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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实录】三峡(重庆)库区移民纪实

2018-08-30 10:41:17来源:重庆党史网

 

 

重庆市委党史研究室

 

  

三峡工程是开发和治理长江的关键性工程,是我国实施跨世纪经济发展战略的一个宏大工程。在三峡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除了要攻克很多技术难关之外,还要解决好“百万移民”这一世界性难题。能否解决好移民问题,是三峡工程成功与否的关键。在整个三峡移民工作中,重庆库区动迁移民人数就达113.8万人,占三峡工程移民总数的85%以上。如何做好重庆库区的移民工作,实现“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重庆市委、市政府迎难而上,克服种种困难,战胜各种挑战,最终按期完成移民搬迁任务,确保了三峡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一、三峡(重庆)库区移民工作历程

(一)开展移民试点工作

1984年,党中央、国务院在吸取国内外安置性、补偿性水库移民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首次提出“开发性移民”的方针,将过去消极赔偿方式改为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发展生产,变单纯救济生活为多门路扶持生产,把移民安置与库区经济发展结合起来。虽然“开发性移民”曾在过去的一些项目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作为水库移民安置方针来指导水库移民的安置,在三峡工程之前还未经过较系统的验证。因此,1985年3月至1992年底,国务院在三峡地区进行了为期8年的开发性移民试点工作,经历了兴建工业企业、开发土地资源发展柑橘产业和以农为本多渠道安置农村移民的历程,在农村移民、城镇搬迁、工厂迁建、人才培训及乡镇移民安置规划试点等方面进行了广泛试验和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开发了一定规模的土地资源,建设了部分迁建城镇的基础设施,有重点地进行了工厂迁建、工业安置移民和专业设施复建,组织了相应的智力开发和人才培训。这些成绩和经验,为大规模移民探索了初步经验、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完成三峡(重庆)库区移民搬迁任务

1992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决议》。1993年初,三峡库区移民工作从试点阶段转入实施阶段,百万移民工程正式实施。按照国务院提出的移民工作与三峡工程进度同步的要求,整个移民工作按坝前水位90米、135米、156米和175米分四个阶段进行。根据国务院三峡建委审批的长江委编制的《年度投资规划报告》,三峡(重庆)库区一期移民(1993-1997年)规划动迁5.49万人,迁建工矿企业299户,复建各类房屋295.58万平方米,移民补偿投资43.12亿元;二期移民(1998-2003年)规划动迁45.86万人,迁建工矿企业525户,复建各类房屋1335.93万平方米,移民补偿投资147.5亿元;三期移民(2004-2006年)规划动迁32.44万人,迁建工矿企业304户,复建各类房屋942.07万平方米,移民补偿投资79.87亿元;四期移民(2007-2009年)规划动迁20万人,迁建工矿企业269户,复建各类房屋560.13万平方米,移民补偿投资45.06亿元。四个时期分别复建相应的道路、电力、通信、港口、码头等专业设施及进行库区文物保护和环保建设等。

完成一期移民工作(1993-1997年)。1993年8月,李鹏签发国务院第126号令,发布《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为三峡工程建设和移民工作制定了方针、原则、政策,特别是对开发性移民方针的内涵做了明确的阐述:国家在三峡工程建设中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由有关人民政府组织领导移民安置工作,统筹使用移民经费,合理开发资源,以农业为基础,农工商相结合,通过多渠道、多产业、多形式、多方法妥善安置移民,使移民的生活水平达到或超过原有水平,并为三峡库区长远的经济发展和移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创造条件。

1993年至1996年,四川库区的移民工作在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进行,取得了阶段性成果。1996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重庆为直辖市,以统一规划、安排和管理移民问题。10月,四川省、重庆市在成都召开三峡工程移民工作交接会议,并从25日起,重庆市代四川省行使三峡工程四川库区移民工作的管理职能。“两市一地”由重庆代管后 ,到坝前最终正常蓄水位达175米时,重庆市淹没陆地面积471平方公里,涉及18个区县,承担三峡库区85%的移民任务,数量之大、涉及范围之广、时间跨度之长,是世界水利建设史上所罕见的。

重庆市委、市政府把移民工作既看成艰巨的使命,又当成一次发展机遇。1996年10月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工作会议,将移民工作列为所面临的三大任务、四大难题之首 。10月底,重庆市召开三峡工程移民工作会议,号召市级部门和有关区县振奋精神,全力以赴,扎扎实实搞好百万移民工作。全市移民工作会议以后,各区县相继召开移民工作会议,提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和重庆市移民工作会议精神的战略思路、具体目标和工作措施。按照“中央统一领导,分省负责,县为基础”的管理体制要求,在市、县、乡建立健全了移民工作机构。一是强化各级党政一把手为移民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制,坚持各级党委、政府负总责,加强对乡镇、迁建单位等基层移民工作的指导,认真解决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二是抓“倒计时”项目计划的落实。各级党政部门依据工作目标制订详细的“倒计时”工作计划,逐一分解落实到相应的项目业主、搬迁单位和居民户,做到“五个明确” ,实行“五定” 。与此同时,还始终坚持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移民工作的制度和人大移民工作报告审议制度,始终坚持市对区县、区县对乡镇签订年度移民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移民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始终坚持移民部门综合管理,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严格实行“一包两挂”考核制,全力打好移民攻坚战,并加大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促进移民工作的顺利开展。

1997年9月,一期移民如期完成。1.1万余名移民安置和64个工矿企业搬迁,三峡工程大江截流顺利进行,实现了重庆市委提出的“首战必胜”的要求。到1997年底,重庆库区五年累计完成移民项目投资44.73亿元,城乡移民搬迁近5万人,基本实现一期移民预定目标。

完成二期移民工作(1998-2003年)。为统筹做好二期移民工作,1997年11月,重庆市成立了“重庆市三峡工程移民工作领导小组”,以市长、副市长分别任正、副组长,28个市级部委办局一把手为成员。二期移民任务,要在完成一期(90米水位)移民任务的基础上,完成135米水位线以下所规划的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和库底清理工作。二期移民从搬迁人数、迁建企业、复建房屋量来看,是整个三峡移民中投资最大、移民数量最多、迁建任务最重的一个阶段。二期移民攻坚的成败不仅关系到三峡工程2003年6月按期下闸蓄水、首批机组发电、永久船闸通航的既定目标的实现,也关系到三、四期移民工作的向前推进,对整个三峡移民工作起着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作用。

针对三峡库区山高坡陡、人多地少、移民安置环境容量不足和搬迁企业结构调整不力等问题,1999年5月,国务院召开三峡工程移民工作会议,提出“两个调整完善”:一是调整和完善移民政策,提出坚持多种方式安置农村移民的方针,尤其要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农村移民外迁安置,在政策上对移民外迁给予倾斜;二是调整和完善企业搬迁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大搬迁企业结构调整的力度,变原样搬迁为“关、停、并、转”那些亏损严重、污染加剧、产品无市场、竞争力差的企业,通过结构调整和组合搬迁,培育库区迁建工矿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正是这“两个调整”的出台,使农村移民和企业迁建工作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两个调整”出台后,重庆市立即成立外迁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和淹没工矿企业结构调整办公室,加大了外迁移民和淹没企业结构调整力度。在农村移民安置上,坚持内安与外迁并重的原则,坚持以土为本、以大农业为基础,多渠道、多形式安置的方针,采取本地安置与异地安置、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政府安置与移民自找门路安置“三结合”的办法,妥善安置好农村移民。在农村移民外迁方面,坚持实行“相对集中到县乡、分散安置到村组”的安置方式和“思想领先,坚持政策,试点示范,密切配合”的工作方法,促进外迁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企业迁建方面,按照“破产关闭一批,扶优扶强一批,发展壮大一批”的工作思路,对1397家淹没工矿企业迁建规划进行调整。1999年8月,重庆市政府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口支援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工作的通知》,通过引进名优企业和名牌产品落后库区,引导和鼓励支援方嫁接改组改造迁建企业,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寻求在城乡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支援与合作。1397家淹没工矿企业中的802家实施关停破产,206家选择有市场、有效益的项目,389家通过嫁接引进名优企业和品牌,使企业做大做强。

2001年2月21日,国务院对《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进行修订和完善,明确提出“三峡工程建设,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统筹使用移民资金,合理开发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妥善安置移民,使移民的生产、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为三峡库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条件”。开发性移民方针的实质就是处理好计划手段与市场手段、移民与发展的关系,坚持在移民中发展,在发展中移民。为贯彻执行新的《移民条例》,重庆市于6月8日颁布《重庆市实施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办法》,并于2002年7月1日施行。《重庆市实施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办法》的出台,标志着移民法规体系建设走上新台阶,有利于切实有效地贯彻落实《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对促进重庆市三峡工程移民工作顺利有序开展,起到重要的直接指导作用。

2003年4月,二期移民工程通过国务院三峡工程移民验收组的最终验收,标志着二期移民任务全面完成,累计完成农村移民安置26万人,其中外迁安置11.6万人,完成7座城市、县城135米水位线下的搬迁任务,完成49个集镇的搬迁,调整和搬迁淹没工矿企业841户。二期移民工程的顺利完成,为三峡工程汛期蓄水至135米、永久船闸通航、首批机组发电提供了重要保证,标志着重庆市在破解百万移民这一世界级难题中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三峡移民工作正式进入三期移民。

完成三期移民工作(2004-2006年)。随着库区移民工作的深层次推进,移民工作和库区发展面临一些新挑战。一是移民安稳致富的新挑战。包括部分农村移民安置土地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生活水平出现下降趋势;结构调整中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基本生活和再就业出现困难;占地移民、城郊移民和城镇居民因为搬迁后失去耕园地、区位好的商业门面等谋生条件,收入减少、生活比较困难等问题。二是库区经济基础薄弱、产业层次低,经济结构性矛盾突出,特别是库区发展面临着产业支撑脆弱、经济增长动力不足的新问题。三是由于三峡库区二期移民和国债项目投资高峰已过,库区投资率增长迅速下降,经济稳定增长面临严峻考验。四是库区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薄弱,特别是部分后靠安置的农村移民,存在着行路难和人畜饮水、农田浇灌困难,少数移民就医、就学和用电也存在一定困难。五是库区生态环境安全和防止水资源污染面临严重挑战,地质灾害治理任务十分繁重。

为做好三期移民工作,市委、市政府制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三峡库区移民稳定安置工作的若干意见》,分解落实了目标责任,采取综合措施,促进移民安稳致富。与此同时,组织力量对移民安置质量进行了专题调查。据统计,到2003年,城镇移民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有8.06万人,农村移民中需要民政救济的特困人口有0.48万人。

针对移民存在的实际困难,2004年2月,市政府制发了《重庆市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重庆市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管理办法》,以三峡库区农村移民(含外迁农村移民)及未享受“低保”和再就业等政策的城镇移民为扶持对象,扶持基金专项用于三峡库区移民生产、生活,改善生产条件和基础设施。4月,重庆市后期移民扶持工作正式启动,通过加强移民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扶持移民发展多种经营,优化库区产业结构;开展移民科技培训和劳动技能培训;对特困户进行生活救济补助和受灾移民救灾补助;加强后期扶持项目与资金管理等途径,确实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扶持重点是有市场前景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旅游业、渔业等适合移民的发展项目;扶持库区及安置区农村道路、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项目;救济移民特困户生活和安排移民生产技术培训等。

2006年6月,国务院三峡办召开研究调整三峡移民安置规划工作部署会议,调整移民安置规划和工程概算,通过解决移民人数增加、库区增建房屋、孤岛处理、库周交通、学校医院迁建投资缺口、城镇用地及其他重大个案等,增加重庆市包干静态投资65亿元,基本解决移民搬迁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2006年8月,三期移民工程通过国务院验收组的验收,其结论是:长江三峡重庆库区156米水位线以下移民搬迁任务全部完成,库底清理任务按规定全部完成,移民安置区基本具备生产生活条件,地质灾害防治和水污染防治能够满足三峡工程156米蓄水要求。三期搬迁安置移民24.5万人,复建各类房屋710万平方米,调整搬迁淹没工矿企业209户。

完成四期移民工作(2007-2009年)。2007年至2009年是三峡移民搬迁安置的扫尾阶段,也是加快库区产业发展、改善库区生态环境、构建和谐库区的重要阶段。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指引下,重庆市委、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库区工作,坚持把移民搬迁安置作为库区基本任务来抓,坚持把扶持扶助作为移民稳定安置的着力点。2008年4月,市政府出台了《三峡工程重庆库区解决移民遗留问题暂行办法》,对库区城镇移民实施困难补助、特殊救济、就业培训和项目扶持,逐步提高城镇移民安置质量。并对农村移民后期扶持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务院三峡建委制定的《三峡移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规划纲要(2008-2012年)》,编制了重庆市实施规划,启动了移民培训就业基地建设。

2009年,是全面完成三峡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启动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编制的关键年。按照国务院提出的移民工作与三峡工程进度同步的要求和国务院三峡建委审批的长江委编制的《年度投资规划报告》,三峡(重庆)库区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全面完成。截止2009年年底,累计搬迁安置移民113.8万人,复建各类房屋3725万平方米,调整搬迁淹没工矿企业1397户,完成移民项目投资541.8亿元。


二、三峡(重庆)库区移民工作所取得的成就

三峡(重庆)库区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历时17年圆满完成,确保了三峡工程按期蓄水、通航、发电、输电等主要任务的实现。同时,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库区人民在库区经济发展、移民迁建、库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一)全面完成了移民搬迁安置任务,确保了三峡工程如期蓄水至175米

三峡工程成败的关键在移民。在移民搬迁安置中,最大的难点在农村移民。农村移民安置问题解决好了,整个移民工作就能主动,库区就能长治久安。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农村移民具有淹没损失大、安置难度大、安置周期长的特点。按1992年水库淹没实物指标调查时的建制,农村移民迁移线下涉及15个县(市、区)、169个乡、1038个村、3573个村民小组;线下农业人口28.93万人,占全库的83.9%,线下房屋880.85万平方米,占全库的81.2%。 在农村移民工作中,不断探索多渠道、多产业、多形式、多方法安置移民,特别是在安置方式上,从就近后靠、土地开发农业安置为主,调整为本地与异地安置等多种方式结合,而移民的外迁安置,不仅直接缓解了库区人口与土地承载力之间的矛盾,更为重要地是有效扩大了移民安置容量,使三峡(重庆)库区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如期完成,确保了三峡工程按期蓄水至175米。

(二)调整了工矿企业结构,促进库区经济持续增长

三峡库区工矿企业迁建和结构调整受制于三峡工程。受淹工矿企业主要集中在重庆库区。1993年,国务院发布《移民条例》中明确指出:“三峡工程建设需要迁建的企事业单位,可以结合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进行统筹规划和迁建。”1999年,国务院三峡移民工作会对原有的移民思路做了重大调整,决定加大对迁建工矿企业的结构调整力度。2001年,国务院重新修订的《移民条例》强调:“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技术改造,对需要搬迁的工矿企业进行统筹规划和结构调整。产品质量好、有市场的企业,可以通过对口支援,与名优企业合作、合资,把企业的搬迁与企业的重组结合起来;技术落后、浪费资源、产品质量低劣、污染严重的企业,应依法实行兼并、破产或关闭。”在国家政策支持、对口支援的基础上,重庆市三峡库区工矿企业迁建和结构调整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到2009年底,搬迁工矿企业1397户,其中802家实施关停破产,206家有市场、有效益的项目进行组合搬迁,389家通过嫁接、引进名优企业和品牌,使其上规模、上档次、增效益,形成了以盐气化工、建材、医药、食品、轻纺、机械、有色金属等为主体的产业格局,产生和形成了一批有市场竞争能力的拳头产品和企业集团。2009年三峡(重庆)库区地区生产总值2489.26亿元,比2008年增长16.8%,增速高于全市4.3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177.5亿元,比2008年增长27.4%,增速高于全市9.3个百分点。

(三)对口支援成效明显 ,成为库区经济新增长点

199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工作对口支援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对口支援移民工作。从此,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正式拉开序幕。1993年6月,对口支援库区移民安置作为一项政策措施写进了《移民条例》。1994年4月,国务院又转发了国务院三峡建委移民局《关于深入开展对口支援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工作意见的报告》,明确了参与横向支援的各省(市、区)和纵向支援的中央各部委、单位的责任,确定了结对受援区县。在重庆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库区各地紧紧抓住机遇,制定优惠政策,改善软硬环境,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有效地增强了库区吸引力,使对口支援真正得到实效。到2009年,一大批国内名优企业和名牌产品已相继落户库区,如上海白猫、汇丽,江苏常柴,恒顺醋王,浙江哇哈哈、科华,广东格力、万家乐,北京汇源,四川迪康,山东如意,安徽国通,云南玉溪,福建万美、亚迪。这些企业在投入资金的同时,也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方针,通过调整结构,技术改造,合资合作等方式,或组合搬迁淹没企业,或资产重组,或兼并收购,或租赁承包,逐步改变了库区产品结构单一、产业结构不合理、技术设备落后的旧貌,促进了库区企业上档升级和结构优化,成为库区新的经济增长点。与此同时,参与对口支援的中央部委和单位从支援库区经济、社会发展与移民安置的工作需求出发,具体从三峡库区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改善、优势资源开发、经济与社会发展和移民安置等方面为库区创造条件。比如国家发改委、农业部、科技部、水利部、旅游局、林业局、环保总局等部委,根据三峡库区实际情况编制了行业规划,并从项目实施、资金倾斜、人员培训等方面保证得以顺利实施。中纪委、政法委、教育部、科技部、文化部、卫生部、体育总局等26个国家机关单位和部门先后在库区召开了行业对口支援会议,发动全国经济比较发达省市的本行业系统,大力支持库区相关部门搬迁重建。

2008年3月,国务院颁布《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5年(2008-2012年)规划纲要》,对未来五年支援库区人力资源开发、社会事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进行了部署。随后重庆市编制了市、区县(自治县)实施规划。推出了面向“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承接产业梯度转移,输出库区劳动力”和面向重庆主城区的“引入主城优势企业,提升库区城市品质”等系列招商活动,探索对口支援省市、重庆主城区与库区共建园区发展模式,对口支援从单向援助逐步转向合作共赢。仅2009年,三峡(重庆)库区签约经济合作项目就有128个,直接利用内资302亿元,利用外资3.95亿美元。

(四)改善了移民生活条件,加快增收致富步伐

在实行开发性移民试点工作前,三峡地区的30个县市中有7个被列为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有18个被列为省重点扶持贫困县。在这些贫困县中,“人均收入在150元以下的贫困户有400万人,占农业人口1/4。170万人饮水困难,180万人患有程度不同的各种地方病,8万多人仍住在岩洞、窝棚,103个乡不通公路。” 面对如此脆弱的生态环境和如此众多的贫困人口,如何让其尽快摆脱贫困,改变库区落后的经济面貌,在三峡工程上马前,国家率先在三峡地区进行了“开发性移民”试点。经过八年试点,在农村土地开发、城镇搬迁的基础设施建设、兴办企业安置移民、工厂迁建和智力开发、人才培训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直到重庆直辖初期,全市仍有国家重点贫困县12个、市定贫困县9个 ,处于温饱线以下农村贫困人口达366.42万人,贫困人口分别占全市总人口和农业人口的12.19%和14.48%,大大超过全国贫困人口5.6%的比例。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仅539元,其中人均纯收入400元以下的有180多万人。而在21个贫困县中,有14个贫困县地处三峡工程淹没区,这些县肩负着扶贫、移民两大任务。在重庆市第一次党代会上,移民能否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被确定为库区移民工作总体目标之一。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重庆市从加强移民培训、扩大移民就业,加大后期扶持、加快产业发展,实施富民工程、建设生态家园等方面着手改善移民生活条件,提高收入水平。同时,三峡人依靠国家给予的各种移民政策,依靠科技,依托市场,调整旧的生产体系和产业结构,利用有限的资源和开发空间,拓展移民安置容量,也为移民致富发展开辟出了新的道路。比如开县赵家镇长安社,利用移民之机,组织村民集体讨论移民生产资金的使用和村社的发展规划,发动移民利用移民资金对原有果树进行品种改良,培育优质苗木2万多株,成功实现了园林的升级换代。云阳县面对土地资源减少的现实,把生态与经济进行有效结合,以市场为导向,高起点、高标准发展高效农业,建立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到2009年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全面完成的同时,移民的生产生活环境也得以改善:初步形成了高速公路、省道、县道和乡村公路组成的道路网,改变了库区长期主要依靠水运的交通格局,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升级换代,供水、供电、供气能力显著提高。移民的生活也发生了极大变化:三峡(重庆)库区外迁移民搬迁安置后人均有1亩左右耕地,人均住房面积27平方米;内迁安置农村移民人均住房面积41平方米,比搬迁前增加10余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5平方米,比搬迁前增加10平方米;库区城镇移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8230元,农村移民人均纯收入5080元。 

(五)加强库区生态环境保护,逐步改善生态质量

三峡(重庆)库区多为贫瘠地区,伏旱频率高达80-90%,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环境承载能力很低。25°以上的坡耕地约有397万亩,占库区耕地的29.3%,在三峡移民搬迁中,新开垦的坡耕地在25°以上的占50%-70%,易造成水土流失。在库区21667平方公里土地中,水土流失面积达15947平方公里,占73.6%,其中强度流失占30%。库区水土流失导致植被处于逆向演替状态,库区森林覆盖率低,约为10%左右,沿江两岸更少,约为5%左右。 因此无论从地理位置还是历史原因,或者人为因素,三峡(重庆)库区的生态保护既刻不容缓,又困难重重。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峡库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十分关注,不断加大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力度。重庆认真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针,高度重视库区环境保护,编制了《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规划》、《重庆库区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等规章;加强了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推进了次级河流污染综合整治,初步建立了三峡水库水面漂浮物清理长效机制;启动了库区“青山绿水”工程,禁止开垦荒地,开展25°以上坡地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加强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在库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中,对迁建新城实行“雨污分流”,规划了一批以城市污水治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库区生态建设为主的重点项目,到2009年三峡(重庆)移民工作完成,三峡重庆库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在8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在90%以上,并建成了库区生态屏障区森林工程2666.67公顷。

(六)孕育和创造了三峡移民精神,

2003年至2006年,在重庆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委宣传部和市移民局牵头组织三峡移民精神调研组,深入库区和对口支援省市进行调查研究,通过总结、提炼和深化,归纳出三峡移民精神的基本内涵,即“顾全大局的爱国精神、舍己为公的奉献精神、万众一心的协作精神、艰苦创业的拼搏精神、开拓开放的创新精神”。随后在2006年开展了三峡移民精神在全国的宣传活动,其中,三峡移民精神报告会、大型图片展览“百万移民、感动中国——三峡移民精神颂”、大型方言话剧《移民金大花》等宣传活动,使全国人民对三峡移民精神有了全面的认识,对三峡库区移民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通过宣传,三峡移民精神在全国和重庆市进一步深入人心,广大干部群众深受教育,特别是库区移民干部群众十分振奋,产生强烈的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表示要为实现移民安稳致富和库区经济振兴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抓好移民工作的基本经验

2009年,三峡(重庆)库区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全面完成,三峡后续工作规划也有序展开,移民稳定、库区经济发展、库区生态保护等重大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总结移民工作的成功经验,可归纳为:

(一)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勇于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为完成三峡(重庆)库区移民工作提供了思想保证

从1986年撤销三峡省筹备组,将移民工作移交川、鄂两省负责,并重新进行论证,到1997年3月全国人大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将三峡工程四川库区移民工作划归重庆市。库区移民工作经历了论证、试点、实施三个阶段,在没有可资借鉴的经验和模式的情况下,通过各级政府和移民工作者的不断探索、不断实践、不断总结,积累了成功的经验,也提供了值得吸取的教训。在试点期间,围绕全面贯彻开发性移民方针,对如何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地进行论证,搞好各项规划和试点,把移民安置与发展库区经济结合起来,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多渠道、多形式地安置好移民,使移民安置、城镇搬迁和企业迁建以及专业设施复建同调整生产力布局、调整城镇布局、调整产业结构、企业技术改造相结合,加强各种规章制度建设,进行科学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各种,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和经验。1993年《移民条例》实施,三峡移民工作有序开展。但随着移民工作的逐步推进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移民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移民条例》的有些条款已不适应移民工作的新形势。因此国务院在2001年对《移民条例》进行了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由原来的6章43条增加到7章64条,共增加26条,删除5条,增删相抵净增加21条,梳理、调整组合了诸如移民安置与迁建、企业迁建、再就业和社会养老保险、淹没区和安置区的管理等诸多内容,新增加了移民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等内容。重庆市在贯彻落实《移民条例》的基础上,按照中央要求如期推进移民工作,特别是在坚持“开发性移民”方针的基础上,大胆探索移民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比如在农村移民安置上,坚持内安与外迁并重的原则,坚持以土为本、以农业为基础,多渠道、多形式安置的方针,采取本地安置与异地安置、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政府安置与移民自找门路安置“三结合”的办法,妥善安置好农村移民。在城镇迁建方面,坚持“基础先行,配套建设,机关带头,整体搬迁”的工作思路,并对占地移民、城镇纯居民、城郊移民搬迁安置等问题进行了探索。到2009年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完成,重庆市实现了从计划移民、行政移民、补偿移民和被动式移民向主动性移民、经济性移民的转变,创立了以政府引导为依据,以市场经济规律和运行法则为基础,以利益为导向的能够满足移民生产、生活要求的移民经济模式。

(二)重庆直辖市的设立,为完成三峡(重庆)库区移民工作提供了体制保障

1997年,中央作出设立重庆市为直辖市的决策。这既是为了充分发挥重庆市作为特大经济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龙头”作用、“窗口”作用和辐射作用,带动西南地区和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发展,也是为了使重庆能更好地行使对三峡(重庆)库区移民工作的统一规划、安排、管理重任。因此,市委、市政府对立市之本有了明确认识,在重庆市第一次党代会上确定了重庆库区移民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通过加快库区开放开发,多渠道扩大移民安置容量,使移民进度与三峡工程建设进度相衔接,做到移民迁得出、安得稳、逐步能致富;全面完成城镇、工矿企业迁建和专业设施复建任务,促进库区新的产业群的形成,努力把库区建设成为一个经济发达、环境优美、人民安居乐业的富裕文明的新区。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树立全局观念,要把搞好移民工作放在未来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建设的大格局中进行统筹规划,放在开发三峡、振兴重庆的总体战略中去组织实施。坚持以移民为先,以移民为重,形成打总体战的移民工作格局。李鹏总理在重庆直辖市挂牌揭幕仪式上讲话指出:我们绝不能满足于搞好重庆市市区(“小重庆”)的工作,而要从指导思想上确立搞好3000万各族人民、8万平方公里“大重庆”的工作。这不仅是一个城乡关系问题,也是一个把移民工作摆在什么位置的问题。要立足于开发三峡,搞好移民,振兴重庆。重点是解决好三峡库区的移民问题,发展库区经济,使库区的发展成为“大重庆”新的经济增长点。移民的任务是艰巨的,百万移民的85%在重庆市,移民工作直接关系到整个三峡工程的建设。我们实行的是开发性移民,不是简单的搬迁,而是在移民过程中对库区进行开发。没有三峡工程的建设,就没有库区经济的振兴;没有库区经济的振兴,就没有繁荣、发展的“大重庆”。1998年3月全国“两会”召开期间,江泽民总书记参加重庆市代表团座谈时也指出:“重庆成为直辖市,标志着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你们已经对全市经济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希望认真抓好落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庆市要集中力量抓好几件大事:第一,按期完成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的移民任务。重庆承担了三峡库区85%的移民,这是一项关系全局的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希望你们按照中央的要求,坚持开发性移民的方针,认真总结一期移民工作的经验,积极探索库区移民的多种有效途径,扎扎实实抓好库区移民工作,确保移民迁得出、安得稳、逐步能致富,圆满完成这一历史性任务。”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三峡移民就没有重庆直辖,反而言之,重庆直辖也为三峡移民提供了体制保障。

(三)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举全市之力加以推动,为做好三峡(重庆)库区移民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峡(重庆)库区移民工作是中央交办的“四件大事”之一,它不仅关系着重庆自身发展,而且对整个国家的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市委、市政府始终站在党和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牢记中央和全国人民的重托,把办好三峡(重庆)库区移民工作作为全市工作的重点之一,举全市之力加以推动。按照“中央统一领导、分省(市)负责、县为基础”的移民管理体制要求,重庆市确立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全面负责、移民部门综合管理、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组织领导体系。在具体实施中,市委、市政府坚持了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移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移民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坚持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移民工作的制度和人大移民工作报告审议制度;坚持市对区县、区县对乡镇签订年度移民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移民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坚持移民部门综合管理,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严格实行“一包两挂”责任制。这极大地调动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形成了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共抓移民工作落实的巨大合力。

(四)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为做好三峡(重庆)库区移民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三峡库区移民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很强的工作。1991年12月,李鹏总理在听取全国人大常委、全国政协考察团到库区考察后的汇报时,明确指示“要抓紧制定《移民条例》”。1992年4月,江泽民总书记在田纪云副总理考察三峡库区移民试点情况的报告的批示中指出,“要及早制定出比较系统的法律规定”。因此,要搞好百万移民的搬迁安置工作,既要靠强有力的行政领导和组织手段,将移民工作纳入政府行为,更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将移民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1993年8月,李鹏签发国务院第126号令,发布《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为三峡工程建设和移民工作制定了方针、原则、政策。重庆直辖后,新成立的重庆市移民局结合代市政府起草的农村移民安置、工矿企业迁建、城镇迁建和移民资金管理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开始研究起草《重庆市实施〈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办法》(当时暂定名为“细则”)。2001年2月,国务院对《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进行修订和完善。重庆市立即将起草工作提上议事日程。6月8日,重庆市正式颁布了《重庆市实施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办法》。该《实施办法》的出台,切实有效地促进了《移民条例》的贯彻落实和更好地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移民,而在具体的移民工作中,也使干部群众能更具体、更准确地理解、掌握和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及操作程序和办法,更深入地研究和认识移民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对促进三峡(重庆)库区移民工作顺利有序开展,起到重要的、直接的指导作用。与此同时,重庆市在认真贯彻国务院《移民条例》的基础上,结合库区移民和经济发展的实际,相继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涉及移民迁建、移民安置、库区财政、税收、移民资金管理、移民迁建征地等多方面内容的法律法规,从而建立起以《移民条例》和《实施办法》为主体框架的移民基本法规,为移民和库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和政策保障。

(五)三峡移民精神的孕育产生,为做好三峡(重庆)库区移民工作提供了精神动力

三峡移民精神是三峡库区广大干部群众及全国人民在百万移民实践中共同创造出的宝贵精神财富,它源于库区,形成于移民过程中,既与民族精神一脉相承,又集中体现了时代精神。“顾全大局的爱国精神、舍己为公的奉献精神、万众一心的协作精神、艰苦创业的拼搏精神、开拓开放的创新精神”,体现出百万移民以国家、民族大义为重的宽广胸襟,以地区、个人、家庭利益服从国家利益的高度政治觉悟和舍家报国的高尚情操,是对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时代真实写照,是对中华民族强大凝聚力和向心力的真实展现,是对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优越性的最好阐释。


(执笔人:黄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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