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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新时期农村变革

2017-05-16 10:32:48来源:重庆党史网

 

中共开县县委党史研究室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开县县委在领导农村工作方面,首先推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第一步改革,之后又抓住西部大开发、三峡库区移民及重庆直辖等发展机遇,加大改革力度,统筹城乡发展,使全县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一、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1978年到1988年,开县农村改革处于打开局面的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兴起,拉开了新时期农村改革序幕。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兴起和推行

开县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是随着农业集体化的发展而发展的。五十年代中期,部分地方出现了小段包工、定额计酬责任制。公社化以后,1961年恢复自留地时起,少数生产队私自扩大自留地数量,一些生产队搞包产到户,当时称为“单干”,视为非法活动。县委虽然多次组织干部下乡纠正包产到户,但直到1966“四清”(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运动时,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单干”。“文化大革命”中的1974年,正坝区的麻柳、齐力、鹿硐、高升、龙茶等公社,70%以上的生产队有划地到户和社员私自在集体土地上耕种的情况,全区有1800亩集体森林划下户。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清除极“左”的错误影响,认真落实中央两个农业文件,从价格、税收、信贷和农副产品收购方面调整农业政策,适当放宽对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的限制。广大干部和群众认真总结此前农村工作的失误和教训,积极探索调动生产积极性、促进粮食增产的办法和路子。

盛山区文峰公社农试大队第三生产队在此之前尝试着搞分组作业、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1977队里的干部写了申请,要求成立几个作业组,加强经营管理,改变被动局面,因种种原因没有实现。直到1978年春,县委派出工作组同公社、大队经生产队社员反复讨论,采用“包工到作业组,联系产量计算报酬,超产奖励”的办法,办起了3个作业组,很快就调动了各组社员的积极性全队粮食当年获得增产[1]197938月,全县农村调整自留地,增划饲料地,划小生产队,推行包工到户、联产计酬、定额计工、按时计分加评议等办法。

19799月,中共中央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后,开县在农村普遍推行包工到作业组,联产计算劳动报酬(简称联产计酬)。此后,农业生产责任制内容和形式有新的发展,在大田生产分组作业的基础上,作业组又将部分作物责任到劳。如稻田作物集体耕种,旱地作物包产到劳,耕、种、收集体作业,田间管理责任到劳。同时根据个人劳动力的情况,分别承包农、林、牧、副、渔、工、商各业,逐步向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发展。当时,全县主要形成了分组作业,联产计酬;“五定”(定面积、定劳力、定产量、定成本、定报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生产队对作业组实行包干等三种生产责任制形式。

在各种生产责任制逐步兴起的同时,部分生产队出现了划田划地、包产到户和社员私自在集体土地上耕种的现象。赵家区茶园大队因社员私自在集体土地上耕种,增划自留地,包产到户,搞四级核算,受到了上级的批评和处理。区委深入实地进行详细调查后进行纠正。实际上,包产到户一出现,就在干部群众中产生了一些思想波动,引起广泛的争论,有的反对,有的赞同,有的观望,有的放任不管,带普遍性的是两种思想:一种认为开县属于边远山区,而且很贫穷,包产到户是一条好路子,主张普遍推行;另一种则认为搞了包产到户,就是倒退。

19809月,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的文件,强调要进一步搞好集体经济,同时也指出,在那些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的地区,长期“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的生产队,群众对集体丧失信心,因而要求包产到户的,应当支持群众的要求,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并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之后,四川省委发出〔198111号文件,指出万县地区可以放手搞包产、包干到户。这个文件下发后,县委多次召开会议,反复学习文件精神,分析全县农业生产形势,于19813月印发了《关于贯彻省委〔198111号文件的意见》,明确指出温泉、大进、岩水、正坝、天白和其它区的部分地方,群众要求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支持群众要求,可以放手多搞。平坝、丘陵田多地少的地方,除少数长期贫困落后的生产队可以搞包产到户外,对于集体经济比较巩固的,则联产奖赔,逐步向专业承包发展,也可以采取自愿结合和适当搭配的办法,划小作业范围,联系产量计算报酬。至此,“四专一包”、“联产到劳”、“水统旱包”、“专业承包”、“包产到组”、“包干到户”等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在稳定的前提下不断加强和完善。

根据省委11号文件,19814月县委制订了《开县农村生产队实行包产(包干)到户若干问题的试行条例》,肯定并大力推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农业生产责任制。1982年,中央发出第一个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1号文件,全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得到进一步稳定和发展,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粮食生产连年获得丰收。1983年全县粮食总产达到4.87亿公斤,创历史最高水平,1979年增产1.38亿公斤,增长39.5%,人平拥有粮食由273.93公斤增加到374.77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80年的130.5元增加到1983年的225元,增长72.41%[2]

(二)实行政社分开,改革人民公社体制

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推行,广大农民以户为单位获得了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的经济地位,这与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一大二公”、“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发生了新的矛盾。同时各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手脚仍被行政的隶属关系所束缚,而政社不分的体制又削弱了基层政权组织管理行政事务的能力,因此彻底改变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体制势在必行。

1982年五届人大第5次会议通过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明确设立乡政权,接着政社分设的工作在全国农村逐步推开。19833月,县委在大堰公社进行农村人民公社体制改革试点,整个试点工作8月底结束。19844月,全县完成政、社分开工作,撤销人民公社,建立乡镇人民政府,共建立县辖区13个,县辖镇1个,区辖镇2个,区辖乡101个,村民委员会1053个,村民小组14065[3]实行“政社分开”的体制,跨出了20多年来困扰和束缚农村政权建设和农业生产发展的“左”的禁区,农村政治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三)发挥山区优势,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1978年以后,广大农民充分利用山区优势,栽桑养蚕,栽植柑桔、雪梨等经济林木,扩大油菜、花生、烟叶等种植面积,发展毛猪、山羊、长毛兔等,全县涌现出一批种植业、养殖业专业户、重点户,到1982年达到24600户。1983年专业户发展到包括种植、养殖、编织、食品加工、烧制砖瓦、运输、建筑、商业、饮食服务、劳务输出等各业,全县合计25305户。

19847月,四川省委在秀山召开涪陵、达县、万县三个地区主要负责人和省级有关部门的领导参加的座谈会(简称秀山会议)。这次会议的一个重点内容就是要求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大力发展山区经济,调整农业内部结构。秀山会议后,县委决定组建两个规模较大的工作队,在大进、岩水两个区全面开展调整农业结构和扶贫工作的试点。先从扶贫入手,以扶贫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县委组织相关部门,着重解决特困户住房问题,对住岩洞、窝棚的农户给予帮扶,及时供应粮食,口粮款、救济款或贷款保证到位,解决群众缺衣少被及口粮不足的问题。同时从种子、肥料、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贫困户适当的优惠,帮助解决必要的生产扶持资金。

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着重解决农民停耕问题,对不宜种粮的25度以上的陡坡地全部停耕,种植药材、经济林,发展土特产品。在生产结构上实现两个转变,即以种粮为主转变为林、牧、药、特全面发展,以养猪为主转变为大力发展草食牲畜。同时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解决农民的吃饭问题:实行集约经营,大力推广良种,猛攻单产,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实行粮经、林粮、药粮间作,增加粮食收入;大力推广配合饲料,实行科学养猪,节约粮食;组织山货下山,换回部分粮食;国家返销一定数量的粮食。有关生产投资和口粮款,除国家给予必要的扶持外,依靠发展短期见效的多种经营和组织加工、运销、劳务等解决。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在三个层次上取得了进展:第一,种植业结构,到1986年底,全县粮经播面由1983年的90:10调整为80.22:19.78,粮经产值比重由1983年的74.8:25.2调整为65.9:34.1。第二,使“短腿”的林、牧、副、渔业得到较快发展,到1986,林牧副渔业占农业总产值比重,1983年的36.39%上升到41.94%。第三,农村经济中的工业、商业、运输业、建筑业、服务业等非农产业得到较快发展。经过多年努力,开县农村产业结构逐步趋于合理,既保证了粮食生产稳定增产,又促进了多种经营、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

(四)推行农村流通体制改革

1985年起,全县农村取消粮、棉统购,改为按合同定购,取消生猪派购制度;集体林区取消木材统购,国营林场分户承包经营或与附近农民联营;中药材除麝香等由国家主管部门统一收购外,其余全部放开,自由购销。此后又进一步采取了粮食的合同式定购制。                                                                                                                                                                                                                                                                                                                                                                                                                                                                                                                                                                                                                                                                                                                                                                                                                                                                                 

流通体制的改革促进了涉农企业的改革。1983年,县委对供销合作社进行了以“改制、搞活、变型”为重点的改革,扩大社员群众对供销社的管理权限,扩大社员入股及农民集资;食品部门打破“大锅饭”体制,实行独立核算,财务包干,分级考核,超计划留成和浮动工资制;改变粮食议购议销由粮食部门统一经营的体制,实行多渠道经营,同时购、销、财务大包干;信用社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信用社干部改农业银行直接委派为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流通体制的改革要求有形市场的建设迅速跟上。从1984年下半年开始,全县先后有86个集镇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扩建,特别是临江镇、郭家镇、长沙镇、汉丰镇集镇建设发展较快,到1986年全县新增商业网点119个,农贸市场18个。农贸市场、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农民零散贩运相结合的集镇贸易市场迅速兴起,农民直接进入流通领域后,变过去的单一经营渠道为多条渠道流通,减少了利益的中间流失。

(五)大力发展乡镇企业

乡镇企业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一种形式,在推进农村改革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里专门成立了乡镇企业领导机构,制定了发展乡镇企业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全县新办小煤矿、小水电站、食品饮料、轻纺日用品、建筑建材、商业服务、交通运输等企业。到1988年,全县乡镇企业总产值达2.1亿元,利润1529万元,分别比1984年增长3.46倍和3.8倍。

19891991年,是乡镇企业治理整顿的三年。通过整顿,乡镇企业普遍加强了管理,注重结构调整,提高技术含量,走内涵式发展之路1991年,全县乡镇企业完成总产值3.36亿元,1989年增长34.4%1992年,在邓小平南方讲话精神指引下,全县乡镇企业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逐步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开县水泥一厂、开县星星建材总厂、长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一批骨干乡镇企业脱颖而出,年纳税额达100万元以上。19984月,江泽民指出“要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乡镇企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后,乡镇企业认真实施科技兴企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整体素质、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又有了新的提高,逐步成为转化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途径。开县的乡镇企业在改革开放浪潮中不断发展壮大,经济总量不断增加,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为全县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

二、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

1988年到1998年,县委从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各项基本政策、增加农业投入、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等方面入手,努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来破解农业发展难题,推动农村各项工作。

(一)稳定和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联产承包责任制并不是回复到合作化前的分田单干,而是突破了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排下参加生产劳动的生产经营体制,将生产经营分解为两部分,一部分由农户家庭承担,一部分由集体承担,因此家庭承包责任制本身就是有统有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随着农村生产力和商品生产的发展,农民生产的农副产品越来越多,及时地加工、贮藏、保鲜、运输、购销成为一个问题。同时,农业实行专业化和规模经营后,要求社会为他们提供的服务越来越多,对农副产品的质量、品种、深度加工及相应的科技有越来越高的要求。而这些方面的要求,都不是一家一户的力量所能解决的,因此广大农户在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渔业时,迫切需要一个能为家庭经营提供综合服务的经济组织。从1985年起,全县农村经济改革进入完善、深化阶段,其主要内容就是进一步理顺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本形式的双层经营体制,即经济形式由注意和完善“分”,稳定农民家庭的农村生产经营主体地位的同时,注意和加强集体“统”的功能。开县结合实际,围绕双层经营进行了各个方面的完善工作。

首先,完善双层经营合作制组织建设和规章制度。1988年春,县委着手建立健全双层经营合作制组织和规章制度,先在郭家镇进行试点。3月,县委抽调县、区、乡干部1000余名,组成完善双层经营合作制工作组,在坚持土地公有制的前提下,本着农民自愿的原则,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或几个村民小组联合组建农业合作社12920个,建立农业合作联社2个,并逐步落实农业合作社承担的“四大职能”(生产服务、管理协调、资产积累、资源开发)和“三大管理”(土地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任务。

其次,完善和健全农业承包合同。在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情况下,合作社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是通过承包合同来进行管理,为了使这项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按照四川省政府颁布的《四川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办法(试行草案)》,县委根据中央精神,重申和强调联产承包责任制长期不变,把搞好承包合同管理,作为完善双层经营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三,实施第二轮土地承包,稳定和巩固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1996930,第一轮农业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县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万县市)土地承包政策,1994年初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开展了承包期为30年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由于此项工作较为繁杂,进展缓慢,到1997年底全县只有22.6万农户续签了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1998年,县委加强了续签第二轮农业承包合同和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工作,明确规定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承包时间统一定为从19961012026年止。截止19987月底,全县签订农业承包合同书和颁发经营权证书37.8万户,占100%。此后,第九届全国人大第10次会议通过了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该法使“土地承包期限30年”具有了法律保障。

(二)增加农业投入,实施科技兴农战略

开县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业生产由集体经营转向家庭经营,水利灌溉、防虫治病、农业科技推广等问题急需解决,建立、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民群众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提到了县委议事日程。

第一,建立农业服务体系,推行农业技术承包。县委于19836月在临东乡搞了农经服务公司试点,建立了全县第一个农业经营管理服务公司,聘用从业人员,制定公司章程,广泛开展各种农经服务活动。到1984年,全县先后建立经营管理指导站。指导站上对各个经济部门,协调国家、集体和农户的经济关系,下联千家万户,为农民做好信息、技术、经营等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1989年全县推行农业技术承包,以优惠政策,鼓励科技人员下乡开展农作物制种、农作物高产、病虫防治、畜禽饲养、疫病防治、林业、果品、蚕桑、水产、水利、水保、农机管理维修、商品基地建设、中药材生产等技术承包,为农民群众提供农业科技服务。全县各区、镇、乡相继建立了农技、农经、林业、水利、植保、畜牧等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体系,从完善良种繁殖推广、防治病虫、科学技术指导和经济信息四个方面,较好地解决了农民群众一家一户想办又办不了的事情。

第二,建立各种基金制度。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后,为了集聚资金,增加农业投入,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198811月,县委建立了粮食、生猪、油菜籽、柑桔、蚕桑、烟叶、中药材和乡镇企业发展基金,并开始着手成立农村合作基金会。在四川省关于“建立农村合作基金”的政策指导下,7月,中和镇试办了第一个股份制与合作制相结合的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拟定了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选出了理事会、监事会,发动村社将集体资金和闲置资金向基金会入股,挂牌开展融资业务。随后几年,农村合作基金会在各个乡镇陆续建立起来。19993月,县委遵照国务院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整顿金融秩序的部署,对农村合作基金会进行了清理整顿。到年底,历经11年的农村合作基金会宣告终止。农村合作基金会积极组织农村闲散资金,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提供资金服务,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多种原因造成了普遍的历史债务。

第三,加强以水利为主的农田基本建设。从1980年推行联产计酬责任制至1985年,由于农户分散经营,农田基建很少开展,原有工程也多因年久失修,一些地方实际灌溉面积减少,改田改土基本未开展。为了改变这一现状,从1987年冬起,县委发动群众投资投劳,利用冬春农闲季节100天时间,连续17年开展了以“兴水、改土、造林、建园、修路”为主要内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时称“百日战役”)。

1987年,长沙镇回龙村党支部书记周儒清带领全村农民改田改土,兴修水利,植树种草,全方位治理水土流失。大干五年村貌大变,被长江委称为南方治理水土流失“回龙”模式。19968月,中央电视台“金土地”栏目记者来长沙镇回龙村拍摄了回龙村党支部一班人带领群众搞水土保持专题片。重庆直辖后,开县农田水利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1998年温泉镇金霞村2社社长王汝宝带领全社132人,集资10万元,争取国家专项资金5万元,用一年半时间,在悬崖上修筑一条长达5公里的清水堰,增大了农田灌溉面积,缓解了人畜饮水难的问题。中央电视台、重庆电视台到现场录制了电视片并多次播放。此后几年,全县在整治病险水库,特别是农村人畜饮水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人力、物力,兴建起一批人畜饮水工程。同时有计划地退耕还林,投入大量资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改灶、改厕、改圈、改水、改院坝、建沼气池等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及农村能源建设,有步骤地改造、整治县乡道路,围绕优质粮油、柑桔、魔芋生产,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等。19872003年的17年间,全县发动群众投劳2.6亿个,投资6.83亿元,完成各类水利工程1.1万余处,新增灌面1.5万亩,恢复改善灌面9.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1240平方公里,改造中低产田土35万亩,造林260万亩,建设经济园10万亩,修筑乡、村、社公路2500公里,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增强了抗灾能力。全县农田水利建设得到了上级肯定。1990年至1997年连续8年获万县市“水利建设先进县”称号;1991年至1994年连续4年被评为四川省“水利建设先进县”; 1992年被水利部评为“全国水利建设先进县”;1997年、1999年、2002年、2003年分别获得重庆市“农田水利建设先进单位”一等奖。

第四,建立土地流转机制针对农村实行家庭联产经营承包责任制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县委在大力发展“两高一优”农业的过程中,建立起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流转机制。鼓励农民转包土地,引导农民向种田专业化迈进;允许农民经营荒山、荒滩,并拥有承包经营权和土地使用权;允许依法出租、转包土地等,放活土地使用权,建立土地流转机制,使一些农户由分散经营转向集约化经营,逐步发展成为种粮大户或多种经营大户,有效促进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三)减轻农民负担

1993年以后的一段时间,农产品价格相对于工业品价格持续低迷,粮食成了农民“吃不了、存不下、卖不掉”的老大难问题。加上农业基础条件差,生产技术落后,农业生产率难以大幅上升,农业的比较效益下降,农民增收难的问题突出起来。开县作为一个农业人口大县,贫困面又大,减轻农民负担就显得更为重要。

19858月,县委针对一些地方兴办公益事业操之过急,互相攀比,向农民摊派过多的现象,发出《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意见》,规定不准政出多门,搞硬性摊派,增加农民负担。之后,虽然多次进行督查,但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没能得到根本解决。1993年到1995年这段时间,开县相继被列为四川省农牧厅的农民负担管理监测点,农业部农民负担监测点,全国100个农民负担监测县,丰乐镇、三合镇、岳溪镇等村少数农户成为负担监测调查点(户),农民负担重的问题逐渐成为一个焦点问题。

19966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 “约法三章”的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县委组织开展了农民负担工作自查自纠和涉农负担文件及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县委组成两个工作组,深入到群众反映强烈的三合镇和九龙山镇,广泛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帮助基层干部和群众解决工作、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此后几年,县委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指示,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制度,不断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农民负担逐步减轻,农村“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得到有效控制。20027月底,全县减轻农民负担2219.89万元,人平减负31.61元,减34%

三、多予少取放活,统筹城乡发展

1998年到2006年,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改革的快速推进阶段。在党中央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指导思想的指引下,县委积极贯彻“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关注民生,注重和谐,着眼于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

(一)以市场为导向,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化经营

199810月,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从现在起到2010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并制定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县委面对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客观实际,19998月在白桥乡召开有县属部门、各乡镇领导、龙头企业、专业户代表共180人出席的产业化会议(以下简称白桥会议),参观白桥乡农业现场,总结全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经验,提出把农村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由此拉开新一轮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序幕。与此同时,县委发出《关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定》,制定《开县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十五” 规划》,围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着手建立江里、东里、浦里百里高效生态农业走廊。10,县里投资1200多万元,在江里方向即巫山乡至汉丰镇等10个乡镇,兴建内含农业、林业、水利、水保、果品、机耕、提灌、小城镇、公路建设等项目为一体的“江里百里高效生态农业走廊”。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方面,主要分四个层次进行:第一,调整品种、品质结构。重点调整粮食、畜禽、果品、蔬菜、蚕桑等土劣品种为优质高产新品种。2003年,全县优质粮油品种的产量占到总产的90 %,水果产量14.12万吨,居重庆市第一位,果品良种率达80%,优质果率60%;第二,调整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经济林木的结构。在稳定全县粮食总量6亿公斤,人平半亩稳产粮田,人均储备粮150公斤的基础上,调整粮经比重,减少粮食作物面积,扩大经济作物面积,2003年粮经作物面积比达到1:0.37,生态林和经济林比达9:1;第三,调整种植业与养殖业的结构。引进外种猪、新荣昌Ⅰ系等优良种猪、南江黄羊、波尔羊、秦川牛、西门塔尔肉牛、天府肉鸭、樱桃谷鸭、北京鸭等,水产养殖重点发展特种水产品。2003年,畜牧业产值达999354万元,肉类总产量达9.4万吨,居重庆市第三位;第四,调整农村一、二、三产业结构。从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调整,围绕农业产业化兴办工业、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和流通企业,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运输、旅游观光农业、商贸服务、餐饮娱乐、信息、劳务等第三产业。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深入,采用租、包或竞买“四荒”土地使用权,规模开发种植、养殖业等项目的业主制经营逐步兴起。一些乡镇组建了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即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19996月,县供销社在镇安镇辽叶村进行发展合作经济组织试点,成立了全县第一个专业合作社——辽叶蔬菜专业合作社。试点很快获得成功,并迅速在全县推广。到2002年,全县依托供销合作社发展“两社两化”( 专业合作社、综合合作社、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取得了成效,受到了上级的肯定。

2003年,随着业主制规模经营、“两社两化”的发展壮大,县委以推动土地流转为切入点,推行了合作制、业主制、公司制“三制”的模式,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即“三制一化”的发展思路。经过几年努力,全县以“两社”和业主为基础,探索出“龙头企业(业主)+基地+农户”等经营模式。2003年,全县县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的固定资产总值达10500万元,实现产值15600万元,实现销售收入14200万元,实现利税1200万元,创汇230万美元,其中年销售收入达40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2个。200410月,星星套装门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收入突破亿元大关。到2006年,全县形成了星星套装门有限责任公司、钱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户国家级龙头企业,九龙山米业、富民公司等4户市级龙头企业,帅笑、农化实业、开利魔芋等20户县级龙头企业。

(二)发展劳务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

改革开放以来,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多年固守的土地中走出去打工、经商、办企业,开县的劳务经济逐步发展起来,成为农村经济中的一大亮点。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部分劳动力就以自发和分散的方式外出打工,农民称之为“闯江湖”。到90年代初期,发展成了势不可挡的“民工潮”。从90年代中后期开始,县委把劳务输出作为产业来抓,推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有序化和规模化,特别是启动实施“百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后,通过加强劳动力劳动技能培训,建立劳务协作关系,实现基地化定向输出,全县外出务工人员常年突破40万人。之后,组建“返乡创业者协会”,鼓励和支持一批在外优秀人员返乡投资创业,发展家乡经济,开县因而一跃成为西部地区劳动力输出基地县,1999年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列为全国百个流动劳动力就业管理监控县;2000年又被确定为全国54个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县。2003年全县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达42万人,创劳务收入16亿元,“输出劳动力,引回生产力”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与此同时,开县的城镇化建设取得突破。从1984年开始,县委确立“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结合、共同发展”的发展战略后,先在郭家镇开展集镇建设试点,很快探索出“统一规划、分户建设,统一申请用地、分户办理手续,统一安排地基、分户抽签拣号,统一质量标准、分户分段施工,统一配套设施建设、分户合理负担”(简称五统五分)的小城镇建设经验。一批农村小城镇拔地而起,全县先后有86个集镇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建设,其中新建24个,迁建4个,改造扩建58个。郭家镇、长沙镇、临江镇在小城镇规划建设中脱颖而出。1991年四川省委书记杨汝岱在长沙镇视察时,称该镇集镇建设为“山区一枝花”,为农村集镇建设树立了典型。19933月上旬,开县小城镇建设“五统五分”的管理办法相继被四川省、万县市肯定并作为经验大力推广。

1994年,县委按照中央、省委、万县市委作出的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的一系列指示,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明确小城镇建设的发展布局和建设重点。同年,温泉镇、赵家镇、长沙镇先后被列为省级试点小城镇。特别是1995年,临江、郭家两镇被列为全国500个国家级小城镇建设试点镇后,小城镇建设快速发展。开县行政建制划入重庆直辖市后,江里、东里、浦里公路沿线的小城镇得到充分发育,小城镇建设与移民搬迁、企业迁建、住宅开发和工业区建设结合起来。此后,县委多次发出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农民新村和居民点建设的文件,并实施“4+7工程”,即:抓好温泉镇、长沙镇、临江镇、郭家镇4个市级二、三产业经济强镇的发展,狠抓中和镇、铁桥镇、岳溪镇、赵家镇、大进镇、河堰镇、正坝镇7个重点集镇的发展和农民新村建设,以此带动全县城镇化进程。到2006年,全县小城镇建设共投资29亿余元,发展不同层次小城镇、集镇115个(其中建制镇28个,乡集镇87个),中心村32个,建成农村居民新村1567个,小城镇建成区总面积达58km2,全县城镇化率达到28.6%,临江镇、郭家镇、温泉镇、长沙镇、赵家镇、岳溪镇、河堰镇、和谦镇已分别先后被列为国家、省(市)级试点小城镇,小城镇数量名列重庆市第一。

(三)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及取消农业税

200210月,党的十六大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指导思想后,“三农”问题被提升到更高的层面,被放在更宽视野中来解决,全国相继进行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各地先后取消了农业税。

20013月,根据中央、重庆市委的部署,县委发出了《关于全面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20024月,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培训会议正式召开,之后逐步取消乡镇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重新确定计税面积计税常产和价格,明确新的负担税赋;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全县统一按农税额20%计提附加;规范村内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及公益事业金的收取管理办法。7月底,全县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基本结束。

2004年,开县同其它区县一样,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及其附加,同时对农民实行种粮直接补贴、良种补贴、购置大型农机具补贴以及义务教育阶段的“两免一补”(免除学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等,农民从中得到实惠,标志着“以农养政”时代的终结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时代的到来。

(四)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农业税取消后,农村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探索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被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重庆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20066月,县委发出《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按照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推进新农村建设。县委先在长沙镇福城村、铁桥镇亿世村、临江镇复扬村、温泉镇乐园村、竹溪镇春秋村等5个村进行试点。试点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一村一品”产业化经营模式,土地依法合理流转,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全县相继完成了乡镇建制调整和农业服务体系、农村义务教育、乡镇机构、财政体制等农村综合改革,推进了农村土地征用制度、农村投融资体制、林权体制及水务一体化、粮食流通体制等改革。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取得了新的成绩。

在农村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农村社会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全县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农村已基本完成“两基”、“普实”任务,“科技兴农”战略不断深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步伐加快,农村疫情监测和公共应急机制已经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正在建立健全中。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加大“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力度。打造“文化大县”,加强乡镇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基本实现县乡村三级文化服务网络,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新时期的开县农村改革,虽有不少波折起伏,但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功,全县农村发生了深刻变化。目前,广大农民正以真正的主人翁姿态继续投身于农村改革与发展之中,并且越来越多地享有自己创造的改革发展成果。


[1]  中共开县县委办公室1979年第7期《情况简报》。

[2] 《开县统计年鉴(19491989)》,第20页,第28页。

[3] 《开县统计年鉴(19491989)》,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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