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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新媒体空间存在的历史虚无主义倾向

2017-05-16 20:31:27来源:中国共产党历史网

储著武

  关于历史学与新媒体的关系,有人认为历史学与新媒体关联越多越好,新媒体为历史学发展打开新空间;还有人认为新媒体介入历史学太多太深不是什么好事,主张对其加以限制。实际上,这两种观点都存在一定的偏颇。

  首先,历史信息所承载的内容值得分析。一般情况下,人们可以在新媒体中传播任何历史信息,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2015年初,有些人借助新媒体热炒“张灵甫是抗日名将”问题,一时间舆论哗然,官方后来还出面澄清谣言。这则事例之所以引起大众强烈反应,根本原因还在于这些历史信息本身所承载的内容。正如有学者所指出:“如今进入了信息社会,国内外的政治斗争也突出表现在网络等各种新媒体上,思想多元化的现状也为一些敌对势力展开信息舆论进攻和思想渗透提供了空间。特别是有些‘逢共必反’的人活跃于一些媒体上,故意颂扬中国革命打倒的人物,如称上海流氓头子杜月笙也是‘抗战有功’,川西一霸刘文彩‘造福乡里’,祸害河南的汤恩伯和张灵甫一样是‘抗战名将’。这种鼓噪的目的,只是想说中国革命的对象都是些‘好人’,就此来否定当年的革命战争和建立新中国的合理性。这

  根本就不是追求史学‘公正’,而是一种政治斗争手段。”由此看来,新媒体时代,有人传播历史信息,不是无意为之,而是有所选择、有所加工、有所侧重。这正是前文所说的内容的选择性。

  其次,传播者动机值得考虑。新媒体使用者,究竟抱什么目的和动机来进行历史信息的传播需要进行分析。专业历史学者利用新媒体传播自己的研究成果,阐述对于历史问题的认识,发表自己的看法。普通大众则偏爱传播一些所谓的历史之谜、历史真相、历史解密之类的东西,至于历史事实是什么,恐怕他们并不怎么关注。从这个角度来说,人们对于历史信息的传播动机显然不一样,有些人有意为之,有些人无意为之。毕竟大多数人对于历史问题的关注,不会像历史学者那样抱有审慎的专业态度和专业精神,恐怕只有那些颠覆性的说法、观点才能吸引大众眼球并广泛传播。

  目前,国内思想界一些现象值得注意。部分网络大V以及打着“公知”旗号的人士利用新媒体,将历史虚无主义的思想观点加以包装,堂而皇之地在新媒体平台大肆传播,影响极大。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甚至利用普通大众的好奇和围观心理,使其成为历史虚无主义思想观点的积极传播者。这些历史虚无主义的思想观点,直接指向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的基本结论,欲全盘否定而后快。即便学术界有学者站出来辩护,新媒体背后推手也会主动挑起事端,进行人身攻击。这就是新媒体空间历史虚无主义泛滥成灾的重要原因。新媒体空间存在的历史虚无主义倾向已经引起了部分学者的高度关注。有学者指出:“历史虚无主义者的各种论调和言论,在传播上也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一是传播手段上,更加注重新媒体。……二是在传播内容上,更加注重碎片化。……三是在传播形式上,更加注重隐蔽化。”有学者将这种现象称为历史虚无主义的“时尚”表现。

  利用新媒体来散布和传播历史谣言以及错误信息,歪曲、捏造以及碎片化各种历史问题以误导大众,制造思想混乱和舆论攻击等,直接干预大众对历史问题的认知,这是当前历史信息传播中历史虚无主义倾向的主要表现。

  当前,针对新媒体历史信息传播中存在的历史虚无主义倾向,我们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互联网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大力推进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法制建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具有内在统一性,二者相辅相成,互相离不开。习近平指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必须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从某种意义上说,互联网安全,实质是各个层面信息本身的准确和安全问题。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互联网和信息化工作。中央专门成立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国家网信办先后发布“微信十条”(即《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等,加强了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管理。全国人大也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适时启动了网络安全的立法工作。这就是说,包括历史信息在内的传播必须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效管理。二是从学术研究层面深入批判历史虚无主义思潮。国内主流刊物发表了一系列文章,讨论并批驳历史虚无主义思潮;各高等学校和相关研究机构召开主题为批判历史虚无主义的研讨会、座谈会,或发表专题批驳文章,或出版专门论文集,从不同层面形成了批判历史虚无主义思潮的强大舆论氛围。三是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关闭一批有害的新媒体历史信息传播平台。2015年初,国家网信办依法关闭了133个传播歪曲党史国史信息的微信公众号,这些微信公众号以“揭秘”“真相”为噱头,打着“你不知道的历史”“这才是历史”“我知道的历史”等旗号,捏造事实,歪曲历史,混淆视听,大肆传播歪曲党史国史等违法和不良信息。上述举措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新媒体历史信息传播中的历史虚无主义倾向并未完全消除。这里面有较为复杂的原因:首先是目前各种批判历史虚无主义的实践大都局限在学术研究层面,并没有完全传导到社会大众层面,这就大大降低了批判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其次是真正弄清每一条信息的真实性需要花费很长时间,如对狼牙山五壮士事迹中一些历史细节的厘清就颇费周折;最后是网络安全管理的法治化进程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如对网络运营者的责任划分、官方管理机构的职责界限等。

  关闭微信公众号、网站以及删除历史信息的做法,短期内能很快减少错误历史信息的传播空间,但长期来看,关闭的微信公众号“改头换面”后又会“死灰复燃”,删除的信息又会通过其他途径重见天日。笔者认为,有效解决新媒体历史信息传播中的历史虚无主义倾向,需要在互联网安全视域下重新审视历史信息传播的问题,多管齐下构建历史信息传播的良好网络生态。

  第一,要构筑互联网安全和信息化的强大法治防火墙。当今世界,对外开放的程度越来越深,信息传播的速度越来越快,加强互联网信息安全的管控,是国家互联网监管部门的职责所系。偌大的网络空间充斥着海量信息,消除历史虚无主义倾向需要尽快构筑国家信息安全的强大法治防火墙。国家要尽快通过互联网安全和信息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将信息传播者的责任和权利纳入法治管理的笼子里;互联网监管部门要加强网络舆论的引导和疏导工作,有效消除各种错误思潮泛滥的空间;互联网治理要与时俱进,对未来的发展趋势做出准确预判,做好互联网安全的顶层设计和有效应对。

  第二,要适应新媒体发展变化,主动作为,精准发力。新媒体历史信息的大量传播,倒逼我们在史学研究以及历史信息传播等方面作出改变。国家主流机构一方面应该重视新媒体空间中存在的历史虚无主义倾向,全面收集整理新媒体空间中各种似是而非的历史信息,辨析其中存在的错误;一方面应该积极适应新媒体发展的变化,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大力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同时,也不能总是处于被动应战的局面,而是要就新媒体空间存在的集中问题公开阐明立场、观点,并向全社会公布,做好正本清源工作。

  第三,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历史虚无主义。从某种意义上说,历史学者要造谣和传讹确实比一般人更加容易。不容否认,新媒体传播的一些历史虚无主义的思想观点确实同部分历史学者的参与有关。正因为这样,历史学者更应该增强职业责任感,坚持历史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不造谣、不传讹,旗帜鲜明地反对历史虚无主义。

  第四,要高度重视历史信息的来源和真实性,传播准确可靠的历史信息。新媒体平台中存在的历史虚无主义倾向,与历史信息传播者密切相关。有的门户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的网络编辑在利益驱使下陷入“标题党”的误区,传播具有历史虚无主义倾向的信息;有的信息使用者利用新媒体,胡乱转发各种历史信息,不自觉地充当了历史虚无主义的“马前卒”。对此,新媒体历史信息传播者一方面要加强对历史问题的学习,尤其是一些重大历史问题和重要历史人物的学习;另一方面要提高对各种历史信息的分辨能力,去伪存真,自觉地遵守国家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

  第五,要加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历史的宣传教育工作。新媒体时代,历史教育工作要在传播的形式、方法、手段等方面进行创新,使得人们易于接受。利用新媒体来为历史信息的传播服务,能够更好地进行历史教育工作,增强人们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识。而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是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的最好教科书,理应予以广泛宣传,成为凝心聚力、汇聚共识的思想基础。

  通过以上分析,新媒体时代历史信息传播的问题和解决路径逐渐明晰。新媒体传播历史信息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确实具有巨大的传播优势,是以往任何时期传统的传播媒介所无法比拟的;另一方面又为历史虚无主义思想观点提供了传播的空间,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但既然人们已经身处于新媒体时代,就应该适应这个趋势,积极利用新媒体的传播优势,限制或者消除其不利方面。习近平指出:“要适应社会信息化持续推进的新情况,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应用创新媒体传播方式,占领信息传播制高点。”“要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加快构建舆论引导新格局。要推动融合发展,主动借助新媒传播优势。”这些论断完全适用于新媒体时代历史信息的传播。尽管新媒体时代历史信息的传播面临着新问题、新情况,但只要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方面做足功夫,历史虚无主义倾向一定会得到有效遏制乃至消除,历史信息传播的清朗网络空间最终会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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