全区特色优势行业。在农村逐渐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区域性产业特色。

(三)规划长远,纳入考核

1997年,区首次编制《沙坪坝区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纲要》,制定从1996年到201015年间,全区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战略目标、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并将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管理列入全区经济发展总体计划,建立目标责任制,纳入年终考核,使之真正落到实处。

1998年起,区制定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政策,组建了个体、私营经济产业指导和法律服务咨询中心,对一些企业实施重点保护,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壮大。到2002年底,全区个体工商户达13000多户,私营企业达到3000多家,有4户企业进入重庆市私营企业50强;全区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18亿元,占全区工业比重的41%

2002年以后,随着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突飞猛进。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或限制外,不限制非公有制企业准入条件和经营范围,鼓励其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建设。鼓励各种企业相互参股、联合、并购,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到2006年,非公有制经济占全区经济比重达70%,力帆集团成为全市8个百亿元企业之一。个体、私营经济已成为全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对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活跃市场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七、对外开放

(一)设立机构,专司其职

1985年前,区内企业出于自身发展需要,与辖区市属及以上大中型企业合作、配套,处于散乱无序状态。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后,为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19851月,区出台《关于对外经济技术协作优惠办法》,敞开对外开放大门,欢迎区内、市内、省内、国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及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和外商,来区兴办工业、交通、商业、旅游服务业等。并成立区人民政府对外经济协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对外经济协作的办事机构,业务归区计经委管理。

经协办成立后,先后制定一系列优惠办法和配套措施,促进全区各层次经济联合的蓬勃开展。到1986年底,辖区已与京、津、沪、宁等9个城市和区内外150多个单位建立较长期的经济、技术协作关系,外地来区办厂设店和各类联合项目累计达262个,投资总额达2762万元。到1989年底,区政府同全国12个城市的区和本省、本市12个县以及两校一厂(重庆大学、重庆建筑工程学院、长安机器厂)建立友好协作关系,并与沿嘉陵江流域10个区、县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区域性联合组织,与日本西胁市建立友好关系,开展教育、文化和体育交流。

(二)出台举措,奖励引进

19925月,区成立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隶属区计经委。次月召开首次利用外资工作会。为进一步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改革开放加速经济发展的几个问题的决定》,承诺凡为辖区企业引进资金、项目、技术和人才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一次性奖励,并鼓励城乡骨干企业和乡到沿海和发达地区,到周边国家兴办企业,建立窗口,开展边贸,扩大横向经济联合。同时还确定了上桥经济开发区,覃家岗外资开发区、石桥乡镇企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城市工业开发区等四个区属开发区。同年9月,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石桥高新技术产业区的意见》,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正式建立石桥高新技术产业区。到1992年底,区先后与美国、日本、新加坡、荷兰、俄罗斯等国家和香港、台湾等地区的企业、团体开展友好往来,与南京雨花台、上海徐汇、广州白云等30多个区、县建立密切联系,在海南、云南等沿海沿边地区开办窗口企业,与全国10多个城市和区外200多个单位建立经济技术合作关系;兴办三资企业29家,总投资1897万美元;引进项目从第一、二产业向文化娱乐、旅游服务、房地产开发等第三产业拓展,出口商品交货值达400万美元。

1993年起,按照“外资先行,商贸开路,房地产启动,高起点生产企业为主”的思路,区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到1994年底,三资企业发展到74家,利用外资金额达540万美元,出品创汇144万美元。1995年开始,连续两年召开大型招商会,共推出招商项目724项。19978月,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进对外开放的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到1997年底,全区外商投资企业达78户,投资总额超过1亿美元,外地驻区机构34家,在加拿大多伦多市建立代办处,有13个国家和地区在区内兴办“三资”企业。同年,区外经委从区计经委中分离,新组建的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将区招商办和区经协办并入其中,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上加强了对外开放的统筹协调和工作力度。

(三)改善环境,筑巢引凤

1998年以后,在继续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建立“一站式”办公制度;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多渠道、全方位的招商战略;完善招商项目库等基础工作。到2002年,全区“三资”企业超过100家,全年实际利用外资1058万美元,进出口总额达1.86亿美元,其中出口6876万美元。

2003年,区更加注重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引进外地大企业、大集团来区投资兴业,营造“外来投资者有利可图”的竞争环境,把“建设城信沙坪坝”作为改善发展环境的重点来抓,全方位扩大开放。先后制定和修改完善《沙坪坝区实施开放型经济的意见》和《沙坪坝区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加强招商项目的储备和包装等基础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扩大招商宣传,创建良好的发展环境,使全区的对外开放工作迈上新台阶。

2006年底,全区有外贸企业80多家,累计实现外贸出口10亿多美元,基本形成由专业外贸公司、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多种经济成分组成的出口队伍;兴办三资企业66家,实际利用外资达到3727万美元,包括世界500强企业等一大批国际大集团在区内落户和发展。

 

重庆党史微信公众号

重庆党史网版权所有.中共重庆市委党史研究室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号  邮编:400015
渝ICP备11000637号-3 技术支持:华龙网
渝公网安备:50019002502086

您是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