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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拨乱反正

2017-05-16 09:25:52来源:重庆党史网

 

中共南岸区委党史研究室

 

197610月,“四人帮”反党集团被粉碎,长达十年的“文化大革命”结束了,但“四人帮”及其帮派势力干扰破坏所造成的严重恶果及多年来形成的各种问题仍然堆积如山,百废待兴。如何迅速扭转这种局面,实现安定团结,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成为摆在全区人民面前紧迫而重大的任务。

一、思想理论和政治生活领域的拨乱反正

十年动乱,林彪、“四人帮”大肆推行极“左”路线,把人们的思想封闭在假马克思主义的禁锢圈内,不准越雷池半步。因此,粉碎“四人帮”以后,思想理论和政治生活上的拨乱反正势在必行。

(一)开展“揭批查”运动

197610月“四人帮”反党集团被粉碎,12月,根据省、市、区委的指示精神,区委宣传部发出《关于举办坚决拥护英明领袖华主席,彻底揭发批判“四人帮”学习班的安排意见》,揭批“四人帮”成为全区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但是,在全区范围内,揭批“四人帮”发展仍不平衡,为此1977 3月,区委在《关于当前揭批“四人帮”运动的安排意见》中提出,要放手发动群众,迅速打开局面,把运动引向深入。从现在起,从上到下,各级领导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抓紧抓好揭批“四人帮”的斗争,肃清“四人帮”在本单位的流毒和影响。按照区委的部署,3月下旬至4月中旬,全区三次召开万人大会,揭批“四人帮”以及市、区帮派骨干黄廉、周家喻、尹闯、陈松柏、张亮等。

为了清查同“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区委宣传部、农工部、工交部还举办了重点对象思想转化学习班。全区共有359人参加学习,其中说错话、做错事的258人得到了解脱。

197612月至19817月,全区共召开了十余次批判大会,参加人次达到29万余人次。查证清楚了16个大事件,有145人被列为重点清查对象,最后经过专案审查并按政策定性处理了13人(犯政治错误7人,犯严重政治错误6人)。有清查任务的84个单位验收合格,基本肃清了“四人帮”的流毒和影响。[1]

(二)整党、整风,消除派性

十年“文革”,南岸区是重灾区,派性不仅存在于全区各基层单位,也渗透进了区委常委、区革委领导班子。1977314日,根据市委领导“常委小整风一定要解决‘四人帮’问题,抓住纲,才能治好区”的指示,区委常委进行了小整风。这次整风,主要解决区委常委特别是区委主要领导揭批“四人帮”的立场、态度问题,初步触及了文革中帮派骨干参加区委常委会及突击入党、突击提干等问题。由于区委领导班子中的派性问题尚未很好解决,6月,经省委批准,市委派工作组来区帮助区委以区委常委(扩大)会的形式整风,范围扩大到各基层党支部书记。整风在市委工作组的领导下进行,一方面查与“四人帮”有没有组织上的联系;另一方面联系实际揭批“四人帮”,恢复被“四人帮”颠倒了的是非。经过整风,市委工作组和区委联名向市委做出了《关于对徐正身、李友同志严重错误的揭批情况和下一步安排意见的报告》,市委报经省委批准,免去了徐正身区委书记、区革委主任和李友区委副书记、区革委副主任的职位,任命毕先宽为区委书记、区革委主任,王玉明、王成云为区委副书记。

区委新领导班子建立后,从11月开始,又在区级机关开展了整党整风。整风的中心任务是按照毛主席的建党学说,对照“三要三不要”的基本原则,着重从“清除资产阶级派性,增强无产阶级党性,克服无政府主义,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和“立党为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个方面,解决因“四人帮”破坏造成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不纯的问题。与此同时,区委常委也进行了历时4个多月整党整风,收到意见230余条,对涉及到的30个方面的问题,能整改的都及时作了整改。[2]

(三)开展“一批两整顿”

19782月区委常委会议决定,组建工作队到基层开展“一批两整顿”(批“四人帮”、整党整风、整顿各条战线)运动,作为整党整风的继续和深入。313日、16日区委又先后发出《关于区级机关开展“一批两整顿”安排意见》和《关于开展“一批两整顿”运动的意见》,要求全区各单位特别是社队和企业,要坚持以揭批“四人帮”为纲,以整党整风为重点,以整顿领导班子为关键,搞好各方面的整顿。并规定,“一批两整顿”运动主要解决清除资产阶级派性、反对宗派主义;整顿干劲、作风和精神状态等问题。197810月召开的中共南岸区第三次代表大会,就把认真搞好“一批两整顿”,作为大会提出的三项任务之一。

南岸区城市“一批两整顿”运动分三批进行,农村则把“一批两整顿”作为主要内容,纳入正在开展的农村基本路线教育分二批完成。19792月,在进行整党整风和领导班子整顿后,区委宣布结束全区“一批两整顿”运动。[3]

(四)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

南岸区落实党的政策、平反冤假错案工作是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不断肃清长期阶级斗争思维定势和“四人帮”极左思潮流毒的反复中进行的。

19785月,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区委组织专门班子,开始对右派分子的复查改正工作。11月,成立南岸区落实政策办公室,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在全区全面展开。首先,开始复查改正右派分子,除2人因涉及反右斗争的其他问题,仍维持其原划右派结论外,216人彻底平反改正,占99.08%。其次,开展了为农村基层干部落实政策的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规定,对历次运动中受到各种处理的351人(其中生产队长以上干部122人,社员229人)进行了复查,落实了295人的政策,并清理了“四清”和“四清”前虽结案但甄别不彻底的案件354件。第三,对地、富、反、坏分子进行摘帽工作,486人摘掉帽子,13人纠正原错戴“分子”帽子。第四,对文化大革命中因政治历史和现行方面的问题,被判处的390多起案件进行复查。至19792月,在已经复查完毕的34件中,属于冤假错案的就有31起,占91.18%,只有3起维持原判。由此可见,南岸区平反冤假错案的任务是很重的。为此,南岸区委加快了落实政策的步伐,决定加强区委落实政策办公室的领导并抽调人员充实各组,分别抓工交、财贸、农村、文教、街道的落实政策工作。同时建立区委常委、区革委副主任每周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批阅和处理来信来访。

12月,区委又开展了区别原工商业者中劳动者的工作。至区别工作结束,在纳入区别范围的538人中,区别出劳动者500人。此外,在市属以上单位纳入区别范围的197人中,区别出劳动者181人。

到年底,区委有关部门对“文化大革命”中因政治历史问题被立案审查的1027名干部、历次政治运动中受到各种处理的165名农村基层干部、1959年反右倾中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或右倾错误中,未经甄别或甄别不彻底的110人,以及提出申诉的26件历史旧案,都进行了全面复查。凡应纠正的都落实了政策。

1981年的7月,针对在平反冤假错案工作中存在的“左”的思想影响,区委提出了加快平反冤假错案工作的六条具体政策。19828月,区委组织部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抓紧解决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开展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落实工作。

由于区委坚决执行中央的精神,冲破各种思想障碍和重重阻力,先后为 “文化大革命”和历次运动中被冤枉、错误处理的4500余人落实了政策。通过平反冤假错案和落实党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发扬了党的实事求是优良作风,促进了安定团结,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使广大干部群众一心一意投入到改革和建设中。[4]

()开展真理标准学习讨论活动

19785月,《光明日报》刊登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特约评论员文章后,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真理标准的大讨论。这次讨论,实际上是为否定“两个凡是”和反思“文革”准备思想理论基础。1979年上半年区委发出了《关于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学习讨论活动的意见》,但是,真理标准的学习讨论活动实际上并没有在全区开展起来,人们的思想还存在着很多禁锢和误区。有的干部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讨论很反感,说:“毛主席逝世后,黑体字不用了,也不用语录写标语了,现在讨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还要不要高举毛泽东思想?”

19798月召开的区委常委会决定将真理问题的讨论,作为当前学习的中心任务,区委在《继续深入开展真理标准问题学习讨论的通知》中指出:“值得注意的是在党内还有相当一部分同志,特别是一部分领导同志,对三中全会提出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某些新的结论和采取的措施,感到不理解,跟不上,以致在思想上心存疑虑,行动上左顾右盼。这种状况说明,在我区党内和干部队伍中,对三中全会精神理解不深不透,思想僵化和半僵化,如不花大力量加以解决,势必影响三中全会和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的贯彻执行,成为继续前进的阻力,贻误我们的工作”。区委要求9月份首先集中抓好区委中心学习组的学习,以带动区级机关和基层各级领导干部对真理标准问题的学习讨论,纠正“唯上、唯书、唯批”的观念,真正树立起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观点,解除思想上的枷锁和禁锢。根据区委《通知》精神,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连续举办了3期“关于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学习班,区级机关科以上党员干部和基层单位党政一、二把手共523人参加学习,用学习毛主席的《实践论》和《反对本本主义》来统一思想,力求解决一些深层次的思想理论问题。[5]

(六)学习、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

1978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做出了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历史性决定。24日,区委发出《组织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的通知》,要求各级党政干部认真学习,带头宣传,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注意力引导到四个现代化建设上来,引导到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上来。把学习、宣传、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列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首要任务。

19792月,区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向全区部、委、办、局和基层党政负责人传达中央工作会议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会议认为:要组织和领导好把全党工作的重心从长期搞政治运动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根本在于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变党内思想僵化半僵化的精神状态。会议强调,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过程中,要始终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会议还部署了党的工作重点转移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善始善终结束好“揭、批、查”运动和“一批两整顿”运动,实事求是地做好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政策工作。这次会议,对于恢复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推动全区党工作重点的转移起了重要作用。

12日,区委召开农村三级干部会传达常委扩大会精神,14日区委批转了宣传部《关于学习、宣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意见》,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按经济规律办事、安定团结、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民主与法制等五个方面的问题作为当年学习、宣传的主要内容。

紧接着,南岸区委召开了全区宣传工作会议,对学习、宣传三中全会精神作了统一部署和安排,区委要求学习、宣传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要以工作重点转移为中心,安定团结和按经济规律办事为重点,抓住五个要点,进行“四个不能离开”和“维护三个秩序”的教育。在学习、宣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活动中,全区组织了辅导报告11场,区委领导向各基层单位的领导干部和支部宣传委员作了三次学习辅导报告。各单位根据区委扩大会和区委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召开了各种会议,动员了一切宣传力量,运用了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采取领导带头宣讲、举办学习班,培训骨干、分专题讨论等方式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南岸区食品公司、南坪供销社党支部等单位,采取分期分批办轮训班、学习班的办法,组织干部、群众学习中央、省市委编印的宣传提纲,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进行讨论;南山机配厂、江南化工厂等单位则针对职工思想实际,侧重抓了加强安定团结和按经济规律办事的教育。[6]

(七)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社会上一些人把四项基本原则和三中全会的方针政策对立起来,散布怀疑和反对三中全会精神和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思潮。南岸区虽然没有发现自发组织社团发表公开鼓吹资本主义、攻击社会主义、诋毁毛泽东思想的活动,但自发刊物、传单如“五四论坛”、“民主纲领”等也有流传。有的人说:“社会主义制度优越,为什么我们的国民经济发展这么缓慢?资本主义制度不好,为什么生产发展很快,生产管理也先进,科学技术也进步。”甚至认为,“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只是名词不同,管他啥子主义,只要吃得好,穿得好,耍得好,就是好主义”等等。

除了上述怀疑和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以外,另一方面,有的同志对三中全会以来的方针政策的正确性产生了怀疑,认为:“解放思想过头了,发扬民主过多了,落实政策过右了”。并认为,社会上出现的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思潮,是解放思想、贯彻三中全会方针带来的。

针对怀疑和反对三中全会精神和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思潮,19794月,区委召开政治工作会,部署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宣传教育的任务。区委强调,要加强党对政治思想工作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批判怀疑和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思潮。并决定安排两个月的时间,组织专题学习讨论,向党员、干部、群众传达邓小平讲话精神。区委宣传部、区党校举办了3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加强政治思想工作”骨干训练班,轮训各级党政负责人500余名。521日,区委召开全区基层单位政治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批判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排除“左”、“右”干扰,推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

19802月,区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对干部、群众进行形势教育、安定团结教育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19813月,区委又召开政治工作座谈会,贯彻市委政治工作座谈会精神,布置形势教育、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等思想政治工作任务。

在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宣传教育活动中,区委领导亲自在大会上作报告,并逐个专题向区级机关干部进行宣讲。全区各级党组织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宣传教育非常重视,江南化工厂、区蔬菜公司、区二人民医院等单位,召开了政工会议培训骨干,在调查摸清群众思想基础上,分五个专题向群众宣讲。区粮食公司各粮站举办了党员、干部、青年等学习班14期,参加学习的有480多人,各粮站都召开了职工大会,从上到下地组织专题宣讲。江南化工厂、区粮食公司、食品公司等支部在对党员进行教育时,针对党员思想实际,提出了“五带头”,即:带头学习,带头宣传,带头做思想工作,带头向不良倾向作斗争,带头搞好增产节约。把理论和实际紧密联系起来。[7]

二、经济建设领域的拨乱反正

通过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被“四人帮”搞乱了的思想是非、理论是非逐步得到澄清,极左路线设置的精神枷锁逐步被打破,思想僵化、半僵化的精神状态开始解冻,干部群众开始冲破“红本本上没有的不敢讲,领导上没说过的不敢做,文化大革命批判过的不敢动”的框框。工业方面,冲破了“四人帮”设置的“唯生产力论”、“管、卡、压”、“物质刺激”、“利润挂帅”等禁区;农业方面,扩大了社队经营自主权,推行分组作业,开始实行联产计酬的生产责任制。

(一)企业整顿和扩大企业自主权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南岸工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在197812月召开的全区计划工作会议上,区委强调要解放思想,切实把工作重点转到四个现代化建设上来,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促进国民经济高速度发展。会议决定:适当扩大企业自主权、普遍推行经济合同制、允许企业设立包括计件工资制的各种奖励制度。

19794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对国民经济提出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6月,区委召开三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中心议题是贯彻中央的八字方针,会议认为:粉碎“四人帮”两年多来,全区经济恢复很快,但工农业之间、轻重工业之间、燃料动力工业和其他工业之间,以及积累和消费之间的比例严重失调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今后3年的根本任务是贯彻调整方针,把国民经济纳入持久、按比例、高速度发展的轨道。会议依据区情,提出了调整国民经济的五项基本任务。

按照区委的决定,8月初南岸区结合工业学大庆活动,从工交各部门抽调48名干部组成5个工作组,由工交部领导带队,分别进驻8个重点企业,以点带面地开始了以扭亏增盈,增产节约,提高管理水平为中心的企业整顿。并且组织工交系统的175名正副书记、正副厂长,学习经济规律和企业管理理论,为企业整顿做准备。区委组织的工作组和联络组深入到各企业培训骨干。工作组采取果断措施,蹲厂发动群众,揭露矛盾,制定扭亏计划。通过企业整顿达到了:有一个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一支政治思想好业务技术精的职工队伍、有一套科学的经营管理制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有一个新的提高。

1980南岸区开始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四、三、三”和“四、一、五”的利润分成、亏损包干办法;在集体所有制企业执行税后利润按比例留存和劳动返还金的规定。在全区选择两个条件好的企业,试行计件工资制。同时,还推行了三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一是超定额计件工资;二是改综合奖为计分算奖,把经常性奖金用活;三是实行分成工资和超利润分成工资。为了解决试点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198010月区委农工部、财贸部、宣传部举行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规律”的专题理论讨论会,重点研讨了城市恢复和适当发展个体工商户,农村实行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等问题。并在19814月召开的工交工作会议重申:过去几年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办法和搞活经济的各项政策、规定不变,应继续执行,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

19828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改革市、区工业管理体制的意见》,区属全民、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全部交市管理。南岸区共移交工业企业60个,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7个、集体所有制企业53个。工业企业上交后,全区经济的发展大受影响,全区工业当年的总产值、固定资产原值、定额流动资金及职工人数分别为调整前的37.35%25.76%18.9%21.5%。区委、区政府下定决心,从头做起,白手起家,再度发展本区的地方工业。

1983年开始,南岸区实施由12个主管部门分别管理区属工业企业的管理体制,以此推动部门工业、城镇集体工商业和个体经济的发展,并多层次地发展乡镇企业,由此全区经济结构开始发生重大变化。[8]

(二)农业生产体制的探索

南岸区的自然条件是面临长江、背靠南山,地貌呈三级阶梯形的狭长条状,山高坡陡石头多,适合农业生产的大块平坝田地很少。农民说:“山高地瘦人口多,生产逐年往下梭,辛勤劳动搞一年,天天还愁米下锅。”要改变农业生产水平低下的状况,必须要对农业生产体制进行探索。

1.尊重农民群众的自主权,划小经营单位。

文峰公社新力大队新市场生产队,是一个以菜为主的生产队。虽地处公社所在地,交通方便,水源充足,自然条件较好,但是从公社化以来,由于陈、王两姓家族各拉一坨,双方矛盾十分尖锐,致使生产长期落后,人均年收入仅60元左右。社员说:“新市场队两大坨,陈王两姓各顾各,地处公社邪气重,明知歪风不敢说,队长换了十多届,生产年年往下落。”

面对这种状况,大家一致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分队。但是,由于极左路线的影响,分队被视为“右倾倒退”和“走资本主义道路”,公社不敢表态,区委不敢松口。随着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传达贯彻,干部群众精神振奋,思想解放。1979年初,他们自行分队。分队后,两个队都发生了显著变化,粮、菜、猪全面发展,1979年总收入达10.65万元,比上年增加4.82万元,增长82.6%;人均分配一队为177元,二队为259元,比上年分别增加58元和180元,增长48.8%151%,一举摘掉了多年“后进”帽子。年底决算分配兑现后,社员们高兴地说:“党的政策暖人心,顺乎民意把队分,一年就把面貌改,收入分配样样增,干群同心搞生产,安定团结气象新”。

区委认为,像这样的落后队划小生产经营单位,适合当前干部群众的觉悟程度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197912月正式发文,批准新市场生产队分为两个生产队。

2.试行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

在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前,南岸区探索实行了不同形式的生产责任制。1979年,各公社、大队举办了经营管理训练班,认真学习了广汉县金鱼公社的经验,总结推广了涂山公社莲花大队花果生产队实行的“分组作业、定人员、定任务、定质量、定报酬、定奖惩”的经营管理办法。全区先后有191个生产队实行了“分组作业、联产计酬”的生产责任制,占全区生产队总数的66%

南坪公社九龙大队哑巴洞生产队,19794月推行分组作业,定工定产,联系产量计算报酬生产责任制,具体执行“三定三包加奖励”。即定人员,劳力强弱,技术高低搭配由群众自愿组合,最大的组11人,最小的2人,一般7-8人;定品种,承包小组根据自己的劳力和技术特点选择承包品种;定面积,根据人员多少确定土地面积,土质好坏、远近适当搭配;包产量,参照近几年的生产水平,社员民主讨论确定;包费用,承包农药、肥料等农资的费用;包工分,根据品种、土质、包产的生产指标确定每亩的包产工分;奖惩办法:通过结算,超产部分按超产金额的50%奖励,超支部分用奖金实行全额赔偿。

这种生产责任制,克服了过去“你上坡,我上坡,大家圈圈一样多”的平均主义弊端,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生产力。当年,在实行“分组作业,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的191个生产队中,就有176个队实现增产增收。同时,部分生产队还将小果园、鱼塘等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联产计酬。南坪公社九龙大队骑龙岗生产队对粮食作物实行了“分户经营、包干上交”的办法。

对南岸区进行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探索,市委给予了充分的肯定。1979819日《重庆日报》在编者按中提出,涂山公社的“五定一奖”的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值得各社队学习推广”。在上级党委的支持下,全区1980年实行“分组作业、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的生产队达到280个,占全区生产队总数的90.9%198011月召开的区委农村工作会议决定:按照“稳定、完善、提高”原则,重点完善提高大田作业“包产到组、责任到人、联产计酬”和多种经营“四专一包”责任制,总结推广“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并允许长期贫困落后,群众对集体经济丧失信心,领导水平跟不上的生产队“包产到户”。会后,以推行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为重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

3.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分组作业,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取得的成效,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奠定了基础。1982年初全区开始有组织、有计划、有领导地在集体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土地、集体工副业、经济园林、鱼塘等发包到户经营,实行“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刚开始的作法是:(1)按人平或人、劳比例先将土地包到户;(2)集体工副业、经济园林、鱼塘、水库等仍然由生产队统一经营;(3)耕牛、农业机械等大农具由队统一管理,分户使用;种子、农药、化肥等按土地面积分配到户。

为了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区委召开工作会议,重点讨论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会议指出: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推行后,农村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但对这场大规模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思想准备不足。应当统一思想认识,总结群众中的新鲜经验。勇于创新,敢于探索,开创农村工作的新局面。会议决定把总结、完善、稳定农业生产责任制作为党的工作重点,正确处理“统”、“分”关系,把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和社员个人的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会后,各社队将田、土按人均或人、劳比例承包到户,并逐渐将大型农机具、耕牛等折价到户,逐户实现了农业生产由长期的集体经营、统筹盈亏,转变到以户经营、自负盈亏。

1982年底,包产到户的生产队170个,占生产队总数的55.6%;联产到户的生产队66个,占生产队总数的21.56%;包产到组的66个,占生产队总数的21.56%;统一经营的生产队剩下6个,仅占生产队总数的2%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南岸区一经推行,立即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农业基本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使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得到真正落实,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1983年与1976年相比,全区粮食产量由649万公斤增长到1126万公斤,增长173.5%;农业总产值由1380.3万元增长到1874万元,增长135.8%;农民人均口粮由259公斤增长到308公斤,增长118.9%;农民人均纯收入由83.5元增长到360元,增长431%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但也出现了忽略集体经济,变卖集体财产,分掉多年积累的现象,致使集体经济组织十分薄弱,集体的功能很难发挥。同时也有一些村社,如文峰乡的联合村、南山乡大坪村的大石头社注意了统分结合,坚持土地有偿使用,合理提留,保证上交,集体经济并未削弱,因此能积极为社员兴办公益事业,兴修水利,进行乡村道路建设,集体的功能发挥得较好,使集体的吸引力较强。[9]

 



[1]《中共南岸区地方党史大事记》,档案1-1-3-1979-817

[2]《中共南岸区地方党史大事记》,档案1-1-3-1979-817

[3]《中共南岸区地方党史大事记》、档案1-1-3-1979-817

[4]《中共南岸区地方党史大事记》、《重庆市南岸区志》、档案1-1-3-1981-878

[5]《重庆市南岸区志》,档案1-1-3-1979-8371-1-3-1979-819

[6]《重庆市南岸区志》,《中共南岸区地方党史史大事记》,档案1-1-3-1979-8171-1-3-1979-8191-1-3-1979-837

[7]档案1-1-3-1979-8371-1-3-1979-8191-1-4-1980-318

[8]《中共南岸区地方党史史大事记》,档案1-1-8-1979-1199-1-1981-1109

[9]《中共南岸区地方党史史大事记》,《重庆市南岸区志》,档案1-1-9-1978-961-1-9-198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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