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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新时期农村变革

2017-05-16 10:24:24来源:重庆党史网

 

南川区党史与地方志办公室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南川农村改革通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废除人民公社,突破计划经济模式,初步构筑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新经济体制框架。

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南川县遵循中央“放宽政策,休养生息”的方针,学习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经验,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从1979年开始试行和推广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至1982年底全部实行了包产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一)包产到组

19792月,县委召开三级扩大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议》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精神,随即各区、社于1979年冬至1980年春,以切实尊重生产队自主权为主,开始相当普遍地分组作业,落实土地面积,把产量包到作业组。但是强调粮食产量只能到组,不和生产者个人发生关系,也不搞包产到户。只有部分地区按人口划了少量的“包户地”或“增种地”(只限零星分散的边角地,不准划田),成片集中的旱地仍然由生产队或作业组统一种植。据19803月统计,3314个生产队,实行分组作业2368个,占71%,实行水统旱包或包产到户230个,占6.9%

(二)包产到组,联产计酬

19804月至8月,全县较为普遍地推广实行了“包产到组,管理责任到劳,联产计酬”的责任制,产量开始和个人发生关系。平坝地区原来坚持由队统一指挥的地方,也普遍搞了分组作业、联产计酬。部分地方开始推行“水统旱包”(水稻统一种植,旱地包产到户),山区部分地方开始实行包产到户。

(三)“水统旱包” 或包产到户

1980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中央[1980]75号),使“包产(干)到户”在一定区域内取得了合法地位。南川县结合贯彻山区生产方针,在全县普遍实行联产的生产责任制,使责任制形式发生了一个迅速而重大的变化。多数地方实行了“水统旱包”或包产到户。山区和生产落后的地方实行包产到户,少数允许包干到户。同时紧紧卡住一条: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不准分田单干。原来实行统一指挥、分组作业的生产队,也纷纷向“水统旱包”或包产到户转移。据198010月统计,全县3329个生产队,“水统旱包”或包产到户有2695个队,占80.9%

(四)包产到户或包干到户

1981年,按照四川省委提出的“利益越直接越好,责任越具体越好,办法越简单越好”精神,南川县委为了将落实责任制的工作做扎实,抽调一部分局领导和熟悉农村工作、懂得农村经济政策、会走群众路线的干部,到区社协助抓责任制的落实,使各种责任制形式逐步朝着系统化、章程化、定型化的方向发展。至19815月,全县3391个生产队,实行包产到户1751个,占51.6%,实行包干到户179个,占5.2%,实行“水统旱包”1219个队占35.9%。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主要集中在大有、小河、水江等山区公社,“水统旱包”集中在城一、南平、鸣玉以及大观、水江的平坝和半山地区。

通过1981年冬和次年春的工作,至19821月底,南川县3391个生产队,实行包产到户2591个,占76.84%,实行包干到户451个,占13.29%。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水统旱包三种形式已占生产队总数90%以上,其中包产到户这种形式最为群众所接受。

(五)联产承包责任制

198211,党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突破了传统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框架,肯定了“双包制”(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或大包干“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并指出它“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从而掀起了“双包”高潮。1号文件第一次为包产到户等责任制正名落户,竖起了一面鲜艳的大旗,这是改革的旗帜,它一面鼓舞农业改革的突飞猛进,一面呼喊着全方位改革开放的奋起。

为了贯彻落实中发[82]1号文件精神,南川县委要求着重稳定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搞好土地调整,签订好承包合同,在全县农村进一步推行各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通过1982年冬和1983年春的工作,全县整个农业生产全部实行了“包产到户”。为配合“包产到户”的实施,全县农业生产战线迅速建立和完善了有关农业的7个责任制,即多种经营和工、副业责任制、农村经济合同制、农业技术联产责任制、林业所有制和管理责任制、耕牛的喂养和使役责任制、水利设备的管理责任制,农工并举,使农户朝着治穷致富的道路前进。

198312,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发[1983]1号),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大胆地推进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通过中发[1983]1号文件的贯彻,南川经济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全县3405个村有3388个生产队实行了包干到户责任制。在农业生产经营形式上由队营为主,转向户营为主、自负盈亏。由于多种经营发展和家庭承包制的建立,专业户、重点户、家庭“几小”和经济小联合体等得到迅速的发展,自给、半自给经济开始向商品生产转化。1983年,全县粮食产量达48215万斤,人均占有粮食887斤,农业总产值15615万元,人均总产值286元。

198411,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强调继续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决定将土地的承包期从原定的3年延长到15年。南川县所有的生产队均实行了包干到户责任制,土地归国家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1986年,南川县政府对农民承包合同使用的土地,颁发了由县政府统一印制的《土地使用证》。在土地使用证上,明确规定土地属于国家、集体所有,承包户只有使用权,从而保护了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二、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发展乡镇企业

(一)发展商品生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南川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尊重生产队和社员的自主权,恢复和扩大社员自留山、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范围,提高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落实山区生产方针,调整农业结构和作物布局,在不放松粮食生产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和乡村企业,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19832月,为搞活农村经济,南川县委发出《关于发展农村经济,支持专业户、重点户发展的竟见》,鼓励和支持专业户、重点户迈开步伐,带动广大农民致富。

南川县有关部门积极支持“两户”发展商品生产,作好产前产后一系列服务工作。放宽政策,实行商品流通领域的改革;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权,取消过去对农副产品运销方面的过多限制,允许多渠道经营;允许议购议销;允许农民购买加工工具、运输工具;允许农民经商,进入流通领域;允许农民在离土不离乡的原则下,从事包括商业在内的多种经营活动;允许农民私人联合建立商品组织和联合户办的经营;允许国营集体、个体在自愿互利的条件下,投资联营经营商业、服务行业以及建工建材等行业,对发展起来的经济联合体,坚持因势利导、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原则,让群众自愿联合,积极支持,帮助完善。对不愿联合的,决不强行升级搞捏合。

1983年底,全县两户发展到12718户,经营项目由种植业、养殖业,扩大到建工建材加工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手工编织业等行业。同时,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1253户,还涌现出了一批新的经济联合体,农村出现了学习技术的热潮。农村经济开始向专业化、商品化转化,使小规模的分户经营和社会化、专业化生产结合起来,促进了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

198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84]1号文件下达,进一步促进了全县农村经济的发展,为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农村商品生产打下了有益基础。通过前几年的发展,南川农民吃饭难的问题基本解决,但是用钱难的问题仍比较突出。鉴于全县整个经济结构仍然是以农业经济占主导地位,南川县委和政策下决心对农业结构作进一步的调整,即工农业四六开,工业占40%,农业占60%。就农业内部看,县委对粮经比例、“五业结构”、粮食品种比例等都进行了调整。1984年,农村抓农业开发,全县栽柑桔120多万株,开发茶山10000多亩,栽密植茶园1000多亩,新发展高产鱼池5000多亩,栽苹果近10万株,葡萄70000多株,新建烤烟房2000多个,发展芝麻25000多亩,改变了农村经济结构单一化。

1985年,为了使农业生产与大规模发展商品生产的形式任务相适应,全县对农业生产结构进行了大幅度调整。调整的重点是,坚决改变“重粮食、轻多经”的传统习惯,使多种经营有一个新的突破。在全县重点抓好茶叶、油菜、烤烟、苎麻、柑桔、群鸭、牛羊、海椒等20个能产万担以上的多种经营品种基地建设,以带动全县多种经营大力发展,为全县乡镇企业的新发展建立起比较稳定的原料基地。至1986年,20个骨干品种基地已逐个布点落实,明确牵头部门,规定了建成时间,制定了奖惩办法,逐级签订区、乡承包合同和部门产品收购合同。

1988年,南川县在扩大粮食生产种植面积和提高复种指数的基础上,按照“收紧拳头,突出重点,发挥优势,形成批量,讲求效益,增强后劲”的发展战略,搞好农业开发,发展商品经济,重点抓了茶叶、油菜、烤烟、水果、苎麻、蚕桑、生猪、水禽等八大商品基地的建设。全县茶叶、蚕茧产量创历史最高水平,烤烟收购量达1149.6吨,多种经营产值达到12348万元。

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坚持稳定农村政策,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农业商品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品种结构,扩大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推进农业商品骨干基地建设,新办了一批绿色企业和乡镇企业,发展了一批农产品专业加工、运输、经销户,形成了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产品流通体系,促进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二)乡镇企业异军突起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促进了乡镇企业的大发展。1984年,南川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赴浙江考察后,及时召开南川发展乡镇企业工作会议,作出了“把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作为振兴南川经济的战略措施来抓”的决定。南川县扩大企业自主权,改革平均主义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定包奖惩”办法,除了抓好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外,重点放在发展城乡集体企业上,坚持县、区、乡、村、户一起抓,集体、个人同时上,多层次发展。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推行厂长(经理)任期目标承包经营责任制,对小型或亏损企业则实行租赁经营。改企业的行政生产型为生产经营性,对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扩大自主权,增强竞争活力。实行“一包三改”,打破了“大锅饭”,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

1985年,南川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不仅对乡镇、村创办的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列入乡镇企业,还将组办、联户办、户办的企业列入乡镇企业的统计范围,乡镇企业出现了大发展。

1987年,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南川县对村以上企业进行完善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确定厂长组建班子,扩大生产经营、劳动用工、工资奖金分配等自主权。引进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进行内部配套改革,通过招标答辩的方式,对全县714个村以上企业,实行承包租赁经营702个。至1987年底,全县共完成经营机制改革企业295个,其中工业企业191个。新发展企业451个。全县有乡镇企业9018个,其中乡办企业332个。固定资产8092万元,从业人员44280人,总产值20107万元,其中乡办工业产值1222万元,占全县工业(县属部分)总产值的60.79%。总收入19352万元,总利润1433万元。

1989年,在村以上企业、直属公司和直属厂、区乡(镇)企办室,推行全员风险抵押承包,全县累计收缴风险金1463920元,加强了经营者的责任感,调动了经营者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1989年到1991年,乡镇企业遇到资金严重短缺、市场不畅等严峻形势。南川县乡镇企业坚持稳步发展,紧中求活,压中有保,注重内涵,提高效率。全县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改造提高,控制化工、建材企业的新建扩建,控制建筑队伍的发展。关、停、并、转了68家企业。乡镇企业在治理整顿中得到稳定发展。1991年,全县有乡镇企业11547个,职工51491人,固定资产1.6369亿元,总产值5.6123亿元,总利润2573万元。乡镇企业的发展大大超过南川经济的“半壁河山”,称为“三分天下有其二”。

“八五”期间(1991-1995年),是南川乡镇企业高速发展时期。1993年,南川县在9家乡镇企业进行了股份合作制改造试点。1994年推进以理顺产权关系为重点的企业改革,各种形式(模式)改革共进行108家,其中股份企业1家,股份合作制企业33家,企业集团2家,破产2家,拍卖4家,租赁和公有民营等其他形式66家。1994年新建股份制企业7家,改造老企业27家,共建股份合作制企业34家,总股额1552万元,其中个人股156万元。

“九五”期间(1996-2000年),是南川乡镇企业体制改革创新阶段。1996年,南川市按照“抓大放小”的工作思路,结合“扶优扶强,集团规模经营”的要求,调整乡镇企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走“嫁接、改造、增效”的路子。

1997年,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产权清晰、权丽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南川市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改制、改组、改造现有企业,盘活存量。优化结构,依法管理,提高效益,全面推进乡镇企业改革。全市共改制企业225户,其中股份制企业8户,股份合作制32户,兼并612户,公开拍卖企业41户,产权转让43户,继续推行租赁和承包经营889户。

1998年,全市乡镇企业改制182家,改制面占全市乡村两级企业的72%。其中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24家,兼并企业8组涉及企业17家,租赁企业56家,拍卖企业4家,高风险抵押承包企业56家,其它改制形式25家,组建集团公司1个。

1999年,全市集体企业进行公司制、股份合作制改造和实行租赁、拍卖、兼并、联合等资产重组面达到95%以上。个体私营企业迅猛发展,成为新的发展增长点。至2000年末,全市乡镇企业中私营企业户数已占94%

截止2001年底,全市乡镇企业已改制208家,其中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11家,兼并企业8组涉及16家,跨所有制3家,租赁承包108家,拍卖42家,组建企业集团1个,涉及企业17家。同时,把资产重组与转机建制、加强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着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全面展开定岗定员、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工作,促进企业有效经营。

通过改革,明确了责、权、利等内部用工制度,加快了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步伐,资源得到合理配置,机制得到创新,企业活力进一步增强。

由于南川县抓住机遇,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所以南川经济实力一直位于涪陵地区前茅, 1994年南川撤县设市。2006年,南川又实现了撤市设区。

(三)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

南川县自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农村改革后,适应了全县农村生产发展的客观要求,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是,由于以分户经营为主的双层经营体制还不完善,统一经营的层次普遍薄弱,出现了单家独户所拥有的生产要素同扩大再生产经营要求不相适应的现象。分散的农户经营同市场的需求难以衔接,特别是由于家庭经营向专业化、商品化的快速转化同薄弱的社会化服务之间的矛盾,造成了生产、流通领域中利益的分配极不合理,从而导致了家庭承包经营的优势受到限制,影响了农村商品经济的持续发展。

为了巩固和完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促进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198810月,南川县委参照外地经验,结合南川实际,制定了《关于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意见》,确定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以强化农村服务体系为中心,以引入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选聘好社长为重点,搞好统分结合,增强服务职能,做好服务工作,发展商品经济,提高生产力水平。

南川县委、县政府成立完善农村双层经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办。于198810201115,在水江镇开展了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试点工作。11211224,南川县委组织3870人的工作队,在全县农村全面开展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工作。

1.引入竞争机制,公开招聘社长

根据中共南川县委《关于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意见》中“引入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选聘好社长”精神,全县出现踊跃报名投标竞选社长的热潮,报名投标达11829人。经过公开、公平、竞争答辩,全县有3403人中标,其中男3356人、女47人。公开招聘农业社社长,是对农村干部任用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有效地废除了农村基层干部中存在的终身制。

2.清理财务,调平土地

全县组织力量对1986年整党以来各组的财务进行清理,对查出的贪污、挪用款,当即进行兑现退赔。全县共清出贪污挪用款167230元,兑现117077.72元,其余的50152.28元实行了以欠转贷。

由于从1982年落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田土问题一直未进行调整。在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工作中,南川县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部分调整了承包地,基本上解决了婚进婚出和生丧变化造成的土地不平衡问题。全县共调出土地15080户,31798人,面积14776亩;调进土地13607户,25597人,面积15163亩。共签订农业承包合同123223份,保证了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3完善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制度

19893月,南川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农业发展基金的决定》。4月,组建南川县农村合作基金会办公室。199015,南川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建立农业发展资金和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决定》。随后,全县各乡镇普遍建立了“两会一公司”,即农业承包合同管理(仲裁)委员会、农村合作基金会、农业经济技术服务公司。积极为农民提供信息、技术、资金、植保、机械、仓蓄、流通、管理等多方面的服务,实行适度的规模经营。进一步理顺了土地承包关系,明确了国家、集体、农民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从生产关系上为逐步实现生产的规模经营创造了条件,逐步建立起多层次、多种形式、多种经济成分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

(一)合理流转土地经营权

1992年以来,南川县(市)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农村土地双层经营承包责任制要“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原则,坚持稳定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稳定承包关系,稳步放活土地经营权,引导和鼓励承包地依法有偿转包。县(市)委、政府在领导农村土地承包“三权分离”上作了较大探索,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承包型。

一些有经济头脑和发展眼光的农民和城镇居民,为了获得土地经营权,扩大再生产,主动与农户或农业社协商,有偿承包几户或几十户农民的承包地,或成片经营“四荒”,搞“三高”农业的综合开发。如隆化镇居民周绿恩到马嘴乡团山村5社承包荒山3600亩进行为期30的的开发;文凤镇丁家嘴办事处汇江村村民王理财以20年和40年的承包期,分别承包了汇江村和马铃村5个农业社计5400亩荒山搞开发。

2.租赁型。

部分农户和村社将自己的承包地或“四荒”资源有偿出让,从中收取租金,实现劳动力的转移。如文凤镇福南村出租荒山230亩给南平林业站栽植板栗8000株等。

3.股份合作型。

一些有长远眼光和能担风险意识的农民,以土地、劳力入股,与有资金、技术的单位和个人合作经营搞“三高”农业的经济实体,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均享、按股分红”的办法,兴办绿色企业。如南平、文凤、神童、岭坝等林业站与当地农户合伙搞“三高”农业开发。

4.拍卖型。

部分村社和单位,将集体所有的荒山、林地、塘、库水面等资源的经营权拍卖给农户或单位、职工经营。拍卖经营权期限一般为30-50年。如市林业局将山王坪8000亩林地50年经营权,以150万元成交拍卖给重庆市农业开发效益公司经营旅游业等。

5.无偿型。

部分村社为了开发利用长期荒芜的荒山荒坡、荒滩、荒水资源,改变自然环境,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开发”的原则,将村社所有的“四荒”资源,无偿提供给集体和社员开发经营。如石溪乡盐井村,将该村荒芜的小溪沟无偿提供给村民,由村民自行投资投劳,在小溪沟里层层筑起拦水坝,修建养鱼池,养蓄灌溉相结合,既发展了经济,又改善了环境条件。

6.转包或退包型

一批务工经商或劳务输出到沿海或发达地区的农民,因无力耕种承包地,将承包地在一定期限内转包给其它农户耕作,从中获得一定的报酬,并由对方完成该转包地所负担的农税、提留、统筹款和国家的定购粮任务。如果转包不成,则将承包地还给农业社,由农业社作为机动地重新发包,这种形式在全市范围内较为普遍,也有利于土地的合理流转使用。

1994年,南川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问题的若干规定》和《关于林地开发基于问题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土地发包工作,明确提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五允许”和“五不允许”的政策,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承包、拍卖、租赁、入股、转让等多形式的农村改革热潮。有力地推动了耕地及“五荒”向种养业能手集中,促进了农业资源的优化组合及合理利用,活跃了整个农村经济。至2000年,公司加农户、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新的利益共同体初步逐步形成。

(二)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

1998529,南川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的通知》精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

第二轮土地发包承包工作,从19984月开始,到199910月结束。全市采取“统一部署,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办法,由农委牵头,市、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通过土地延包,全市实施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一定30年不变”和“大稳定、小调整”两类土地承包模式。采取“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一定30年”的有金山镇、头渡镇、德隆乡、大有镇、乾丰乡、岭坝乡6个乡镇。其余31个乡镇选择了“大稳定、小调整”的模式。小调整间隔时间为35年,有利于减少人地矛盾。在实行“大稳定、小调整”的乡镇中,也有48个村、234个社选择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一定30年不变”的模式。

第二轮土地承包进一步稳定和完善了农村土地使用权,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随着《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贯彻和实施,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关系的不断完善和农村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入,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农民纷纷进城外出务工经商,甚至全家外出的现象不断涌现,出现了较大数量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为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四)实行农村税费改革

1990年起,南川市通过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农民负担一定三年、定额增长的规定,遏止住了农民负担的反弹,全市农民负担控制在法定范围以内。

2001328,根据中共中央和重庆市《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南川市实行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主要内容是“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即:取消屠宰税(按重庆市要求从200261起执行),取消乡镇统筹款、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征收办法,规定新农业税税率上限为7%;改革村提留征收和使用办法,以农业税额的20%为上限征收农业税附加,替代原来的村提留。

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后,南川市农民负担主要有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两税附加,应征额为2457万元。按2001年农业人口55.45万人计算,农民人均负担44.32元,与改革前农民人均负担88.07元相比,人均减负43.77元,减负率为49.68%

20051月起,为了进一步贯彻“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南川市全部免征农业税及附加。全部免征农业税对于促进南川市农民增收致富、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四、加快农业产业化和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推进农业产业化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村改革与发展进程中的一种新型农业经营方式,它是以市场导向为前提,以基地建设为基础,龙头带动是关键,以利益机制为核心,对农业实行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经营。

1999年以来,南川市积极发展农业支柱产业和骨干优势品种,重点抓了10万亩优质稻、10万亩优质油料、1万亩优质良种基地和1万亩生姜、5万亩优质茶叶、5万亩优质水果和反季节商品蔬菜等为主导的“4125”农业产业化建设项目,使农业内部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了显著成效。

2002年,为了有效对接重庆市实施的10大农业产业化“百万工程”,南川市确定了香料、中药材、笋竹、黄籽油菜、蚕茧、生猪、粮食深加工、花卉苗木、苎麻、茶叶等10个农业产业化重点工程。

2002年起,南川市抓住西部大开发契机,制定了农业产业化工程实施方案及分年度实施意见和农业产业化实施区域。积极争取重庆市项目资金280万元,以实施农业产业化“百万工程”为重点,始终把10个“百万工程”作为推动产业调整的主要载体,加快了农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自2002年以来重点实施以中药材、笋竹、生猪、优质稻、茶叶为主的五大支柱产业。

2006年底,五大支柱产业与2002年相比,中药材由2万亩发展到11万亩,规模居西南地区之最。笋竹由12万亩发展到21万亩,生猪由55万头发展到65.5万头,优质稻由10万亩发展到25万亩,茶叶面积保持5万亩基数。南川市建成了国家级优质粮油生产基地、国家级优质稻标准化建设示范区、重庆科技兴粮综合试验示范基地。是重庆市首批粮食生产主产县(市)和最大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统一注册了“南川米”、“金佛玉翠”茶商标,“南川米”成为重庆地产米知名品牌,“金佛玉翠”牌绿茶分别获全国名优茶评比金奖和国际银奖。

农业产业化工程形成了三大产业带:一是以南部金佛山区为主的20万亩中药材和20万亩笋竹产业带;二是以北部生态大观园区为主的20万亩优质稻和5万亩茶叶产业带;三是以石雷公路沿线为主的5万亩香料和5万亩蚕茧产业带

2006年底,南川市先后培育重庆市级龙头企业3家,南川市级龙头企业18家,形成龙头带基地、基地带农户、产品连市场的产业化格局,并加强企业与农户在产前、产中、产后产业链的联接,使企业和农民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同担的长效机制。共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00个,入社农户3.5万户,带动了更多的农民群众进入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域,使农民来自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收入明显增加。

(二)抓好示范村、推进村建设

2006328,重庆市召开千百工程启动大会,南川市南平镇水丰村、兴隆镇金花村被确定为重庆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西城街道永隆居委、大观镇官溪村等20个村被确定为重庆市级新农村建设推进村。2006411,南川市委、市政府召开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推进村启动会议。会议指出,示范村、推进村建设的目标是: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有效整合各类资源,着力发展工业带动型、农业产业化型、第三产业主导型、生态农业型、体制创新型等五种类型,加强示范村、推进村工作,最终达到“走路不湿脚,吃水不用挑,煮饭不烧柴,村庄靓起来”的新农村建设标准。

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启动后,南川市委、政府主要从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编制规划、制定政策、实施项目、部门联动等方面来开展工作。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建立了政策引导、目标责任约束、日常管理投入、活动载体推动、农民权益保障、全员协调参与等6项长效保障机制,引领农民投身新农村建设。并充分发挥农民“自主决策、自主建设、自主管理”主体作用,由群众民主选举自建委员会,负责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发动、筹集资金、组织建设、监督质量、后续管理等工作。

5月底,重庆市级2个示范村、20个推进村均完成了规划编制。 在实施中,南川市以发展优势产业,建设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素质为重点,全力抓好示范村农房改造、环境整治、道路工程、产业发展等工作。对2个示范村,重点建设产业支撑,实施“一村一品”工程,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村容村貌,新发展了食品加工、虾蟹蛋鸡养殖、蔬菜莲藕种植等产业。对20个推进村的项目建设,按照缺产业兴产业、缺路修路、缺水兴水的原则,重点抓了“饮水、道路、沼气、环境”四件实事,推动了新农村建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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