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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新时期党的建设

2017-05-16 10:03:48来源:重庆党史网

  

中共丰都县委党史研究室

 

197812,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开辟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迎来了党的建设的新时期。中共丰都县委在党中央和省(地、市)委的领导下,推进了丰都县经济社会事业的大发展。

一、平反冤假错案,落实老干部政策

(一)抓好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工作

经审查批准,全县在1957年整风反右运动中,被划为右派分子共总数为239人。有178名错划右派得到了改正,占原划右派总数的98.4%;因各种原因不予改正的有3人,占1.6%。给予改正的178人,除了一律恢复政治名誉和原是共产党员,没有发现新的重大问题的人恢复党籍,另还根据他们现在的不同情况分别不同对象落实了政策。19794月底,全县共摘掉地、富分子 “帽子”共 3725名,将11675名地、富子女的个人成分改为社员。

摘帽和对错划右派改正的政策落实,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多数被错划为右派的同志,当他们接到改正通知都奔走相告,传送喜讯,心情激动得流下了热泪,有的挥笔写诗表示感谢党中央,给了他们第二次政治生命,表示要在有生之年,为党、人民和四个现代化的早日实现作出应有的贡献。之后,大部分老干部工作认真负责,表现好,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得到单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二)抓好平反冤假错案,落实老干部政策工作

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丰都县也制造了一大批冤假错案。19792月开始,县委按照中央、省、地委落实政策的有关具体规定,对建国以来错处理的各类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和复查。全县复查了各类案件9770件,全部或部分改正的7492件。其中,反右倾、反右派以及“文革”期间的冤假错案已全部改正;“四清”运动的案件复查了4180件,改正3975件;其它历史老案复查了2457件,改正1580件;有关台属、原工商业者、起义投诚人员、教徒等,共复查448件,改正415件,恢复党籍的642人。清退“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和没收财物4037件,补发因冤假错案扣发的工资14万元。

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政策,分清了历史是非,发扬了党内敢于坚持真理和实事求是的风气,增强了党和人民的团结,提高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调动了各个方面的积极因素,为实现党的工作着重点的转移,齐心协力进行四个现代化建设,创造了重要条件。

二、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改革开放后,社会上和党内出现了一些“左”的和右的思潮。针对这一情况,邓小平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战略方针,为改革开放指明了道路。丰都县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召开了一系列会议,重点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涣散软弱问题和“自由化”倾向。19878月召开的中共丰都县第七次党代会报告指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思想教育方面,全党要以读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两本书”,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邓小平同志代表中央常委集体,关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这场斗争的性质和深远意义,要站在斗争的前列。县委始终坚持了以正面教育为主,团结绝大多数的方针,对一些有问题的人,只要切实改正了错误,仍安排适当的工作,发挥他们的专长,尊重他们的公民权利。采取和风细雨心平气和以理服人的方法,避免了过去那种“以人划线、上挂下连、层层检查、人人过关”以及号召揭发检举等“左”的错误做法。

三、开展整党整风  培养“四化”干部

(一)开展整党整风

19831月,根据中央“四句话、十六个字”的整党要求,县委开展了整党工作,县级机关全体党员分两批集中学习,厂矿党员结合企业整顿,组织他们学习和宣讲。边学边整边改,抓好各方面的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建立了干部职工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组织生活制度;纠正了“两房”、“三招”、“三转”等不正风。

全县参加整党的党组织共计1381个,党员25425名,整党中共受理查处各种违纪案件216件,给予党纪处分的179人,开除党籍的56人,留党察看66人,严重警告30人,查处清退各类经济问题总额为61312元。

(二)民主评议和妥善处置不合格农村党员

1989328日至528日,县委根据中央、省和地委部署,开展了民主评议和妥善处置不合格农村党员工作。“评处”工作以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章》、《准则》为指针,遵循“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抓好当前农村各项工作,达到从严治党,教育党员,提高素质,纯洁组织,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通过民主评议,使农村党员受到了一次较深刻的教育,改变了党员有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全县农村合格党员7751名,基本合格党员9981名,不合格党员560名。

(三)培养“四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革命化)干部

多年来,县委十分重视党的干部工作,加大力度培养和选拔中青年优秀干部,成为各级党委的重要任务之一。1979年至1984年,全县共提拔了1037名中年干部到乡级以上的领导岗位,改善了领导班子的年龄、文化结构。仅1983年,县委根据党的十二大精神,进行了机构改革,县委常委、正副县长平均年龄由47.9岁降低到42.8岁,45岁以下的占66.7%,大中专文化教育的占44.4%。部、委、局领导班子平均年龄占49.8岁降到43.8岁,35岁以下的由0.6%上升到17.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由62.1%上升到50%。十一个区(镇)领导班子经过调区级以上的干部的平均年龄比原来降低了1.1,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由10.6%上升到15.6%

20011月至20028月,在“学教”活动中,全县新提拔优秀年轻领导干部181人、轮岗交流370人,乡镇领导班子平均年龄由40岁降为38岁,大专以上学历由79%,提高到81%;调整村支书387人、新当选86人,调整村主任445人、新当选134人,村级班子平均年龄由47岁降为42.9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由15.6%提高到21.7%。⑼同时,扎实开展以“五六七”好为主要内容的“三级联创”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教育

1998年至1999年,按照党中央的的部署和市委要求,中共丰都县委组织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了“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

“三讲”教育的对象范围是: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各乡镇、县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及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县属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县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三讲”教育分为集中学习教育和巩固提高深化两个阶段。仅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和县纪委、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等8个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58人,在“三讲”教育活动中,集中学习了66学时;采用“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的方法,围绕“讲政治”这个核心,在查找共性问题的基础上,还围绕丰都当前在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查摆剖析了班子和个人近年来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深刻分析了思想根源及危害,形成了班子及个人党性党风突出问题的剖析材料。广泛征求了意见,共收到各种意见和建议10622条。针对群众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县“三讲”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三讲教育近期整改方案》,对影响班子整体合力发挥的7个方面的31个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主要收获:在市委“三讲”指导组,巡视组的指导、把关和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关心、支持、参与下,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基本实现了中央提出的“四个明显”和市委提出的“五个明显”的要求。

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按照中央的部署和市委的要求, 2005120日至1129,在全县开展了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简称“先进性教育活动”)

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对象、批次安排和方法步骤:对象是党的组织关系隶属我县的全体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总体上分三批进行,每一批半年左右时间。

先进性教育活动每批分学习动员、分析评议和整改提高阶段。其组织领导要求是:健全组织,明确责任;领导带头,严格督查;发动群众,接受监督;强化宣传,增强实效;统筹推进,促进工作。

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丰都县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对象有县级机关及直属单位64个,129个党支部,2294名党员。121日全面启动,由市委督导三组指导,围绕“提高能力,推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基本思路,按中央和市委的要求,完成了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21个环节的各项工作,基本实现了“提高赏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总体目标,有力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

其主要做法:在落实中央和市委“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丰都实际,拓展“自创动作”,着重从六个方面扎实推进了先进性教育活动。一是抓学习动员,激发党员内动力。印发了《致全县共产党员的公开信》2万多份;上报信息80期;全县集中学习累计5547学时,平均每个支部43学时;作读书笔记28447篇,人均12.5篇;撰写学习心得9982篇,人均4.3;听取先进事迹报告会82场次,举办各类专题报告163场次,举办学习交流会71场次。

抓开门教育,找准问题促整改。全县发放征求意见表5776份,征求到64个单位,129个支部的意见和建议6748条,归并梳理为1186条,平均每个支部9.2条。其中对县委常委的211条建议梳理归并为20条,对县政府党组的102条意见建议梳理归并为15条;征求到对党员的意见建议13535条,梳理归并为8258条。

抓问题整改,服务为民见行动。对排查出来的带全局性的33个问题,由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行文,明确了县级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共查找出党组织和党员需整改的问题8342项,已整改5968项,全面实现了近期整改目标。

抓载体创新,践行宗旨聚民心。在县级机关中开展了城乡支部结对共建、党员结对互助、党员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的“三结对”实践活动,129个机关支部与106个农村支部结对,2294名机关党员党内“1+1”结对,机关党员与1306名贫困群众、705名贫困党员结对。在全县开展了“四在双争”主题活动。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期间,县级机关党员走访群众2100余户,送慰问物品2700余件,帮扶资金29.56万元,帮助基层落实项目133个,落实资金2598万元,解决群众困难2485件。

抓示范带动,领导带头树形象。各级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习、带头上党课、带头参加主题活动、带头联系建好联系点、带头深入调研督导、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落实整改。县级领导带队组成8个调研组,深入基层专题调研,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386次,听取意见363条,协调解决问题328件,受到群众好评。

抓督促指导,强化管理保质量。县委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全县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抽派26名得力干部组建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8个督导组,明确了职责分工;细化了过程管理;强化了督查督导。

按照中央“四句话”的目标要求,着眼于办成群众满意工程,坚持教育与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推进了党员素质提高,二是推进了基层组织建设,三是推进了移民安稳致富,四是推进了基础环境改善,深入开展了“丰都办事无难事”活动,出台了《优化发展环境十条规定》。

此后开展的第二批、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改革开放以来,县委把反腐倡廉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之中,不断探索执政条件下防治腐败的有效思路和办法,找到了一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建设新途径,反腐倡廉建设在继承中发展,在改革中创新,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19787月,中共丰都县委恢复县委纪委,19884月恢复县监察局,19928月前全县12个区(镇)设立了纪律检查组,19898月,设立了12个区(镇)行政监察室,19928月,撤区并乡建镇后,设立了31个乡镇纪委,根据中纪发19833号和中纪发19888号文件精神,县级部门、事业单位、合作经济组织、驻丰单位和部分企业单位先后设置了纪检组或纪委。根据反腐倡廉工作需要,1983103日,成立了中共丰都县委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办公室;为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工作,从源头上治理和防范腐败,199982日,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丰都县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工作领导小组;为全县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1999531日,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丰都县“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领导小组;2001322日,县委、县政府建立了丰都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2003612日,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丰都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2003916日,县委、县政府调整了丰都县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2004年710日,县委、县政府调整了丰都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等。

(二)建章立制,实现了反腐倡廉法制化、规范化

廉政建设要靠教育,更要靠制度。要坚持和完善党内外监督制度特别是执法部门和直接掌握人、财、物的岗位,要建立有效防范措施和约束机制。县委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行政监察法》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为依据,结合各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理清了思路,提出了工作目标、重点和增添了措施。1989522日至24日,中共丰都县委召开七届四次全委会,通过了《县委关于当前廉政工作的通知》;1990218日,县委作出了《关于加强县委常委自身建设的决定》,410日,县委、县政府作出了《关于脱产干部违法违章建私房的处理意见》,718日,县委、县政府发出《关于认真解决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问题的通知》;199238日,县委决定:在全县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中开展学习、团结、勤政、廉洁的“四好”活动;199398日,县委、县政府发出《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的通知》;199976日,县委、县政府发出了《关于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等。同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了党风和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和廉政检查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规范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了“两公开一监督”的制约制度,使党员干部的行为置于制度约束和群众的监督之下。

(三)加强党员干部教育,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从教育入手,以预防为主,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的知识竞赛;宣传孔繁森等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运用胡长青、成克杰和《丰都反腐警示录》中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纪、以案说法、以案施教;广泛开展“廉内助”教育和“读书促廉”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在绝大多数党员干部中呈现出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查处违纪案件力度,严肃党的纪律

县委纪检、监察部门强化了职能,用铁的手段惩治腐败。19787月至19848月,全县查处了党员干部各种违纪案件431件,并分别受到了应得的处分。其中开除党籍167人,占39%;留党查看的155人,占36%;撤销党内职务的18人,占4%;严重警告的64人,占15%;党内警告的27人,占6%;狠抓信访工作,密切党群关系,共受群众来信5942件,接待来访1536人次,⒆基本做到了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19981月至2002年底,全县纪检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50件,处分党员干部232人,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55人,移送司法机关25人。开除党籍88人,留党察看42人,撤销党内职务6人,党内严重警告18人,党内警告20人;开除公职13人,撤职8人,降级12人,记大过8人,记过7人,行政警告10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⒇近些年来,通过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全县党内各类违纪案件数量明显下降。

(五)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体会

三十年来,丰都县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中有五点深切体会:一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斗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二是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三是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四是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五是必须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在经济和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式依然严峻。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的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识不足,主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不高,仍然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有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一些廉政规定在落实中还有差距;一些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违纪违法问题仍相当突出;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虽经多年治理,仍时有反弹;反腐败治本抓源头工作发展不平衡。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对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不深;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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