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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大城市的诞生

2018-08-29 16:59:49来源:红岩春秋杂志社


 

田 姝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神州大地。随着农村改革在全国范围的成功推进,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也逐渐提上日程。

 

一封写给国务院领导的信

 

第六个五年计划公布后,为探索城市改革的路子,国务院确定在湖北的沙市和江苏的常州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之所以首先选择这两个以轻纺工业为主、企业规模不太大的城市试点,主要是国家体改委秉持慎重的态度,担心改革试点有风险,万一失败,也不至于对国民经济大局产生重大影响。这一先行试点的方法,完全符合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关于改革的总体思路。他在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曾谈道:“我们要学会用经济方法管理经济……在全国统一的方案还没有拿出来以前,可以先从局部做起,从一个地区、一个行业做起,逐步推开。中央各部门要允许和鼓励他们进行这种实验。”

 

其实,在这一思路的指导下,以“扩权让利”为主要内容的国有企业改革试点,早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就已经开始了。1978年10月,四川省率先在宁江机床厂、重庆钢铁公司等6个企业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1979年,国家经委、财政部等六部委在北京、天津、上海选择首都钢铁公司、天津自行车厂、上海柴油机厂等8个企业进行扩权试点。随后,国务院下发了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实行利润留成、开征固定资产税、提高折旧率和改进折旧费使用办法、实行流动资金全额信贷等5个文件,要求各地方各部门按照统一规定的办法开展企业扩权改革试点。到1981年底,全国实行经济责任制的工业企业达4.2万多户。

 

从这些改革试点中不难看出,企业改革明显不同于农村改革,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是社会化大生产方式,主要集聚于城市,并高度依托于城市在基础设施、流通体系、生产生活服务、制度文化等多方面的综合环境及功能。于是,随着企业扩权试点的扩大和内涵的深化,城市综合改革试点顺利成章地提上日程。

 

1982年,正当改革试点初见成效之时,国务院主要领导却收到一封来信,这封信出自四川大学一位教师之手。他在信中陈述了自己对于改革试点的一些看法。信上说,我国国有小企业有机构成低,人的作用大,可以扩大企业自主权;大企业有机构成高,人的作用小,对国民经济影响大,不宜扩大自主权。这封信,既表示了对此前国家体改委在沙市和常州两个中小城市进行试点的支持,同时也对大中型国企扩权改革的前景提出质疑。然而,国务院主要领导并未急于对信中的观点进行明确表态,而是将其批转到当时直属国务院领导的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让专家们进一步论证。

 

这个研究中心由被誉为“中国经济学界泰斗”的薛暮桥担任总干事,其他成员也都是全国知名的经济学家。专家们经过反复讨论,多数人都不赞同信中的观点。他们认为,大企业有机构成高,人的作用不是小而是大,同时因其对国民经济产生更大影响,更应当扩大自主权,以增强企业活力,从而推动改革大局。但究竟如何改,大家却没底,认为应该通过调研展开进一步的研究。

 

两位经济学家功不可没

 

为了探究上述问题,蒋一苇和林凌两位专家各带领几位研究人员组成了联合课题组,准备到首钢去调研。

 

蒋一苇和林凌都是老革命,由于认识一致、观点相近而成为学术伙伴。蒋一苇是川东地下党的老同志,参加过中共中央南方局领导的民主青年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我国第一个科学技术刊物《科学技术通讯》杂志主编,“文革”后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林凌也是地下党员,曾因身份暴露被列入特务的抓捕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长期在四川工作,“文革”后任四川省社科院副院长,对重庆的情况比较熟悉。

 

他们选择首钢作为调研对象,主要是由于首钢原本就是国家确定的8个试点企业之一,企业对改革有强烈要求。加之林凌曾参加过首钢的接管工作,任工会主席,有较好的人脉资源,他们此次的学术调研活动,得到了首钢的大力支持。

 

在首钢紧张工作的40个日日夜夜,两位专家和课题组成员反复推敲和完善各种改革方案。他们认为,此前由国家下达生产计划、调配原材料,产品由国家销售、利润上缴国家,基建技改投资由国家拨付、亏损也由国家承担,这种吃大锅饭的体制,很不利于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在经历多次思想碰撞之后,一个名为“上缴利润递增包干”的实施方案终于形成。其主要观点是基于承认国家对企业所有权的前提下,给予企业一定的自主权。允许企业在完成国家下达的生产计划后自主进行商品生产,允许企业在完成下达的上缴任务后,将余下的利润自主用于技改和分配。

 

但20多年来,计划经济模式早已在人们头脑里根深蒂固,要想改变固有思维模式和既得利益谈何容易!两位专家也意识到方案中关于扩大企业经营权和分配权的内容,肯定会引发企业主管部门的不满。此外,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就是改革需要一定的土壤,需要相对宽松的社会环境。而当时首钢所在的北京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这个方案要想得到冶金工业部和北京市委的同意,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此时,3年前陪同中央财经委员会到重庆调研的场景浮现在林凌脑海里。那是1979年的夏季,中央财经委员会刚成立,便派出由原国家计委副主任、时任中国社科院财贸所所长刘明夫带队的四川调查组到重庆调研,当时正是由林凌亲自陪同调研的。

 

调查组在认真研究重庆的情况后,令他们大为吃惊的是,重庆作为全国八大城市之一,却与省内其他专区一样,所有经济活动都被封闭在行政区域内,无法发挥对周围地区的经济带动作用。对此,调查组提出了“城市是经济中心”的概念,认为像重庆这样的大城市和专区是不一样的,城市有区域经济中心的作用,有经济的集散功能、吸引功能、辐射功能、服务功能。如果把城市搞活了,不仅城市本身的生产力能够大大提高,还可以带动周围地区经济的发展。他们主张通过对城市的体制进行改革,发挥重庆的经济中心作用,从而带动周围地区的发展。此后,四川省委听取了调查组的报告,同意推行城市改革,但最终改革因种种原因未能推开。

 

课题组还想到了著名经济学家薛暮桥在1980年发表的《经济结构和经济体制的改革》一文。此文不仅提出了经济中心城市的理论,而且主张在计划指导下充分利用市场的作用,按照商品流通的需要来改善现有经济组织,建立跨行业、跨地区的联系。文中特别指出:“历史上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产生一大批大中小城市,成为经济连接的中心。……上海是东南地区的经济中心,天津是华北地区的经济中心,广州是华南地区的经济中心,沈阳是东北地区的经济中心,武汉是华中地区的经济中心,重庆是西南地区的经济中心,西安是西北地区的经济中心。……这些经济中心是根据客观条件(生产条件、交通条件等等)自然形成起来的,同人为的行政区划不一样,具有极大的适应性和灵活性。许多经济中心原来就有,只要加以利用,不需要重新建立。”

 

想到这里,两位专家决定,以他俩个人名义把这个方案作为建议直接呈送国务院高层领导,请求批准试点。蒋一苇和林凌在报告里除了详细阐述改革方案外,还附带提出一条建议,请批准在重庆进行城市综合改革试点。

 

他们的理由是,企业改革和城市改革有密切关系,城市不改革,企业改革很难搞得好。而沙市和常州绝大部分是集体所有制的小企业,经济关系非常简单。在这样的城市进行试点,很难找到改革城市体制的途径。只有选择像重庆这样经济关系比较复杂的大城市进行试点,才更具探索解决复杂问题的可能性。

 

决定重庆命运的7号文件

 

很快,蒋一苇和林凌的报告得到了国务院的批示,不仅赞成在首钢进行上缴利润递增包干试点,还责成国家体改委对在重庆进行综合改革的建议进行研究。紧接着,课题组又马不停蹄地赶往重庆铺开下一步的工作。重庆市委书记王谦和市长于汉卿听完课题组的介绍后,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当即表示大力支持,并抽调相关人员鼎力配合。

 

为了加快工作进度,同时确保万无一失,课题组人员兵分三路:蒋一苇赶回北京,随时了解高层信息;一部分人前往沙市、常州,了解其综合改革试点情况;林凌留守重庆准备报告。

 

1982年11月,一份关于在重庆进行综合改革试点的报告顺利送达中央。这份报告对于为何选择重庆试点给出了充分的理由,也为中央的最后决策提供了参考。两个月后,重庆市委、市政府向四川省委、省政府提出并转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在重庆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得到了四川省的支持。四川省委、省政府建议中央和国务院尽快批准报告,并派有关部门来川帮助进行规划和组织实施。

 

1983年2月8日,在忐忑不安的等待中,重庆终于等来了一份标有“秘密”字样,发至省、军级的中央7号文件。正是这份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在重庆市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报告》”,宣告了重庆作为全国第一个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大城市的诞生。

 

重庆之所以被中央选定,主要原因有四:第一,重庆是我国重要的老工业城市和历史形成的大区域性经济中心城市之一,在全国的大城市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对探索如何组织好以大城市为中心的经济区具有重要意义;第二,重庆是三线建设的重点地区之一,建成了我国重要的常规兵器及配套基地,大型军工企业甚多,对探索军工生产和民用生产相结合的新路子具有重要意义;第三,四川省和重庆市党政领导人的改革意识较强,社会改革氛围较浓,企业扩权改革试点走在全国前列,四川省明确支持在重庆进行综合改革试点;第四,重庆虽然在四川省的经济分量较重,但不是省会城市,也不是中央直辖市,在这样的非省会大城市进行改革试点,困难和阻力相对较少,即使出现问题,对全国和所在省的负面影响也会较小或易于解决。因此,在全国改革开放拉开帷幕不久,重庆就接受了历史交付的重任。

 

7号文件下发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又专门发了一个文件,要求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大力支持重庆改革。此外,中央还给了一些特殊政策,其中最重要的有四条:一是同意重庆在计划体制、企业管理体制、流通体制、财政税收金融体制、劳动工资体制以及工资奖励制度上率先进行改革;二是赋予重庆相当于省一级经济权力,国家对重庆实行计划单列;三是原则上中央和省在渝企业下放市管;四是扩大重庆面积,永川地区与重庆合并,实行市带县体制。这些带有突破性质的政策,为重庆的改革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也为重庆搭建了一个特殊平台。

 

对于整个改革试点的重要性,中央7号文件给出了充分的评价:“在重庆这样的大城市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各项改革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决策。”可见,重庆的改革试点是全国大棋盘中的一枚重要棋子。从此,重庆作为排头兵站在了全国城市改革的前沿阵地,对我国的城市改革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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