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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容散兵游勇游民乞丐

2017-06-02 13:43:07来源:重庆党史网

 

抗日战争期间重庆曾是国民党政府的陪都,解放前夕,又为国民党政府“行都”,还是西南地区军政首脑机构所在地。重庆是大陆解放最迟的大城市之一,地方封建把头、地痞流氓与反动的军警、特务麇集丛生,社会情况非常复杂。窜逃、隐藏在重庆的国民党溃散官兵数量在万人以上,约占当时全市总人口的1%。由于国民党政府的反动统治和连年水旱灾害,大批失去土地的贫苦农民、失业工人和公私职员被迫离开家园,流落街头,沦为游民乞丐。这种情况,构成对社会正常生活的严重威胁。

对于解放初期散布于各地的散兵游勇和旧有的军政人员,政府采取收容、资遣和录用的不同处理办法。19491212日,市警备司令部颁布《关于蒋匪军溃散官兵的登记办法》,限即日起到1220日止一律到指定地点登记集中。到20日,全市的12个登记处共收容蒋军溃散官兵6500余名,包括将官11名,校官340名,尉官1800余名。随着收容、登记人员的增多,1950213日、331日,“重庆市资遣办事处”、“重庆市散兵游勇资遣委员会”相继成立,专门负责资遣与转送本地及外地收容的蒋军官兵、旧政权职员和一般难民。到10月,共遣转国民党官兵22751人,旧政府人员296人,难民2164人,散兵游勇9206

在收容散兵游勇的同时,开展了收缴非法武器的工作。19491212日,市军管会颁布《关于收缴非法武器电台办法的布告》,规定凡国民党军政官吏、党特人员、散兵游勇、保甲人员、反动社团等所遗散隐匿之枪支弹药及无线电台,均为非法武器、违禁物品。各公安派出所均设有收缴站,在全市进出口要道设立8个水陆检查站。经过集中处置,基本上收缴了群众手中持有的非法武器。1950118日和519日两次大搜捕,共收缴电台11部、手枪15支、炸弹5箱、子弹4000余发。1950121日,市人民政府颁布《奖励检举私藏武器、非法物资暂行办法》,对收缴非法武器起到了进一步的推动作用。由于以上举措,截至1950年底,全市共收缴非法枪支10822支,子弹477箱又295133发,手榴弹145箱半又2259颗,炮弹713箱又2011颗,炸药15箱半又167包及其他武器

此外,政府还有计划地收容散布于全市的游民乞丐。1950225日,市军管会颁布收容处置、教育改造游民乞丐的布告,并制定了游民乞丐收容处理办法,决定采取分区设点设站收容、集中管理、组织劳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办法,清除其依赖、寄生意识,使之逐步实现自食其力。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置游民乞丐,19503月,按《重庆市游民乞丐处理委员会》章程,以市民政局为主,联合重庆警备司令部、市公安局、市卫生局等组建处理乞丐委员会,下设三个收容所。到1952年底,总共收容游民乞丐20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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