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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新时期党的建设

2017-05-16 09:56:34来源:重庆党史网

 

中共长寿区委党史研究室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共长寿区(县)委,紧紧围绕党的不同历史时期的战略决策、部署和工作;围绕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这个根本问题,着重解决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主题,结合长寿实际,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区(县)委和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了党中央、(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各项工作在长寿的贯彻、执行。为促进和推动长寿经济、社会等各项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提供了可靠保证。

一、思想建设

思想理论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事业和工作成败的重要政治思想保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共长寿区(县)委围绕不同历史时期党的工作,结合长寿实际,切实认真开展了一系列党的政治思想和理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及其所发动的政治动乱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开展和国际形势发生的新变化,国内少数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的人,利用改革开放中出现的社会矛盾和党内少数党员干部的腐败现象,煽动对社会主义和共产党的不满情绪,掀起了一次次资产阶级自由化浪潮。直到1989年春夏之交,在首都北京制造了一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政治动乱。

针对这一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邓小平作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党的十三大提出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并于1989年春夏之交,旗帜鲜明地反对、制止和平息了这场政治风波和动乱。

中共长寿县委在这场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斗争中,及时认真地组织、领导全县党员、干部和群众,转达、贯彻学习党中央、省市委关于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和制止动乱的一系列指示和文件、讲话精神,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清除精神污染,反对政治动乱。并对长寿县少数有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的人和事进行了清理。对全县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了一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学习和教育,进一步坚定了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有效地保证了改革开放、保持稳定和党的各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以整风精神开展“三讲”教育,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作风上,纪律上和党群、干群关系上都有明显提高或改善

遵照党中央和市委的指示和安排、部署,中央长寿县委于1999年和2000年,先后在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用整风精神开展了以“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活动。

长寿县开展的“三讲”教育活动,分为思想发动,学习提高;自我剖析,听取意见;交流思想,开展批评;认真整改、巩固成果四个阶段进行。在全县“三讲”教育结束后,又于200012月,开展了“三讲”教育“回头看”活动。

在“三讲”教育中,全县县级领导干部和部、委、办、乡镇级党员干部参加了“三讲”教育活动。共撰写学习认识和心得体会1144件,130余万字;走坊乡村、企业、学校等470余个(家、所)、农户187家;征求意见7054人(次)、意见或建议7544条。针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认真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提出整改意见。共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48个。

长寿县开展的“三讲”教育历时近两年,紧紧围绕党性、党风和工作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学习、剖析和整改。达到了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思想上有明显提高,政治上有明显进步、纪律上有明显增强,党群、干部关系有明显改善”的目的。群众对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满意率或基本满意率均在90.9%以上。

(三)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牢记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20002月,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广东茂名高州提出了我们党“总是代表着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照党中央和中共重庆市委的指示和安排、部署,中共长寿区()委从200012月起,至20025月止,分二批在全县城乡党政机关、部门和乡镇、村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中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活动。

第一批从200012月底起,至2001820日止,在36个乡镇和98个县级部门中开展。第二批从200111月下旬起,止20025月止,在569个村、38个居和386个镇站所进行。全区()共计有9302名党员、干部参加了学习教育活动。

学习教育活动,分为调查摸底、学习培训、对照检查、整改提示四个阶段进行。学习、教育活动结束后,中共长寿区()委又根据党中央和市委的指示和安排,先后作出了《关于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通知》和《在全区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决议》。举办了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理论骨干培训。同时组建了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讲团,深入基层开展宣讲活动,使上万名党员、干部和群众聆听了宣讲报告。

“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使长寿区(县)的干部受到了教育,农民得到了实惠,工作得以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明显加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保持共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先进性

继在全区开展“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后,中共长寿区委又根据党中央和市委的统一部署,于20051月至20064月,在全区857个基层党组织、34877各党员中,分三批次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中共长寿区委全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和市委的指示要求,每批集中教育学习时间为半年,严格按照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进行。这次教育活动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围绕“关键是取得实效”和“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的目标,依托主题实践活动,狠抓理学习、问题查找与解决、制度及长效机制建设,使教育活动具有明确的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

通过这次学习教育活动,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夯实了一批基层组织,培养了一批党员干部,兴办了一批好事实事,修建了一批基层设施,取得了一批实践经验,发展了一批特色产业,形成了一批理论成果。建立健全了组织建设、干部监督、党委会议事决策以及党员学习、教育、管理、服务和党内民主参与等8个方面的长效机制。使全区党员普遍受到了一次马克思主义教育,党的知识及党性教育,党的理想信念教育,澄清一些思想上的模糊认识,加深了对共产党员先进性的理解,增强了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实现了中央提出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达到了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全区人民群众对这次教育活动的满意率为98.5%。中共长寿区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的实践、理论、制度三大成果得到了中央和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高度评价。

(五)开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深入开展,党中央在准确把握世界发展趋势,科学分析我国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我国长期发展的经验和教训,深入分析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中共长寿区委从20045月开始,组织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科级以上干部,开展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活动。

为了使这一学习教育活动顺利有效地开展,区委办公室作出了《关于在科级以上干部中开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区委宣传部编印了《科学发展观辅导读本》等学习资料。采取领导带头学习,区委中心组和举办理论培训班集中学习,新闻媒体辅导学习,组织宣讲团深入街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宣讲等形式,在全区党员、干部和群众中,普遍深入地开展了学习教育活动。

在开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中,中共长寿区委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这一学习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实质。把学习教育活动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结合起来,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与本单位、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结合起来,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活动,使长寿区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和内涵、实质等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和理解。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开始成为中共长寿区委和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工作和行动准则。在20071月召开的中共重庆市长寿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三地一中心”,努力构建和谐长寿》为题,作了大会的工作报告,成为大会的主题和本届区委未来的主要奋斗目标和任务。

二、组织建设

在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同时,中共长寿区(县)委,认真加强和改进了党的组织建设。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思想政治路线和党中央、(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方针、政策,促进和推动长寿经济、社会等各项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一)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干部政策

粉碎“四人帮”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中共长寿县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拨乱反正的战略决策,从19784月起至198710月党的十三大召开前夕止,组织力量对全县“文化大革命”和建国以来历次政治运动中形成的冤假错案,进行了全面的复查、清理和纠正、平反,落实了党的干部政策。

在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干部政策中,中共长寿县委由书记挂帅,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和组织部长具体负责,先后成立了两个落实干部政策办公室(一个负责落实脱产干部政策,一个负责落实农村基层干部政策),专门负责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的工作。

为了使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的工作扎实、顺利开展,中共长寿县委组织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及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共和省、市委有关文件、指示和领导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排除干扰障碍,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全县“文化大革命”和建国以来历次政治运动中形成的冤假错案,进行了逐一的复查清理和纠正平反。

长寿县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的工作,首先从平反、纠正“文化大革命”中造成的冤假错案入手。接着分别对“四清”运动、反右派斗争、“文革”前的历史案件,以及农村基层干部(包括农村普通党员)历次政治运动中受批斗处理的案件和干部、党员因冤假错案而受刑事处理的案件等,进行了逐一复查、清理和纠正、平反。

长寿县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的工作,共复查、清理了历次政治运动中形成的冤假错案5385件。其中纠正或部分纠正、平反5358件,落实党的干部政策4155人。并认真做好有关档案材料的清理、退还,销毁和其它安置、善后工作。

通过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干部政策,有效地纠正和结束了长期以来“左”的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对全县的影响和干扰、破坏,恢复和发扬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政治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纠正了对全县党员、干部的错处结论,清除了长期压在他们及其家属、子女头上的不白之冤,有效地团结和调动了他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使党的工作从“以阶段斗争为纲”及时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为全县拨乱反正战略决策的落实和改革开放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实行机构改革,加强和改进党的组织建设

十年动乱中,长寿县的各级党组织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各级党、政机构管理混乱。粉碎“四人帮”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长寿县各级党政组织得以逐步恢复和建立。并随着形势发展的需要,多次进行了机构改革,使各级党组织得到逐步的加强和改进。

1983年,长寿县设置局级机构29个。1985年改公社建制为乡建制,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县局级机构增加至33个。另设置工作部门20个,县委工作部门10个,县政府直属机构28个。全县设9区、4镇、40乡。随后,设置了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等机构,并建立、完善了相应的党的组织。

之后,随着形势发展的需要,长寿县的行政区划发生多次调整。主要有1993年,撤区、并乡、建镇,全县共设置36个乡镇。2003年,实行行政区划调整,全县共设置2个街道办事处,16个镇。街道和(乡)镇党的组织,亦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20013月至20023月,中共长寿县委、县政府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和重庆市的统一部署,本着“先乡镇后县级机关,先党政机关后事业单位、先三定(即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后人员分流”的原则,对县、乡镇党政机关实行了机构改革。

长寿县的县、乡镇党政机关实行的机构改革,分为调查准备、动员部署、制定并上报“三定”规定、审核审批“三定”规定、实施“三定”规定,五个阶段进行。

为了使县、乡镇机构改革的顺利实施,县委、县府制定了《长寿县县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和《长寿县乡镇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等10个文件。对县和乡镇机构名称及数量、职能和人员编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三定”的规定,县和乡镇主要采取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的作法,对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了在岗留用和分流、离岗、退休、解职等处理。

通过这次机构改革,有效地精简了县和乡镇机构数量和人员编制。其中,一般机构数量精简均在20%左右;人员编制由2655人减为2159名,精简19%。同时,转变了政府职能,理顺了关系,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和改进了党的组织建设,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开展整党工作,解决党内思想、作风、组织“三个严重不纯”的问题

针对十年内乱中造成的党内思想、作风、组织三个严重不纯的问题,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整党的决定》。中共长寿县委遵照这一决定,于198311月至198612月,用3年时间,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开展了一次全面的整党工作。

这次长寿县委开展的整党工作,坚持自上而下的原则(从县级机关到基层党组织;从领导干部到一般党员),分两批共五期开展。每期整党工作,均分为学习文件、对照检查、集中整改、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检查验收五个阶段进行。

通过这次整党,全面完成了中央要求的“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的四项任务。基本上解决了长寿县党内存在的思想、作风、组织“三个严重不纯”的问题。从而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消除了派性,增强了团结;端正了思想政治路线;解决了思想、工作和作风不适应新时期发展要求的问题。促进和推动了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各项改革开放工作的全面发展。

(四)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改进干部考察办法,把党员和干部的表现置于群众监督之中

针对新形势特别是商品经济条件下,党员、干部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中共长寿区(县)委根据中央和省、市的指示和要求,从1989年起,每年坚持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主要作法是: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进行“我入党以来怎么样”的专题讨论,开展“三忆”、“三对照”活动(即忆入党时自己是怎样想的,忆提出申请时自己是怎样说的,忆入党后自己是怎样做的。对照入党誓词,看自己遵守誓词的情况;对照党员标准,看自己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对照自身表现,看自己所处的共产党员“格次”)。在党员“三忆”、“三查”个人自评的基础上,组织党员互评,群众测评,支部考评,党委审评,反馈亮评后,确定每个党员“优秀”、“合格”、“基本不合格”、“不合格”的格次,进行党员从新登记。对于“基本不合格”的党员,要给予必要的帮助、教育。对于“不合格”的党员,不予以登记,并作恰当的处置。

中共长寿区(县)委还针对新的形势和要示,改革干部考核办法。除重视换届前的干部考察外,还注意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任届期间的全面考核和了解。改变了原来只在换届或提拔时才考核干部的作法。考察中,采取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和民主推荐等方法,将各级干部的表现置于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中。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改进干部考察办法,有效地将党员和干部的表现置于群众的评议和监督之中。不仅使全体党员、干部受到了长时期的教育、监督和帮助,有效地提高了党员和干部素质。也有效地加强和改进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

(五)按照干部“四化”标准,选拔、培养年轻干部,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使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遵照党中央关于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中共长寿区(县)委在加强和改进党的组织建设中,注意抓好选拔、培养年轻干部,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做好新老干部交替工作。一是转变观念,拓宽视野,改进方法,采取群众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核、党委审定的办法,把一批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提(选)拔到领导岗位或后备干部队伍中来。二是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后备干部。其方法主要有:在职学习,离职进修,学校培训,选派到山东、深圳、珠海等地学习考察、挂职锻炼等。三是实行重要台阶和重要岗位锻炼。四是实行岗位交流培养,主要有乡镇党政一把手之间的地域交流,乡镇与县级机关之间的交流,班子内部的轮岗交流等。

长寿区(县)选拔培养年轻干部,实行新老干部交替工作,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1995年后,开展了每年坚持推荐、选拔后备干部的工作,建立了后备干部人才库。并结合机构改革、区划调整和换届选举等工作,把大批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提拔、推荐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使干部队伍实现了“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三、作风建设

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中,中共长寿区(县)委还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特别是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恢复、重建纪检、监察机构,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为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提供组织和队伍保证

根据党中央的决定,中共长寿县委于197811月,正式恢复重建了中共长寿县纪律委员会,全县各级纪检机构也随之逐步相应建立。19881月,恢复重建了长寿县监察局。1993年,根据中央决定,中共长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长寿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两个机构、一套班子、履行两种职能的工作体制。

随着长寿县纪检、监察机构的恢复重建和合署办公,中共长寿区(县)委加强了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形成了一支机构健全、素质较高、战斗力强的纪检、监察队伍。有力地保证和促进了长寿区(县)党风建设的顺利开展。

(二)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开展整党和党风教育,清查“三种人”,使被十年“文革”干扰破坏了的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得以恢复和发扬

十年内乱,使党内不正之风盛行,纪律松懈,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遭到严重破坏,也造成经济犯罪活动猖獗。为了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中共长寿县委遵照党中央和省、市委的指示和部署,于19812月至1983年,在全县开展了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活动。共查处各类经济案件107件,涉及党员、干部等109人。其中有86人受到不同查处。追缴脏款、脏物10余万元。

继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后,中共长寿县委于1984年至1986年在全县开展了整党和党风教育活动。全县有60个党委、1064个党支部、26168名党员,参加了整党和党风教育活动。通过整党和党风教育活动,全县共有25168名党员按期进行了登记;227名党员不予登记或暂缓登记;46名党员受到了党纪处分。同时,查处违纪案件3152件,违纪金额442万元;收回农村党员、干部、群众贪污、挪用、拖欠公款119万元。

中共长寿县委还结合整党和党风教育活动,在全县开展了清理“三种人”(即跟随林彪、江青一伙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活动。共考察党员、干部等1220人,其中有9人受到了纪律处分。同时对“文革”中一些影响大、危害严重的事件,进行了清理和澄清。

(三)坚持开展多种形式和内容的党风党纪教育活动,使全区(县)党员、干部在新时期牢记“两个务必”的教导,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部分党员、干部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中共长寿区(县)委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要求,坚持不懈地对全区(县)党员、干部开展了多种形式和内容的党风党纪教育。

一是开展以《党章》和《准则》为基本内容的党风党纪基础知识的学习教育。二是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三是开展反腐倡廉学习教育。

(四)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持开展反腐败工作

随着改期开放的深入发展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长寿区(县)部分党员、干部中出现了一些腐败现象,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贪赃枉法、腐化堕落等案件,也有所发生。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干扰、防碍、破坏了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共长寿区(县)委遵照中央和(省)市委的指示,在全区(县)坚持开展了反腐败工作。

为了坚持开展反腐败工作,中共长寿区(县)委根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成立了“构建惩防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并注意把惩防腐败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把长远规划与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把教育预防与惩处结合起来,加强对腐败问题的趋势性、规律性研究和预测,指导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在开展反腐败斗争中,中共长寿区(县)委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查处了一批腐败案件和腐败分子。改革开放以来,全区(县)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话案件29211件。其中查处案件1274件,查处1315人,追缴违纪金额506万元,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750万元。有效地惩治了腐败现象,遏制了腐败势头。

(五)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在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中,中共长寿区(县)委,还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坚持年年抓,反复抓,抓反复”的工作思路,针对不同时期出现的不同情况,开展了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主要有:纠正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不正之风;纠正收购农副产品打白条的不正之风;纠正公路“三乱”(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的不正之风;纠正建筑工程招投标中的不正之风;纠正教育、卫生、医药、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拖欠农民工工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经商办企业或投资入股、行政事业单位私设“小金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行业不正之风等等。

在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中,中共长寿区(县)委还注意建立、改进、完善一些规章制度和管理、考核、评比办法,从源头上治理不正之风。其主要制度、措施和作法有:实行民主评议行风制度,对政府部门进行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厂务、村务“三公开”制度,服务承诺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投融资项目会审制度,党政干部公开选拔、民主推荐、竞争上岗制度,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等。为从源头上治理行业、部门不正之风,提供了制度或机制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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