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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

2017-05-16 09:00:53来源:重庆党史网

 

中共渝中区委党史研究室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揭开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自1980年到2006年,渝中区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经历了从传统的计划经济旧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历史巨变,解放了人们的思想,更新了人们的观念,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走出了一条富有渝中特色的改革之路,有效地促进了渝中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6年来,经过不断的探索,渝中区紧紧围绕企业改革,经过了由单项改革到整体推进,由减税让利到制度创新,由搞活单个企业到抓大放小的转变,全面深化了区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其它所有制形式的企业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特别是从2001年起,渝中区加大对外开放与经济协作的力度,大力改善投资环境,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成效,同时积极开拓经济协作的新领域和新形式,为促进渝中区区域经济的迅速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从总体上看,渝中区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由改革初始阶段进入到全面改革阶段)

这段时期,改革是在产品经济模式下放权放活,企业要求放权的呼声开始触及到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渝中区选择了以商业企业改革为突破口,开始了以放权让利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改革。

1980年,渝中区进行了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选择了群林市场、科教文化用品公司、两路口百货公司、解放碑百货公司、冠生园食品公司5家区属全民所有制企业作为全市首批试点单位,即在人、财、物、产、供、销方面给予一定自主权,同时在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上实行了六级累计税率计征所得税,改变了过去统收统支的状况。

1984年,按照国家体改委、商业部要求,对国营商业、饮食服务业中的小企业实行所有制与经营权的两权分离。在区属227户中小企业实行了国家所有、集体经营和国家所有、租赁经营两种形式的改革,即国家所有权关系不变,企业实行集体企业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并以合同形式,明确了经营者的责权利。

1985年,企业改革触动了内部工资分配,职工的劳动报酬同劳动贡献密切挂钩。从1984年开始,区科教文化用品公司就试行了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随后,在微利副食品行业和部分集体商业中,实行了联销计酬、百元工资含量和在建筑行业推行了百元产值工资含量的分配改革,所有这些,对调动职工劳动者的积极性起了促进作用。

1986年起,渝中区作为重庆市综合改革试点城区,由过去单项改革开始进入全面改革阶段,确立了搞活企业这个中心,抓好街道体制改革和流通体制改革两个重点。这段时期,是破产品经营模式,建商品经济模式的新阶段,经济体制处于新旧交替过程中,企业改革的重心逐步转移到落实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

首先进行了商业流通管理体制的改革,1986年撤销了区财办、区一、二商业局,建立了区商业管理委员会,明确了区商委是区政府派出的职能机构,统管全区商业、粮食、饮食服务业,行使对区内商业统筹、协调、监督、服务职能,逐步为管理直属企业过渡到管理社会商业创造条件。

1987年开始,渝中区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各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到1988年,全面推行一定三年不变的承包经营责任制,成为企业改革的中心工作。对全区盈利的国营商业和商办工业实行了“税利分流,税后还贷,税后利润承包”的责任制;集体工业交通运输企业80%实行了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建筑企业推行了百元建安产值工资含量包干;对区域内集体企业税源大户实行了效益目标责任制;小型企业“改、转、租”等有了较大进展,对承包租赁进行了风险抵押,把经营者个人承包租赁变为全体职工承包租赁。国营集体工商企业实行了新的五级超额累进税制,企业内部改革也迈出了新步伐。一些企业把竞争机制引入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制,促进了企业内部领导体制、分配体制、用工制度、干部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设置等方面的改革。

1991年,坚持改革的中心环节是搞活企业。全区商业企业推行了“经营、价格、分配、用工”的“四放开”,经过了试点6户,扩大试点13户和在227户商业企业全面推广阶段,到1992年,引导企业深化内部改革,选择了14户商业企业,以打破“三铁”为重点,即打破企业铁饭碗、铁交椅、铁工资,建立起新的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全员劳动合同制、干部聘任制。选择了13户工交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产品定价、劳动用工、内部分配、技术改造”的“五自主”试点。在坚持和完善承包(租赁)制的基础上,渝中区部分饮食、副食、百货业推行了“大包干”经营责任制,即借鉴农村联产承包制改革经验,按照个体私营经济政策,进一步放开搞活,实行国家(集体)所有、个人经营、定额纳税、风险抵押、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机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这个时期其所有制方面出现了新格局,确定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成份并存相容的新结构,出现了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私营经济以及中外合资、外资独资等多种形式,活跃了渝中区经济。

首先,渝中区在金融、财政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初步尝试。1986年经人民银行批准,成立了渝中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它是全国成立最早的一家现代化股份制金融企业,也是重庆市金融改革的试点单位。这段时期,在市、区银行的协助支持下,渝中区兴办了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先后成立了新华、较场口、朝天门、大通、长江、中兴、商业城等多家城市信用社;区财政积极探索基金式财政路子,建立了各种专项发展基金,如生产发展基金、企业技术进步基金、市场建设基金等。这些非银行金融机构和财政信用网络的建立,在当时,为渝中区“两小”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二,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渝中区把街道体制改革作为城区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份。1987年,经市人民政府(8758号文件批准,调整了渝中区街道行政区划,由20个街道调整为11个街道办事处,进一步理顺了区、街责权利,增强了街道综合管理协调服务功能。同时,在解放碑街道设置财政所后逐步扩大到11个街道,完善了街道财政管理职能。1989年开始在街道实行“收支挂钩总额分成”一定两年的财政改革试点。随后在望龙门街道、朝天门街道试行街道财政联动的改革试点,即:以街道财政为主体,城市信用社和主管公司为两翼统筹街道社会财力,发展街道经济。

第三,为增强街道的综合管理职能,渝中区在街道城建城管工作中,配备了城建员、绿化员、环保管理员和环保监督员,还设置了物价检查所,并在解放碑街道建立了街道统计所的试点。社区社会化服务由过去的“两服务”发展到城区社会化服务。建立了以街道为主体,以居委会为依托,以专业服务为手段,以全社会为服务对象,围绕市场搞社会化服务,围绕新建小区搞服务,围绕家务搞服务,在偏僻一条街搞服务,深受广大企业、群众的欢迎。

二、第二阶段(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进行所有制结构调整阶段)

以党的十四大为标志,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总目标,渝中区企业改革进入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新阶段,各项改革试点全面展开,范围不断扩大,内容不断深化,一大批企业通过改组、联合、租赁、出售、股份合作制等办法,焕发了生机,改革开始向深层次方向发展。

1993年,渝中区通过贯彻落实《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积极抓好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工作。在对国有企业重点落实应享有的14项自主权的同时,对20个国有企业实行了企业人事、用工、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对中小国有商业企业和集体企业进一步落实了“公有民营”和“大包干”的改革;把集体企业的改革重点放在建立健全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上,让职工民主选举企业厂长(经理),使职工代表大会真正成为集体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这一年新办股份合作企业400多户。

从改革的进程看,从放权让利到推行企业承包制,都没有触及到企业产权关系,因此,对国有企业理顺财产关系进行股份制改造成了刻不容缓的事情。随着第一家股份制企业的建立,标志着渝中区企业改革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起点。原重庆两路口百货公司于199312月发起组建为重庆两百股份有限公司,其主要股东有重庆渝中区网点建设投资公司、重庆富安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青岛胜强石材有限公司、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彩虹电器集团公司等11家法人股东,公司总股本3274万元,其中国有股占24%,成为渝中区第一家产权明晰具有多元投资主体的股份有限公司。

1994年,针对原有体制的一些弊端,国家开始实施财政、金融、投资、价格、流通等宏观体制改革。渝中区按照政府社会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相分开的原则积极构建新型的国有资产监管运营体系,筹建了区商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通过授权,明确国有资产营运主体及其权责,促进了政企分开。同时,渝中区还与重钢(集团)公司共同组建了重庆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的前身——重庆诚信产权交易所。这一系列措施,为企业改革、产权流动和要素重组打下了基础。

1995年,按照中央“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精神,以及江泽民总书记发表的《坚定信心,明确任务,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讲话,渝中区不失时机地把改革重点转向国有企业改革,明确了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重庆山城副食品商场实行了部分转让国有资产给企业职工,实行多元化投资主体,建立有限责任公司改革的初步尝试,使渝中区国有企业改革开始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同时,区商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开始运作,一是区国资办授权商业国资公司对区属23户国有企业中的8917万元国有资产进行价值形态经营;二是对商业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制的企业行使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职责,委派产权代表和监事会成员;三是对区属14户国有商业企业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形成了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授权机构营运,企业自主经营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1996年,为渝中区企业改革年,全区的企业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经过多年探索,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思路基本理清,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形成了广泛的共识。企业改革坚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因企施策,宜租则租,宜让则让,宜卖则卖,重点抓好大企业,放活小企业。通过制定全区企业改革的总体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落实政策措施,分四个阶段完成了全区企业改革的任务。首先重点抓了全区341户老集体企业的资产清理,通过清理确认总资产11.5亿元,负债9亿元,净资产2.5亿元,负债率78%。其次,在摸清集体企业资产现状的基础上,对资产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企业组建了集团和有限公司;第三,对62户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对部分亏损企业实施了资产的重组和清算解散,全区企业改革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与此同时,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发展。为了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积极扶持非公有制经济上规模、上档次,1995年底,渝中区成立了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全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状况,统筹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1996年区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从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税收、办照等方面放宽了政策,进一步克服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与政策障碍。到1996年底,全区个体工商户达16347户,从业人员49017人,私营企业1702户,从业人员14436人,上交税收6809.3万元,个体私营经济的蓬勃发展,为活跃渝中区经济,进一步调整渝中区所有制结构起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按照党的十五大“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制度”的精神,渝中区坚持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加大资产重组力度,加大结构调整步伐,在1996年全区较大规模推进企业改革的基础上,1997年、1998年在抓企业改革全面推进和完善的同时,把改革的重点放在区属商业和市属下放企业的改革上,进一步推动了渝中区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突破性进展。

1997年开始,渝中区把商业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国有企业改革新的突破口,坚持从区情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对国有企业实行资产重组,作了大量前期调查、准备工作,制定了若干政策,突破了国有企业改革的禁区,通过将国有资产转让给企业职工等方式,使国有资产从实物存量形态变为货币价值形态,产权主体从国家转向企业劳动者或其它法人、自然人。1998年,重庆冠生园食品公司416万国有资产转让给企业内部职工,组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首家国有商业企业国有资产的转让工作。同年,对资产、负债基本持平的重庆化龙桥商贸公司,通过国有资产零转让,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30万元新组建了重庆化龙桥商业有限责任公司。截止1998年底,区内其它国有商业企业的国有资产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企业职工、社会法人和自然人的工作都已经作好了前期调查、论证,并在1999年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建立企业新的机制,基本完成了区属国有商业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

对市属下放的84户企业坚持“接回渝中,送入市场”的指导思想,采取了抓大放小、分类指导、因企施策、分层推进的工作方针。1997年,渝中区对84户下放企业全面进行了资产清理,摸清了家底。同时做好抓大放小工作,实行区街分层次管理体制,将61户企业委托街道代管,保证了下放企业的稳定、改革和发展。在市属下放企业的改革工作中,渝中区积极探索多种形式、多种模式的改革,到1998年底,实行改、转、租、托管、兼并等形式改制的市属下放企业达55户,占市属下放企业总数的65.5%

三、第三阶段(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阶段)

这一时期,是渝中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攻坚期,也是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矛盾爆发的凸显期,改革工作面临着双重压力,一是未改制企业矛盾多,问题复杂,继续推进实施改革势同攻坚;二是已改制企业因90年代末期改制政策不配套,同时带来改制时不规范,民主程序不到位,或者在改制后运作不规范等因素,在渝中区(从化龙桥地区开始)新一轮城市拆迁开发中,因资产形态的转移变化,引发了新的矛盾,从而成为改革的遗留问题。渝中区委、区政府根据企业改革攻坚和改制遗留问题突出的主要矛盾,提出“政策指导要细,改制程序把关要严”的工作方针,成立了渝中区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置领导小组,从各经济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抽调人员组成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置办公室,履行区体改办职能,负责全区企业改革的政策宣传和程序把关。区委、区政府针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广泛深入的调研,及时出台补充完善改制政策,强化帮助指导,注重协调服务,在各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共同努力下,一手抓企业改革的深入推进,一手抓改革遗留问题的处置。2000年以来,完成企业改制71户,其中国有企业11户,集体企业60户,截止到2004年底,累计完成企业改制313户,分别占全区应改制国有企业的86.7%和集体企业的91.3%。同时,将改制遗留问题的处置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妥善处置了15户原改制企业遗留的突出问题,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全区国有和集体企业在形式上已大部分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渝中区把20052006年经济体制改革的主攻方向放在继续深化改革中,切实解决企业改制的历史遗留问题,同时积极稳妥推进未改制企业的改革。区委、区政府对深化改革的任务进行了总体部署,确立了改革工作不再下指标,坚持按照条件成熟一户、改革一户的原则,进一步规范程序,完善配套政策。在工作中,一是坚持法律、法规的连续性,加强企业改制工作指导和政策宣传力度,认真做好企业职工来电、来访的接待工作,力争把问题矛盾化解在基层;二是加大依法按政策处置的力度,引导企业职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企业改制遗留问题,重点解决职工反映突出的企业法人侵占集体和职工利益的问题;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矛盾及时进行责任分解,与主管部门沟通后,明确提出化解矛盾的工作时限和处置建议;四是鼓励各类投资者,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革,通过转让产权、股权和资产重组等方式,实现企业产权多元化。两年来,全区完成企业深化改革(含改制遗留问题处置)45户,其中已改制和未改制企业实施清算解散的有28户(含曾经改制的2户国企—两百、群林),完成初次产权制度改革企业10户。

在此期间,渝中区按照积极推进商业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的总体部署,于2006年对重庆小洞天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渝中区食品公司、重庆大同百货公司等3户国有商业企业实施资产重组的改革。3户企业共有职工3512人,其中在职职工1419人(在岗321人),离退休职工2093人,由企业供养的职工遗属122人,工伤致残42人。经资产清理,3户企业账面资产总额10563万元,负债总额9206万元,所有者权益1357万元。企业包袱沉重,存量资产和部分资源处于简单粗放的经营状态,人员老化,机制陈旧,无法适应市场竞争。区委、区政府成立渝中区商业国资公司改革重组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分流部分职工,按“直通车”政策让部分职工办理提前退休,盘活企业存量资产营业网点181个,面积4.71万平方米。在此基础上,推进企业资产重组,解决企业体制、机制及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成立了重庆渝中商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设4个分公司和1个子公司,实现了统一资产、统一结算、统一人事权,员工管理和经营权下放到分(子)公司,全公司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考核。新公司的成立,对于盘活现有存量资产,增加“造血”功能,有效掌控国有资产,避免国有资产的隐形流失,有利于企业更好参与市场竞争创造了条件,增强了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

在进行深化企业改革的同时,从2001年起,渝中区加大了对外开放与经济协作的力度,大力改善投资环境,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成效,同时积极开拓经济协作的新领域和新形式,为促进渝中区区域经济的迅速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在对外开放方面,首先,积极改善投资环境,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成效。2001-2004年,渝中区共引进企业1847家,引进资金77.5亿元人民币。2005-2006,渝中区又引进企业2458(含预登记),引进资金94.1亿元;其中,落户到解放碑CBD区域内的企业有728(含预登记),注册资金26.4亿元。新引进企业中,多为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至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企业,产业结构也更趋合理,多为商贸服务、中介服务、科技、金融等企业。众多企业总部入驻渝中区,如2002年引进泰阳证券、安信保险、新华人寿保险、万豪会展中心等外资企业以及一些从事医药、信息产业和中介机构。2003年初深圳茂业集团投资百子巷改造项目,8月香港瑞安集团与渝中区签订化龙桥片区整体开发协议,投资80亿元打造重庆制造业服务中心;菲律宾兴联银行重庆分行、美国利保重庆分公司、银太百货、王府井百货相继开业。2004年新入驻重庆外贸集团、重庆粮油集团、中港集团朝天门大桥建设有限公司;2005-2006年,新加坡大东方人寿保险公司中国总部和美国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西区总部的相继入驻,大大提升了渝中区的集聚辐射能力。

为确保招商引资工作更具针对性,渝中区外经局与区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渝中区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工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积极会同规划、国土等部门,从全区城市土地综合整治的项目中筛选出有投资价值的地块项目,制作成详细的招商资料,建立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完成了渝中区《投资指南》的编撰工作。2002年帮助完成重庆电池总厂整体搬迁及产品结构调整项目、新华化工厂土地功能置换项目、洪崖洞传统民俗风貌区建设项目等,还利用各种时机宣传推介化龙桥地块整体出租项目。渝中区还适时修改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办法,建立招商引资目标完成情况统计数据库,调动了全区各部门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

第二,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产业结构更趋合理。2001-2004年,渝中区共批准设立“三资”企业120户,其中合资经营企业34户,合作经营企业6户,外商独资企业80户,新签合同外资23955万美元,实际合同外资32022万美元。2005-2006年,渝中区又批准设立“三资”企业57户,实际利用外资29696万美元。合同外资和实到外资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和服务业,为渝中区产业结构调整、城市综合整治开发和旧城改造提供了资金方面的有力保证。

与此同时,在利用外资领域和质量方面有了新的突破,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外商投资领域中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保险、中介等产业的兴起以及传统的餐饮、娱乐、房地产开发等服务业和食品、服装等一般加工制造业的升级换代,进一步拉动了区域经济的快速、持续、稳定增长。一些新兴的业种业态已入驻渝中区,20026月设立的重庆中勤运输有限公司,开通了香港与重庆各地的进出口物资货运通道;2003年设立菲律宾兴联银行重庆分行、美国利宝互助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2004年印尼力宝集团投资的时空游艺园和香港投资的美国冒险乐园两个电玩企业和美美时代百货、迪康百货入驻解放碑;新设立的重庆联英人才有限公司是西部地区首家中外合资人才中介企业,重庆美达公司通过与香港宜进利公司通过增资并购,打造西南地区黄金、珠宝、钻石批发贸易中心;2005-2006年,台湾日月光集团开发公司、美国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韩国LG及香港汇丰、东亚银行相继在渝中区投资大项目,对区域经济的拉动作用更加突出,同时进一步提升了解放碑中央商务区的商贸功能和集聚辐射能力。

第三,积极实施招商引资“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战略。20033月,渝中区组织招商小分队赴香港推介重庆钻石加工和销售中心; 10月,组织企业代表团赴俄罗斯圣彼得堡、莫斯科、弗拉基米尔三城市进行参展和考察,引进弗拉基米尔酒店在渝中区设立俄国大餐馆;11月赴港推介重庆香港工业品展示和销售中心及重庆世贸中心。2004年,围绕解放碑CBD的形态和产业建设,渝中区利用各种渠道对CBD实施了系列推介:917日,在北京昆仑饭店举行“重庆解放碑CBD专场推介会”;10月,区政府代表团在香港宣传解放碑CBD,并会见了香港和黄、九龙仓、香格里拉酒店(亚洲)集团高层人士,与香格里拉(亚洲)有限公司成功签订了“重庆香格里拉”建设协议;20059月和10月,渝中区组团相继参加了在厦门举办的第九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和在南宁举办的东盟博览会。

与此同时,渝中区还充分利用各种招商平台,把客商“请进来”,进行了多种卓有成效的招商引资活动。如2002年成功组团参加第七届重庆经贸洽谈会和“香港·重庆周”等活动,大力宣传渝中区的投资环境与区位优势,重点引进符合渝中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和行业,积极为企业合作牵线搭桥,成效明显。20044月和20054月,渝中区成功组团两次参加了“重庆投资贸易洽谈会”,签署了香港上市手表公司宜进利并购重庆美达、深圳铜锣湾百货和美国豪生酒店正式入驻国贸中心、迪康百货落户世贸大厦、印尼力保携手重庆电影公司等项目;同时利用“重庆·香港周”、“中国500强重庆发布会”的契机,大力推介渝中、宣传渝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经济协作方面,渝中区委、区政府积极开拓经济协作的新领域和新形式,大力推进经济协作持续健康发展,发挥西部唯一直辖市核心城区的功能作用和独特魅力,沿着服务重庆、辐射周边、承接沿海、面向全国的路径,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多种项目的经济协作。

一是积极推进渝中信息化建设,200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渝中区政府和南海市政府签署了《广东省南海市、重庆市渝中区信息化建设合作协议书》。借鉴吸收南海市先进经验,促进和加快渝中区的信息化建设。期间完成了渝中区教育城域网建设合作项目,使渝中区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入全市先进行列。二是渝中区政府与重庆市商会、广东省商会合作,在渝中区举办了广东省精品博览会,共有82家广东企业参展和100余人的广东商业观摩考察团参会。展会取得了推出新品、繁荣市场、增进广东企业家对重庆市场的了解、增进渝粤两地经济交流与合作等多方面的成效。三是渝中区政府支持全国电冰柜制造龙头企业—青岛澳柯玛公司在渝中区设立分支机构,开展自动售货服务,在西部地区率先引进这一新型的、现代化的商业零售业态。四是为加强川渝间区域经济协作,20031月,渝中区政府与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政府签署了两区合作协议。为落实协议精神,渝中区经贸代表团应邀赴顺庆区进行了考察访问,与顺庆区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了深入交流和对口洽谈,双方建立起合作伙伴关系,达成了一批涉及商业、餐饮、娱乐业的意向性合作项目。在此期间,渝中区还为顺庆区来渝开展招商引资及经济考察活动提供了协助和支持。20047月,渝中区还组团赴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开展经济协作活动,围绕当地市场建设,双方企业进行了充分交流,朝天门交易市场的多家经营户为东兴区进行了指导和策划。

    20052006年,渝中区加大了经济协作力度,共引进市外国内投资项目2164个,实际利用市外国内资金380069.3万元;吸引全国各地企事业单位在区内设立办事机构330余个,其中主体公司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企业、知名企业的办事机构占三分之一。2006102427日,渝中区政府主办了全国中心城区商务研讨会,来自京、津、沪、穗、蓉等全国19个主要城市中心城区的政府代表参加了会议,取得了互相交流、借鉴、合作、促进共同发展的成果。六年来,渝中区对外交往、交流日益活跃,对外宣传展示愈益加强,区域经济合作不断扩展。经济协作为扩大渝中区的开放兼容,增进渝中区与各地的交流与互利合作,促进渝中区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为未来实施区域经济合作战略,在更大空间范围内优化生产力布局和资源配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渝中区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实践证明:改革,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只有通过改革,才能走出一条振兴经济,提高效益的路子。因此,只有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务院制定的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全面推进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才能促进渝中区的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稳定地向前发展,才能使渝中区的面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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