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五四运动在重庆

2017-06-02 13:06:10来源:重庆党史网

 

1919年的五四运动,是为反对帝国主义列强在巴黎和会上损害中国主权、反对北京政府卖国政策而爆发的一场反帝反封建爱国运动。

五四运动爆发的消息传入重庆已是5月中旬。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闻讯后即刻响应,愤怒声讨北京政府的卖国行径,声援北京学生爱国行动。520日上午,川东师范学校、重庆联中、商业学校、巴县中学等渝埠各校学生代表60余人在城区的爱德堂集会,痛陈时弊,商讨救国振兴办法。为更有效声援北京学生的爱国运动,大家一致同意筹备成立川东学生救国团,并当场拟定行动大纲:“一、对内振兴学术言论,发展组织经济之接济,持久不变之态度;二、对外演说、印刷小说和报章通信,拍电联络京津各团体一致之进行。”[1]24日下午,主城各校代表又群聚英年会筹议,正式成立川东学生救国团,并制订《川东学生救国团组织章程》,提出以“维持国际交涉为政府后盾,以收回一切不平等条约为宗旨”开展活动,[2]且推举川东师范学校的徐星耀为总干事。随后,救国团致电北京大学和上海救国团,表示愿为后盾;通电北洋军阀政府,要求“废密约、还青岛、释学生”;致电巴黎和会中国专使,要求其“使不辱命为国争光,……死无签字……”。[3] 27日,重庆省立第二女子师范学校学生积极投入运动,提出誓死否认卖国条约要求,并发起成立川东女子救国联合会,以期“互相砥砺学行,蔚他日图强之基础”。[4]

为扩大这场爱国运动的影响,重庆20多所官办、私立学校共同决定于63日同时罢课,举行重庆学界游行警告大会,要求“当局饬令专使不能在和约上签字”并“惩办祸国罪魁”。[5]3日早,1500多名各校学生汇集打枪坝,然后从此出发举行游行。他们沿途散发传单,高呼口号,使整个山城为之群情激昂,几百名群众自发加入学生游行行列。游行学生还分头到万寿宫、夫子池、两路口等地进行爱国宣传,揭露北京政府卖国和镇压学生的罪行。民众闻之愤慨异常,更有不少人失声痛哭。

69日,北京学生联合会代表、留京四川学生救国团代表熊浚、张杰、程鸿经、何恩枢4人来到重庆,迅速将重庆反帝爱国运动推向高潮。15日,重庆商学界联合在市总商会召开恳亲会,欢迎北京学生代表。会议推定商会会长汪云松为主席,并商讨反对日货、提倡国货行动,以及相关救济办法。22日,在北京代表协助下,重庆学界和商界联合组织共同成立重庆商学联合会,具体拟定了以“提倡国货,维持现状,联络商学界一致进行为宗旨”的章程,并向北京、上海、广东、天津各地发出通电。

五四运动在重庆的突出表现之一,就是与日经济绝交和抵制日货。612日,重庆总商会召集特别会,商议提倡国货、抵制日货、一致对外办法。巴县中学积极响应,提出“不买日本货”、“不运日本货入口”、“不用日本钞票”。[6]628日,川东学生救国团改名为川东学生联合会,并在重庆商业场召开成立大会。会议决议与民族资本暂时联盟,以商学联合会名义调查日货和处理奸商等事项,为抵制日货运动确立行动目标。

随后,学生们率先深入街头宣传发动群众,主动销毁自购的脸盆、牙粉、东洋布等日货。他们将乘坐日本客轮、购买日货、以及受日本人雇佣者,都视为卖国行径,发现后即在其背上印上“亡国奴”三字以示羞耻。627日,白象街一杨姓商人因私购日商三井洋行分店的蜇皮被学生发现,立即被扭送商会,然后被贴上“亡国奴”三字,由200多名学生押着游街示众。1117日,川东师范、重庆联中、巴中等校1000多学生到警察厅示威,谴责重庆警察厅长郑贤书挪用公款购买日货,要求其将日货给商会,进而导致学生被郑的卫队开枪击伤的事件,引发事态扩大。最终郑贤书在全川学生团体的强烈抗议下被四川当局撤职。

在当时的形势下,社会各界对抵制日货运动总体上是持支持态度的。重庆成立的国民外交后援会、国民自强会等团体,也参与了这一运动,甚至一些清朝遗老遗少、宗教界人士,以及熊克武、杨庶堪等重庆军政界人士也对抵制日货予以肯定。民族资本对抵制日货更为积极,他们不仅主张中国与日本绝交,也主张不卖原料与日商。譬如:苏货行业就开会自订规则,规定“若查获私购日货,照十倍处罚并登报视为公敌”。重庆总商会也召开特别会议,商讨提倡国货,抵制日货,一致对外的办法。当然,此时拥护运动的民族资本家,很多人既想借抵制日货运动抑制日商,扩张自身实力,又怕因此让自己所购日货付出的钱财付诸东流,为此,他们提出抵制日货应在“合法”的形式下进行,以免超过帝国主义和军阀政府容忍的范围的折衷方式。

在这场反帝斗争中,重庆工人阶级也参与其中并初显力量。617日晚,愤怒的轿夫和马弁齐聚日本领署,用泥巴涂抹大门上的日本国徽以示抗议。随后,受雇日商洋行、店铺的工人举行罢工,拒绝给日本人挑水、拉车;重庆码头工人拒绝起运、卸运日货。抵制日货运动的发展,以及种种具体抵制方式的实施,在一定时间内确实让“日货在渝几近绝迹”,给驻重庆的日本势力和日商以沉重打击。

五四运动在重庆的发展也深刻地影响到川东各县,綦江、长寿、江津、永川等地相继成立学生组织,积极投入运动洪流之中。6月,江津县学联组织江津中学、甲种农校等校学生上街游行,高呼“废除二十一条”、“坚决抵制日货”、“内除国贼,外抗强权”等口号,[7]吸引不少群众加入游行队伍。游行后,各校学生分组在街头举行抵制日货的演讲,并将查获的大批日货运到东门河坝烧毁。616日,白沙游学京、沪、蓉、渝等地学生及教职员联合本地师生成立了白沙学界联合会,手执“抵制日货,坚持到底,争回青岛,誓死不屈及勿忘五月七日国耻”等标语[8]举行游行,并举行演讲会揭露日本侵华野心,痛陈亡国之惨史。丰都县立高小李彤辅等组建梓江学社,并组织200多名师生上街游行。

1919年底,五四运动高潮在全国已过,但在其影响下重庆学生却继续高举爱国旗帜,继续开展抵制日货斗争。19201921年间,爆发了更大规模以抵制日货为主导的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斗争。

19201月,川东学生联合会联合重庆报界俱进会,发起成立了重庆各界联合会,选派刘运中、麦国庸、王谋等到各处演讲,争取社会各界对抵制日货的支持。同时,联合会还组织学生寻找贩卖日货商人,直接销毁其所持日货。不久,张知竞在渝成立重庆总工会,此后,总工会也与川东学联等联合,共同投身于反日运动中。421日,重庆发生川东学联学生烧毁贩售日货商人卓荣成店铺,并将其游街示众的事件,此举虽震慑了私下贩日货的商人,但这种极端的行为在客观上也激化了矛盾,导致学生与商人的冲突。为对抗学生联合会,各帮商人开始在商会支持下成立商界联合会,企图通过商界罢工或建立“保商队”,维护自身经济利益。

19215月中旬,川东学生联合会先后收到上海、万县等地学生组织的来信,揭露重庆疋纱帮源吉庆、天锡福、天锡生、德和恒等商号偷运大批日货到重庆,并将日货商标改换为红宝塔等国货商标及其它欧美货商标,要求他们对此行为加以禁止。川东学联遂于20日召开全体代表大会商讨对策,一致决议整队查拿,以儆效尤。此后学联立即组织各校学生分头行动,在停靠于临江门、千厮门、朝天门外船上查获价值数万元的日本棉纱疋头,并运到夫子池、打枪坝和东水门外等处当众烧毁,震动全城。遭损失的商人被激怒,誓择机报复。21日下午,乘商学联合会会长赵贤生召集学生在重庆总商会开会之机,天锡生、德和恒等商号纠集数百人冲进会场大打出手,造成生命垂危者2人、重伤30余人、失踪10余人的惨剧。

惨案发生后,各校学生齐聚川东师范学校商讨对策,提出惩办祸首、“捉拿奸商”等7条办法。[9]而受肇事商人收买的军阀当局则混淆视听,称事件为“商学冲突”,公开为贩卖日货商人辩护。得到军阀支持后,贩卖日货商人更加有恃无恐,反要求当局责令学生赔偿损失。

为抗议军阀当局,学生们冲破重重阻挠举行罢课、游行示威,且以快邮代电的方式呼吁全川人民声援。不久,垫江、梁山、江津、綦江等地学生纷纷罢课,并联合各界人士以通电和快邮代电形式抗议军阀当局残害学生的行径;江津、璧山、合川等县学生还组织后援队奔赴重庆声援。

为尽快平息事态,商会代表汪云松、教职员代表温少鹤等发起组织仲裁会议,推郭又生、董伯纯等人为仲裁员,调解商学矛盾。62日,学生、教职员、商会、商帮以及社会各界代表在重庆三里公所举行了仲裁会议,就彻底禁绝日货和惩办凶手等问题达成有利于学生的协议。然而,商人却不认真执行协议,反要学生马上揭还封存日货,遭到学生拒绝。64日,川东师范学校全体教职员联名辞职,抗议军阀政府严令校方管束学生。同日,省第二女子师范学校校长周家祯也拒绝军阀政府密令,声明学生运动是“潮势所致,不能纯任强制”。[10]

从为阻止事态发展考虑, 68日,重庆总商会做出了按照仲裁会办法纳捐和切实进行善后事宜的保证,继后川东学联也作出撤去护校童子军、全体学生于13日复课的决定。至此,商学冲突事件结束。事后,川东学联对抵制日货运动作了认真总结,认为要根本禁绝日货,必须从启迪大众觉悟、提倡发展实业方面入手,并为此制定了五条新行动大纲:一是实行乡村讲演,以振作民气;二是推广平民教育;三是提倡实业;四是改组风俗;五是传播文化。这个大纲反映了学生们已经在思考如何从单纯的学生爱国运动,转向重视解决社会实际问题,从根本上改变国家积贫积弱的状况。

这场抵制日货的运动,是五四运动在重庆的一种特殊表现。运动的宗旨是“内除国贼,外抗强权”,彻底地不妥协地进行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斗争。尽管在运动的发展过程中,青年学生一度将“抵制日货”的主要矛头盲目地对准了商人阶层,一定程度上偏离了这场反帝运动的中心任务,而且有些行为过于极端,不仅给商人也给普通民众造成了实际损失。但是,从总体上讲,五四运动在重庆是轰轰烈烈的,爱国学生勇敢地站在运动前列,工人阶级也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其中,各个阶层踊跃地参与到运动中,通过运动促进了他们爱国主义和民族意识的新觉悟,为一场孕育历史变革的新文化运动在重庆的兴起奠定了基础。

[1]《国民公报》,19195月。

[2]《国民公报》,191965日。

[3]《国民公报》,191961日。

[4]《国民公报》,19196月。

[5]《国民公报》,1919612日。

[6]《国民公报》,1919618日。

[7]《国民公报》,191982日。

[8]《国民公报》,191982日。

[9]《晨报》,192162日。

[10]《巴县档案》:四川省立第二女子师范学校代理校长周家桢复东川道尹公署公函。

 

== 附件下载==

重庆党史微信公众号

重庆党史网版权所有.中共重庆市委党史研究室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号  邮编:400015
渝ICP备11000637号-3 技术支持:华龙网
渝公网安备:50019002502086

您是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