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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重庆历史大事记︱1982年

2019-03-12 13:25:00来源:重庆党史网


1月1日  重庆嘉陵江客运索道建成试运载客,这是我国第一条大型城市跨江客运索道。该索道于1980年12月15日动工兴建,总投资381万元。

2月2日  中共重庆市四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1982年经济工作的要求是:工业总产值达到75亿元;农业总产值达到8.2亿元,增长5%;粮食达到31亿至32亿斤,争取增长3%;财政收入达到9.58亿元,力争突破10亿元,增长5%~9%;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全国中心城市中上水平。在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上应紧紧抓住提高经济效益这个中心环节,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

2月10日至17日  政协重庆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协重庆市第六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并列席了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段大明为市政协七届委员会主席,廖苏华、裴昌会、刘连波、林蒙、辛嘉功、刘西林、宦世安、于伟民、李思源、陈叔敬、赵良、王际强、刘宗宽、王文彬、蒋书楠为副主席。

2月10日至16日  重庆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以及1981年财政决算报告、1982年财政预算,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选举出九届人大常委会,孙先余当选为主任,薛震鲁、周钦岳、孙毓亭、金锡如、秦世杰、尹楠如、张宇罄、杜国茂、周怀瑾、杨受百、胡真一、鲁崇义为副主任;选举于汉卿为市长,马力、姜法善、王秀峰、刘崑水、林琳、刘隆华(女)、韦思琪、刘和地、廖祯华、李长春为副市长;选举吕子明为市法院院长、胡润吾为市检察院检察长。

3月  中共重庆市委在巴县小坝乡进行人民公社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实行党政分开,政社分开,设立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和乡人民公社。公社作为集体经济组织,不再兼负政权职能,只担负领导社队的生产和经济工作,走农工商综合经营道路。

4月16日  中共重庆市委举行常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会议认为,全市自贯彻中共中央一月《紧急通知》,开展打击走私贩私、贪污受贿等犯罪活动以来,取得一定成绩,但声势不大,进展不快,特别是一些大案要案尚未突破。会议决定集中力量和时间,突破几起大案要案。同时,深入宣传《决定》,讲明政策。20日,市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决定》的通知,指出当前要特别注意克服熟视无睹、无动于衷的麻痹态度和顾虑重重、优柔寡断的畏难情绪。28日,市委召开全市县团以上单位党委负责同志参加的汇报会,指出当前经济犯罪的特点是:贪污受贿金额大,牵涉面广,过去罕见的单位作案逐渐增多;犯罪人员中国家干部多、党员多、干部子女多。会议强调,各级党委要把思想统一到《决定》上来;要抓住重点,加紧查出一批大案要案,集中力量,限期突破;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干部群众进行生动的具体的反腐败的思想教育。到6月底,全市共揭发出各种经济犯罪案件1000多件,其中35%的案件已基本结束。7月20日至22日,市委又召开党员干部会议,研究进一步开展打击经济领域里的严重犯罪活动的斗争,要求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如涉及到领导干部,遇到阻力,要毫不犹豫地采取果断措施,排除干扰,一查到底。到11月中旬,重庆市各类经济案件,结案处理49.6%。

6月10日至12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真来渝,考察了重庆空气压缩机厂、南温泉,参观了市容,后赴万县地区考察,听取地委、行署的工作汇报。

6月15日至19日  中共中央主席胡耀邦来渝,考察了枇杷山、南泉、曾家岩、桂园、鹅岭公园,听取了重庆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汇报。之后乘轮船到万县地区考察,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了重要指示,要求“要在非耕地上大做文章,放手发展多种经营。要走出去看看,学习别人的好经验。要一心一意搞经济建设,经济搞上去了,什么事情都好办”。陪同考察的有中央党史研究室主任胡绳、国务院办公厅副主任袁木等。

7月5日至12日  中共重庆市委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问题,并具体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和稳定农业生产责任制等10项任务。

7月23日至29日  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召开工交工作会议,研究重庆市工业发展和工业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内容是:调整部分企业的隶属关系,将市属7个区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全部上收,由市管理;按产品组建各种不同形式的企业性工业公司或总厂;对同行业的非直属企业进行归口管理,积极推行经济联合;政企分开,各司其职。会议还认真分析了重庆市工业生产形势,确定在继续研究国际和国内市场的同时,多下功夫研究广大的农村市场;大力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合理组织生产,加强工商联合,努力增收节支,保证完成财政收支计划。8月9日,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改革市、区工业管理体制的意见》,将区属工业企业上收,由市集中统一管理。11日,市政府公布按专业化和经济合理原则在全市组建的69个企业公司(总厂)名单。

8月5日  重庆市信访工作会议指出:三年多来,重庆市复查了“反右派”、“反右倾”、“四清”和“文化大革命”四个运动的历史遗留案件10万余件,其中,平反冤假错案8万余件。受理有申诉的历史老案14万余件。复查处理11万余件,纠正其中的错案5600余件。仍存在的问题是:遗留下来尚待复查处理、认真落实政策的案件还多,因此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信访工作步伐,在党的十二大召开以前把“四个运动”落实政策的遗留问题基本处理完毕;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有申诉的历史老案政治上的复查平反工作。

8月27日  中共重庆市委召开干部会议,听取关于全市检查知识分子工作的情况汇报,提出进一步搞好知识分子工作的意见,要求继续解决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作用,大胆选拔优秀中青年知识分子担任各级领导工作,切实做好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的工作等。会后,市委于10月4日作出10条规定,以解决科技人员的困难和问题。

9月16日  中共重庆市委举行常委扩大会议,听取党的十二大代表、市委第一书记王谦传达十二大精神。从17日开始,市委召集党政群团主要负责同志,以10天时间,每天集中半天学习十二大文件。29日,市委召开党员干部大会,王谦传达了十二大精神,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以邓小平同志的讲话为指导思想,认真学习文件,掌握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自觉地在工作中贯彻执行十二大确定的各项方针政策。

10月20日至31日  中共重庆市委召开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二大精神,部署今冬明春的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党委认真抓好十二大文件的学习和宣传。会议强调,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搞好经济工作;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克服不利因素,不断艰苦努力,实现今年的目标。明年工业生产要在今年的基础上增长5%~6%,农业总产值增长8%,财政收入增长5%。会议还对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机构改革、认真学习新党章和全面开展整党等工作作了部署。王谦在会议结束时指出,学习贯彻十二大精神,要抓好继续解放思想,努力创新;稳定政策,坚持改革;依靠科学;振兴经济;振奋精神,改进作风等方面的工作。

11月2日  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全面整顿商业企业的补充通知》,《通知》根据省政府〔1982〕192号文件精神,结合重庆市实际情况要求:加强领导,商业企业要紧紧围绕端正经营方向,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这个中心,抓好领导班子的整顿和建设;采取分期分批的办法有步骤地进行;要求在1984年底以前全部完成整顿。

11月10日  重庆市家用电冰箱经济联合体成立。这是贯彻调整方针,改组工业,发挥军工优势,实行军民结合,加快消费品生产的结果。

12月10日  《重庆—图卢兹建立友好城市关系议定书》在法国图卢兹市由两市市长签字,两市正式结为友好城市。

12月14日  重庆市第一个区县级的个体户组织—南岸区个体劳动者联合会成立。

12月23日  中共重庆市委作出《关于萧泽宽、李止舟、廖伯康三同志的平反决定》,对三同志予以彻底平反,受株连的家属、子女及有关同志也一律平反,恢复名誉。1962年,市委召开十八次扩大会议,传达贯彻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萧泽宽,市委候补委员、副秘书长李止舟,市委办公厅副主任兼团市委书记廖伯康在扩大会议的小组会上,各自发表了意见,并批评了中共四川省委、中共重庆市委的一些工作。同年,中央机关干部肖风(以记者名义)、邓照明来四川了解情况,三同志向他们提供了四川的情况和资料,反映了当时存在的问题。1963年4月,市委二十次扩大会将三同志作为思想右倾和“反党活动”、“反党阴谋”进行批判,给予处分。他们的亲属和有关干部受株连。“文革”期间,又在全川点名批判,分别成立专案组对他们隔离审查,亲属及有关人员再次受到株连。1978年12月,市委虽曾发出渝委〔1978〕76号文件对三同志作过《平反决定》,但不彻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市委根据省委的意见,对此案进行了复查,作出彻底平反的决定。1983年1月18日,市委向省委递交《关于为萧泽宽、李止舟、廖伯康案平反工作情况报告》。2月26日,省委以川委发〔1983〕13号文转发重庆市委《关于萧泽宽、李止舟、廖伯康三同志的平反决定》。


本年  为适应工业企业改革扩权,开始划分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全市下达85个年度工业生产指令性计划指标和56个指导性计划指标,改变了自解放以来单一的指令性计划形式。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08.08亿元,比上年增长8.9%;其中第一产业总产值40.62亿元,比上年增长7.5%;第二产业总产值47.14亿元,比上年增长7.6%;第三产业20.32亿元,比上年增长15.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13亿元,比上年增长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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