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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县拨乱反正

2017-05-16 09:27:50来源:重庆党史网

 

中共长寿区委党史研究室

 

粉碎“四人帮”,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长寿县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拨乱反正的战略决策和指示、部署,先后在全县开展了思想理论、组织工作、经济建设、教育文化、统一战线等方面的拨乱反正工作,使 “文化大革命”和“两个凡是”在长寿造成的各种影响、混乱和干扰、破坏,得到了澄清和纠正,保证了县委工作重点的转移;也使全县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得到大的解放,为各项改革开放的顺利推行,创造了前提和条件。

一、政治思想上的拨乱反正

粉碎“四人帮”,结束了十年“文化大革命”的混乱局面,使党和国家获得了重新走上正确发展道路的契机。但是,由于十年内乱和“左”的错误的长期影响,加上当时主持党和国家工作的主要领导推行“两个凡是”(即“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的方针,使中国社会刚刚出现的转机,又蒙上了一层阴影。中国向何处去?面临着历史的选择。在这重大历史关头,邓小平高瞻远瞩,决定从恢复和发扬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入手,支持和领导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突破“两个凡是”的思想禁锢,获得思想的大解放。1978510日,中共中央党校内部刊物《理论动态》刊出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文章。接着,《光明日报》、新华社、《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和许多地方报刊相继发表或转载。一个关于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的思想大解放热潮,在全国各地迅速、广泛地开展起来。

长寿县是“文化大革命”和长期受“左”的思想干扰的重灾区之一。不少干部、群众受“左”的思想和“两个凡是”的影响较深,思想僵化,严重束缚着人们的思想,干扰和影响了思想解放和拨乱反正等工作的顺利开展。针对这一情况,中共长寿县委于19781226日和197994日,先后发出了《关于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的意见》和《关于开展真理标准问题学习讨论的通知》,组织、领导全县党员、干部和群众,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

在组织、领导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中,中共长寿县委紧紧抓住“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什么”、“是唯实,还是唯书、唯上”、“农民会不会种田”等重大问题,联系实际开展大讨论。从端正党的政治、思想路线这个根本上,批判“两个凡是”的错误观点,进行政治、思想和理论上的拨乱反正。

为了使这一学习、讨论广泛扎实地开展下去,县委组织力量深入城乡和群众之中,作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理论报告。“县社科联”各学会组织会员举办解放思想理论研讨会,并编发《真理标准大讨论文集》。县委党校和县级机关分别举办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班”和“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理论骨干培训班”。在普遍开展真理标准问题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县委还派出工作组,深入乡村、院坝和工厂、学校、部门、单位,组织干部、群众进一步开展了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

在开展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中,中共长寿县委注意把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与解放思想、拨乱反正结合起来;与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知识分子政策、统战政策结合起来;与落实党的经济政策,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尊重农民生产自主权及工厂企业整顿等结合起来。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和群众,从“两个凡是”“左”的思想束缚中解放出来,消除党员、干部和群众在拨乱反正和落实党的各项政策特别是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中存在的“一等、二看、三拖、四顶”的错误思想及长期困扰人们思想解放的“四恐症”(即恐“资”、恐“变”、恐“右”、恐“商”)。为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提供政治思想准备和保证。

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促进了全县党员、干部和群众思想的大解放;思想的大解放,带来了全县拨乱反正的大开展和经济、社会的大发展、大变化。一是为全县党的各级组织重新确立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纠正长期以来的“左”倾错误,实现了历史性转折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二是推动了拨乱反正工作在全县的顺利开展。县委认真纠正了“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和历史政治运动造成历史遗留问题。一大批冤假错案得到纠正,被错判的“右派”、“反革命”得到平反昭雪,地主、富农摘掉了帽子,党的干部政策、知识分子政策和统战政策得到认真落实。三是促进和推动了农业生产责任制在全县的推行,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粮食和经济作物的大丰收及农村经济的发展。四是促进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和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改革的起步。

二、组织工作的拨乱反正

粉碎“四人帮”后,中共长寿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指示和部署,组织、发动和领导全县干部、群众,通过多种形式揭发、批判“四人帮”及其在四川、重庆、长寿的帮派体系阴谋篡党夺权及其造成严重危害和影响的罪行,清查长寿地区与“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全县共检举、揭发、交代与“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达1000余件。经调查核实,并根据“证据充分、责任分明、定性准确”的原则,对检举、揭发、交代的与“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进行了初步排类。在此基础上,县委严格划清帮派骨干与犯政治错误及说错话、办错事的界限,对被清查人员作了重新划定。其划定结果是:犯严重政治错误3人,犯政治错误1人,说错话、办错事3人。并对犯有严重政治错误的3人,分别给与了开除党籍或留党察看的处分。

揭批“四人帮”及其清查与“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十年“文革”在长寿的干扰、破坏进行了全面的清算。查清了长寿地区与“四人帮”阴谋篡党夺权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澄清了被“四人帮”及其帮派体系搞乱了的思想、理论和组织上的是非,从组织上夺回了被他们篡夺了的那部分权利。

继揭批“四人帮”及其清查与“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后,中共长寿县委遵照中央的指示和省、市委的安排、部署,从19784月开始,组织力量对全县因“文化大革命”和建国以来历次政治运动中造成的冤假错案,进行了全面的复查、清理和平反、纠正,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开展了组织工作上的拨乱反正。

为了使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工作扎实、顺利地开展,中共长寿县委先后成立了两个落实干部政策办公室(一个负责落实脱产干部政策,一个负责落实农村干部政策)。在县委和两个落实干部政策办公室的组织领导下,全县党员、干部和群众,认真学习了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指示和领导讲话,统一思想认识,排除干扰障碍,对全县“文化大革命”、“四清”运动、反右派斗争和建国以来历次政治运动中形成的冤假错案(包括农村基层干部、普通党员受批斗及因冤假错案而受到刑事处理的),进行了逐一的复查、纠正和平反。

长寿县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的工作,历时近10年,至198710月党的十三大召开前夕才结束。共复查、清理了“文化大革命”及其历次政治运动中形成的冤假错案5300件,其中纠正、平反或部分纠正、平反5358件,落实党的干部政策4155人。并认真做好了有关档案材料的清理、退还、销毁和安置、善后等工作。

通过组织工作上的拨乱反正和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等,纠正和结束了十年“文化大革命”及其长期以来“左”的组织路线对长寿县组织工作的影响、干扰和破坏,从而恢复、发扬了党的实事求是的组织路线。同时纠正和平反了对全县上万名党员、干部的错误结论,清除了长期压在他们身上的不白之冤,也解除了对其数以万计的家属、子女的政治牵连。从而调动了这些党员、干部、群众及其家属、子女的积极性,促进了县委工作重点的转移和其它拨乱反正工作的开展。

三、农村工作的拨乱反正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从根本上纠正了党在指导思想上的“左”的错误,做出了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为中共长寿县委实现工作重点的转移指明了方向。在197922日至11日召开的长寿县各级干部大会上,中共长寿县委明确宣布:从现在起,把全县党的工作重点由“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来,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

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摆在中共长寿县委和全县党员、干部、群众面前急迫而繁重的任务,就是开展经济建设上的拨乱反正,把长期以来特别是十年“文革”中受林彪、“四人帮”“左”的思想对经济工作影响、干扰、破坏,而形成的错误做法及其混乱局面扭转过来,使之走上符合客观实际的正确轨道。于是,中共长寿县委在组织、领导全县干部、群众开展拨乱反正中,狠抓了全县经济工作的拨乱反正,首先是农村工作的拨乱反正。

长寿农村工作的拨乱反正,主要包括落实党的农村经济政策和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两个方面的工作。

1.落实党的农村经济政策。林彪、“四人帮”、“左”的思想和做法在长寿农村工作和农业生产上的表现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在经营规模上,受“一大二公”的影响,坚持大队核算,搞“穷过渡”;二是收益分配上,推行突出政治的“大寨式”工分,搞平均主义;三是把农民自留地、家庭副业及多种经营、社队企业当作资本主义的“尾巴”来批判、限制,甚至取消、“割掉”。在拨乱反正中,中共长寿县委组织全县农村干部和群众,揭批林彪、“四人帮”“左”的思想路线对农村工作干扰、破坏的罪行,划清什么是资本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的界限,从思想上肃清“左”的思想影响,并于19791215日发出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经济政策,使生产队逐步富裕起来的意见》,对农村经营规模、收益分配及农民家庭副业、多种经营、社队企业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县委在葛兰公社解放大队、新市公社红卫大队、中心公社跃进大队搞了撤销大队核算,改为生产队核算的试点。至19823月,全县农村全部撤销了大队核算,改为生产队核算。先后取消了大寨式的政治工分,实行定额管理,按劳计酬的分配制度。允许和支持农民种植自留地,发展家庭副业,支持和鼓励社队发展多种经营和工厂、企业。

2.推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农业生产责任制。随着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和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以及拨乱反正工作的开展,中共长寿县委及其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尤其是农村的干部和群众,思想得到大解放,头脑冷静了下来,开始认真思考、总结建国以来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以来,党的农村工作的经验和失误,探索和试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粮食增产的办法和路子。

葛兰公社八一大队第十生产队、邻封公社上硐大队第二生产队等一批社、队,在此之前已尝试着搞起了包产到组、到户和联产计酬等农业生产责任制,有效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获得了粮食生产的丰收。这些做法不胫而走,传到一些队、乡、区。于是包产到组、到户和联产计酬等农业生产责任制,在县里一些地方,由农民群众自发地暗暗搞了起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农村工作的指示,中共长寿县委总结了县里一些地方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做法和经验,提倡和推行包产到组生产责任制,允许边远山区和长期低产缺粮的穷队搞包产到户。至19796月,长寿农村已有77.5%的生产队实行了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少数生产队实行了包产到组、到户或“水统旱包”(即田实行统一经营管理,土实行包产到组、到户经营管理)等农业生产责任制。

葛兰公社八一大队第十队等,率先在重庆市搞起了包产到户联产计酬农业生产责任制,成为重庆市的“小岗村”,一时引起了市、县有的领导和群众的大争论。1981年春,重庆市一位分管农业工作的负责同志组成“纠正包产到户”工作组,到葛兰公社纠正包产到户。受到葛兰区、社、队干部和群众的抵制。县委宣传部部长、葛兰区委书记徐明虎向中央写信反映了农民群众要求搞包产到组、到户的呼声和愿望,受到中央和省、市的重视和支持。

198131日,中共四川省委书记杨汝岱来长寿调查了解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情况,肯定了农民的做法,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指示,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促使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从而进一步推动和促进了长寿县农村拨乱反正的开展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推行。

在中共中央连续三年发出三个关于落实农村经济政策,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1号文件精神的指引和一些社队推行包产到户促进农业连年增产的推动下,使中共长寿县委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得到进一步解放。19829月,中共长寿县委发出了《关于解决好包产(包干)到户责任制一些具体问题的试行意见》,肯定并大力推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责任制。至此,田土包干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生产责任制,在全县农村得到普遍的推行。

落实农村经济政策和推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生产责任制等农村拨乱反正工作的开展,使长寿农村长期受“左”的思想路线的影响和干扰、破坏,得到制止和纠正,使农民群众有了生产自主权,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促使了长寿农业生产获得连年丰收。1982年,全县粮食总产量达到35.76万吨,比1978年增产6.68万吨,增长23%;农民人均年收入由66.31元,增加到110.10元,接近翻了一番。长期困扰全县干部、群众“缺粮少吃”的问题,在两、三年内便得到了基本解决。

四、工交、财贸的拨乱反正

由于十年“文革”中,林彪、“四人帮”、“左”的思想路线的干扰、破坏,长寿县的工交和财贸企业,普遍存在生产(经营)管理混乱、工作涣散、效益低下等问题,严重影响和阻碍着长寿经济的发展。

为了迅速扭转这一局面,中共长寿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对全县工交和财贸企业(主要是工业企业),开展了以整顿企业、扭亏增盈和建立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为重点的工作。

1980年底,中共长寿县委做出了《关于1981年经济改革的初步设想》,对工交企业提出了初步整顿,并实行“官办”改为“民办”的改革设想。19812月至1983年,中共长寿县委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历时近两年,在全县工交、财贸等单位或部门,开展了打击经济领域里的违法犯罪活动。查处经济案件中,涉及人员109人,追回赃款10余万元。有力地打击了工交、财贸等经济领域里的违法犯罪活动。

在开展打击经济领域里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中共长寿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对国营工业和商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和指示,继19823月,发出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的通知》后,又于19831月,批转了县财贸部、县财办《关于整顿商业企业的请示》。用三年的时间,分期分批地对全县工交和商业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整顿。其整顿的主要内容是:①针对经营管理混乱、劳动纪律涣散等状况,整顿领导班子,整顿职工队伍,整顿劳动纪律,整顿工作作风;建立、完善各项生产、经营、管理、财务、安全等规章制度;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②在企业内部建立经济责任制,对职工普遍实行计件工资制或按定额计酬、超定额计奖的工资报酬制度。克服和纠正企业、职工分配上的平均主义。③对企业实行财政收入(补贴)承包经济责任制(即对企业上缴利润实行承包。超利润全部留给企业,完不成利润由企业补足)。④对政策性亏损的企业,实行亏损总额包干,节亏全留或节亏分成。

打击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和对工交、财贸国营企业进行整顿的拨乱反正工作的开展,使长寿工业、财贸企业十年“文革”中被林彪、“四人帮”干扰破坏而出现的管理混乱、生产涣散、效益低下的局面得到纠正和扭转,重新回到了正常、健康的发展轨道上来,从而激发了工交、财贸战线干部和职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促进了长寿工交、财贸工作的向前发展。1982年,全县工业生产总产值实现1.2597亿元,比1978年增长0.3531亿元。财政收入达到4288万元,比1978年翻了一番。

五、教育、文化战线的拨乱反正

教育、文化战线是十年“文革”干扰、破坏的重灾区。林彪、“四人帮”强加在广大教育、文化工作者头上的“两个估计”(即“解放十七年来,教育、文化战线是资产阶级专政;教师和文艺工作者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长期压在广大教师和文艺工作者头上,极大的损伤了广大教师和文艺工作者的思想感情和教学、工作积极性。由于长寿地区是“大四清”与“文化大革命”同时开展,“左”的一套更为突出和集中,因而长寿县的教育和文化战线,更是“文化大革命”的重灾区,广大教师和文艺工作者,深受其害。各级教育、文化机构被砸烂,学校“停课闹革命”,文化娱乐场所停止各种演出,教师和文艺工作者被劳动改造,学生“上山下乡”接受再教育。长寿教育和文化战线受十年“文革”的干扰、破坏,所造成的混乱和损失,无法估计。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后,邓小平再次复出,并亲自抓教育和科技工作,推翻了对教育、文化战线的“两个估计”,使教育和文化工作迎来了春天。

中共长寿县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教育、文化工作拨乱反正的一系列指示,恢复、成立了长寿县文化教育局(后分设为文化局、教育局,后教育局改称“教育委员会”),加强了对长寿县教育、文化战线拨乱反正工作的领导。

长寿县教育、文化工作的拨乱反正,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组织广大教师和教育、文化工作者,揭批林彪、“四人帮”在教育、文化战线犯下的滔天罪行,肃清其流毒,特别是强加在教育、文化战线的“两个估计”。对长寿县十七年的教育、文化工作及其教育、文化工作者,作了切合实际的重新估计。为长寿县的教育、文化工作及其广大教育、文化工作者,恢复了名誉,揭去了强加在他们头上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和“臭老九”的帽子,使他们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在全社会树立起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重视教育、文化的良好社会风尚。

2.成立长寿县教育、文化系统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班子和队伍,纠正和平反长寿教育、文化战线的冤假错案,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从1978年开始至1983年止,历时6年,对全县教育、文化战线“文化大革命”和历次政治运动中形成的冤假错案,进行了全面复查和平反、纠正。全县教育、文化战线复查、平反、纠正冤假错案873件。其中,“文革”中的案件61件;反右派斗争中的右派案件150件、中右案件282件;反右倾斗争案件50件;“四清”运动案件160件;历史老案170件。并做好其本人及家属、子女的安置和赔偿工作。

3.整顿学校教学纪律和教学秩序及文化管理、演出秩序,恢复、建立学校和文化单位的管理和教学、考试、演出等规章制度,使学校教学工作和文化演出工作步入正轨。随着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和拨乱反正工作的开展,人们思想的大解放,全县师生的教学及学习积极性空前高涨,教学质量得到明显提高。文化战线的一些禁区被突破,一些被禁映的影片和禁演的剧目相继得以解禁、放映、演出。长寿县的教育、文化战线,出现了又一个春天。

六、统战工作的拨乱反正

长寿县的统一战线工作与全国一样,由于党的指导思想上出现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错误,历次政治运动特别是十年“文革”中,民主党派及不少民主人士、非党知识分子、侨台属、宗教人员、工商业者和从事统战工作的干部、工作人员,受到不同程度的斗争和打击,使全县统一战线工作受到严重干扰、破坏,直至被迫停止统战工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和拨乱反正工作的全面开展,中共长寿县委先后恢复了统战部和其他有关统战工作的部门及单位。并于1978年底,由县委统战部牵头,先后抽调27人组成工作班子,开展了全县统一战线的拨乱反正工作。

长寿县统一战线的拨乱反正工作,主要是复查、纠正、平反有关统战人士的冤假错案,落实党的统战人士政策。其具体工作有:

1.复查、纠正、平反了67名在十年“文革”及历次政治运动中被错误处理的省、市、县党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冤假错案。其中10人补发了在“文革”中被停发、扣发的工资,清理、退还了被查抄的物资或折款。

2.对在反右斗争中被错误划为“右派”的370人、划为“中右”和“反社会主义分子”的543人,进行了全面纠正,恢复了其政治名誉。并对他们及其受牵连的家属、子女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了工作安排、抚恤、退休等妥善安置和处理。

3.1956年公私合营中合乎拿定息的377名原工商业者,按政策区分出355人为“三小”(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劳动者。对其中因在历次政治运动中被错误处理或被精简下放而失去工作或干部职务的46人,分别恢复了公职,发给了生活、医疗补助,或安排了相应的职务。对未被区分的22人,也按政策做好了团结、教育、信任和使用工作。

4.复查、纠正了历次政治运动中,因海外关系被错误处理的37名侨、台属及其受株连子女的冤假错案。并分别恢复了公职或安排了工作,退还了华侨私房4200平方米,补发了“文革”中被停发或扣发的工资16200元。

5.对原国民党起义投诚的494人,颁发了起义投诚人员《证明书》。对其中因在历次政治运动中被戴帽、开除公职、管制、劳教、劳改、处决的61人,进行了复查,除6人维持原判外,其余人员均按政策撤销了处分,恢复了名誉和公职。并妥善解决了他们受牵连的家属和子女的有关问题。

6.清退了原工商业者在城镇私房改造中被错改或扩大改造的生活用房,统战人士在“文革”中被查封、挤占的私房,以及宗教房产及其他票证、物资等。

统一战线拨乱反正工作的开展,有效地清除了长寿地区统一战线工作中长期受“左”的思想路线的影响和干扰、破坏,平反、纠正了历次政治运动中强加在统战人士头上的冤假错案,充分调动了广大统战人士的积极性,为恢复和发展长寿地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创造了积极有利的条件。随着统一战线拨乱反正工作的开展,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三个民主党派组织,先后在长寿得到建立和发展。中共长寿县委加强对民主党派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民主党派参加的多党合作制,在长寿得以逐步恢复和建立起来。党对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在长寿逐步得到贯彻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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