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武隆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

2017-05-16 09:15:56来源:重庆党史网

 

武隆县档案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冲破“左”倾思想的束缚,迅速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县改革的重点由农村逐步转向城市,在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份,改变单一的公有制结构,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19889月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后,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紧紧围绕转变企业经济的新体制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积极调整产业结构,认真整顿经济秩序特别是流通领域的秩序,加快建立和培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逐步健全以间接管理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坚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继续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建设和孕育流通体制改革,加快城市建设,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顺利开展。

一、企业体制改革和流通体制的建立

1984年,全县学习贯彻宣传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中,开始围绕增强企业活力这个中心,解决两个吃“大锅饭”(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的问题,在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份,改变单一的公有制结构,按照政企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离的原则,改变国营企业统收统支的经营方式,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在流通领域里,逐步利用市场调节,促进商品生产发展,国合商业主动参与市场调节,工业企业和乡镇企业国合商业主动参与市场调节,改变工业企业过去只抓生产,不抓流通的状况。1986年,继续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在流通领域进一步发展商品市场,逐步完善市场体系,彻底打破过去按行政区划和行政层次统一收购和供应商品的流通体系,使开放式、多渠道、少环节的流通体制更加完善。一是进行商业、供销体制改革,二是加强信息预测,按照价值规律组织生产与购销,三是搞好开源节流,加强收支管理,争取财政状况进一步好转。1987年,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围绕“一个中心”、“四个重点”进行,就是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继续扩大自主权,积极推行多种形式的企业经营责任制,加快公有制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立的步伐;继续推行横向联合,积极引导、支持、帮助企业大搞外引内联,加强企业自身发展步伐;继续推行经济体制改革,开辟多种信用流通形式,多条信用流通渠道,以便扩大资金融通,缓解资金矛盾;继续推行流通体制改革,开辟一些农工商联为一体的新流通形式,在充分发挥国合商业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大力发展农村集体商业和个体商业,进一步形成城乡多渠道的流通网络。10月,全县企业中大力推行多种形式经营责任制,一是根据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的原则,结合武隆实际,在企业中推行租赁经营、股份制、租赁加股份、承包经营等形式的经营责任制;二是从从实际出发,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制的具体规定,各主管部门也制定出推行多种形式经营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三是推行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正确处理好国家、企业、职工、承租人或承包人四者的利益关系,企业债权债务由承租人或承包人承担;四是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坚持“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根据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的特点,分别采取上交利润递增包干和基数包干,微利和亏损企业的利润包干或亏损包干,行业投入产出包干等形式;五是推行那种经营形式,把竞争、风险机制引入企业,强化企业的风险责任制;六是推行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进行相应的配套改革,包括人事制度、退休制度、内部配套和外部条件等配套改革;七是对租赁、承包以后的企业,尊重经营者的自主权,在政策引导下,让他们放开手脚干,要按照合同规定兑现奖惩。经营者的合法收入,受到法律保护。19886月,全县深化企业领导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厂长(经理)全面负责,党委监督,职工民主管理的企业领导体制,使企业党政转变观念,分清职能,精简机构,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方法,以提高效率,增强活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19909月,按照《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开展第二轮承包经营责任制。承包后,企业收益分配本着“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企业承包经营者本着“大部稳定,个别调整”的原则;承包经营者的任期,确定为35年(煤炭行业长一些),经营责任指标先定12年,其余年以后补定。19925月,全县国营工交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开展破“三铁”(铁交椅、铁饭碗、铁工资),破“三铁”从7月开始到10月底前全面结束。9月,县乌江化工厂与县工业局举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签字仪式,这是武隆县第一家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企业,过后,全县所有工业企业逐步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19934月,工交生产实行工作责任风险目标管理,县分管工业生产的县级领导(含副书记、副县长、县长助理和县级各经济主管部门的正副职领导)层层签定工作责任目标,交一定的风险抵押金,年底按量化的工业责任目标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对不同岗位人员实行奖惩,并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19935月,为了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把商业“四放开”改革推向深入,国合商业企业引入个体经营机制推行“双保”经营责任制,就是国合商业企业借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经验,比照个体经营政策进行管理,即把交足国家的、留足企业的、余下是个人的,这套“三兼顾”的责任制办法移植到商业经营中来,使之成为国家(集体)所有,使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把职工的风险投入与风险收益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调动了职工积极性。12月,四川省武隆机械有限公司在武隆白马镇成立。它是武隆首家将股份全部转让给职工的股份制企业。该公司前身是白马机械厂,有职工13人,固定资产51.6万元。19957月,在全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城镇和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联合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中的全体劳动者,实行劳动合同制。上述单位应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劳动者,凡未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都按规定与其订立劳动合同。

199610月,全县贯彻落实工业流通产业工作会,深化改革,切实放开放活国有小企业,完善政策,认真实施重点发展战略,强化管理,狠抓企业扭亏增盈,进一步推进技术进步,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面向市场,加强市场体系的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为企业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促进快速发展。11月,县委、县政府制发《关于加快国有工业发展的决定》和《关于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决定》。两个《决定》提出了“九五”期间发展工业、流通产业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政策措施、激励办法和领导保证。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加强配合,营造良好的改革和发展氛围,齐心协力促进全县工业和流通产业的发展。19974月, 全县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和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做到“四个一”,即建立一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经营、会管理、团结协作、廉洁公开、开拓进取,得到职工群众拥护的领导班子;建立一支能够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经得起困难和风险的考验,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建立一个能适应企业改革和发展要求,与生产经营紧密结合,保证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建立一套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能及时解决自身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加凝聚力、战斗力的工作制度。同月,全县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主要是强化服务功能,拓宽经营领域,加强内部管理,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19985月,为了贯彻落实十五大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坚持“抓大放小”、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县加快企业改革步伐。凡县属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逐步实行改革,改革的主要形式是: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业、兼并、租赁、出售、拍卖、分离重组、破产解体等。7月,县委、县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县乡镇企业发展的意见》,要求今后五年全县乡镇企业的发展目标是:总产值年均增长25%,力争30%;增加值年均增长15%,力争20%;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0%,力争25%;利润总额和入库税金年均增长15%以上。19999月,全县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力度,通过几年的改革,到2005年,全县国有企业改制共有59家,整体出售6家,改制为股份制企业6家,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6家,兼并企业1家,破产解体的企业有40家。城镇集体企业改制11家,改制为股份制企业1家,解体企业10家。乡镇企业体制改革由乡镇负责,比较大点的企业改制有12家。

1984年随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开展,城市经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活力,为了培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快全县经济的发展,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和逐步建立,也成为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城市住房制度和国有土地改革,以及交通、通讯、城乡、公共设施建设等配套改革,逐步提高了城市管理功能。特别是近几年全县进行的城乡、公共设施建设,使交通、通讯更为快捷方便,为建设旅游大县、经济强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991年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武隆县开始进行住房制度改革。为了加强对住房制度的改革,成立的“武隆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上级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法规,对城镇住房改革进行调查,制定住房改革的方案。1992年,全县开展住房制度改革,改革的对象是县境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国营和集体企业及地属以上单位,改革的内容是小步提租、新房新租、超面积加租、收取住房保证金,推行国家、集体、个人合资建房,建立城市、单位、个人的三级住房基金,发展住房金融业务,发展房地产市场等,到年底,全县基本实现了小小步提租、新房新租、超面积加租、收取住房保证金“四到位”。12月,武隆县推行公有住房出售,只要是县城常住户口,符合分房条件的职工,可向所在单位申请购买优惠出售的公有住房。公有住房出售的价格分为标准价和市场价两种。新建公有住房的标准价按住房本身的建筑造价和征地拆迁补偿费计费,市场价按住房成本、利润、税金和地段差价计价。为了鼓励职工购房,在购房价格和政策上还给了一定的优惠。199311月,县政府出台了《武隆县公有住房优惠出售实施办法》,《办法》对购房中遇到的购房对象确定、交叉居住户的购房、个人购房后的产权比例、售房款期限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19983月,武隆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成立,与武隆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19985月,全县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一是推行住房金制度,二是积极推进租金改革以租促售,三是稳步出售公有住房。鼓励单位职工集资合作建房,停止福利住房的建设和分配,建立经济实用住房供应体系,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做好住房资金的管理,健全组织。6月、12月县上出台了《武隆县公有住房出售实施办法》、《武隆县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关于乡镇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等政策,就实施范围、执行对象、政策规定、工作步骤、房改纪律、资金缴纳和使用、物业管理等有关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同时,县房改办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各单位进行了第二次住房改革,实现了武隆县住房商品化,共出售公有住房2523套,收集房改资金1100万元。20033月,为了加大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贷款力度,让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带来的实惠,县房改领导小组根据有关政策,调整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金额和期限,贷款金额由2万元调为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放宽到10年。20048月,为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社会效益,进一步解决职工购房资金困难问题,县房改领导小组又一次提高了个人住房贷款的金额和期限,贷款金额由5万元提高到8万元,贷款期限由10年调整到15年。

19955月,县政府专题研究城市建设问题后,县城加快新城区开发和旧城区改造。一是将主街道加宽24米,其中车行道16米,两边人行道各4米,供电、供水、通讯管线一律埋入地下,二是主街东西两段全部水泥硬化,安好路灯,建好县城城标。1996年,“八五”期间,全县在交通上投入资金1.1亿元,重点新建改造了东西主干道(武道路、武丰路),在邮电通信上投放资金1700多万元,先后开通了3000门程控电话,数字微波站和900兆移动电话,有出口长途线路4660对,县城城区建设到1.4平方公里,城市功能日趋健全。19965月,县城加快新城区建设,对县城江北新区街道绿化,安装新城区路灯和供水管网,对南溪沟大桥加固,搞好县城和江口镇的总体规划,和县城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搞好新城区临江路建设,拓展新区东段,拆掉青杠乡政府房屋,把东段街道延伸到县自来水公司。11月,县供销社投资兴建的县城内重点工程红豆树市场奠基开工。红豆树市场总投资1659万元,占地面积33230平方米,内设车库、仓库、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餐饮、宾馆等服务项目。199712月,县城市政建设山王庙滑坡治理工程完工,该工程共挖运土石方20万立方米,浇砌护坡挡土墙8000立方米,建好配套街心花园2500平方米,该工程的完工,不但治理了滑坡,也美化了市容市貌。到19982月,全县交通、能源、通信、城建等方面取得突破性发展。在交通上重点抓了“五路、三桥、一站”,特别是动工建设双白路,缩短了与涪陵和重庆的陆路通车里程,打破了制约武隆经济发展的瓶颈,通讯建设上从模拟式到自动化再到程控化,传输方式由载波到微波再到光缆的开通,实现了“三级跳”,先后开通了模拟移动通信、数字移动通信,特别是汉渝光缆的开通,大大增加了武隆县的出口长途通道。城市建设上重点抓了江北新区的开发和旧城区改造、山王庙综合治理工程、自来水厂技改、滨江路建设和绿化、安居工程、光彩工程等7大项目,城区增至到2.8平方公里,人口增至到4万多人。12月,武隆县人民广场建设完工,该广场地处县城闹市中心,占地10000平方米,正面设有大门,按照重庆市人民广场门楼设计建设,其余三面周边有仿古建筑楼房,广场内有绿化地、音乐喷泉,集休闲、购物、停车、娱乐、宾馆为一体,既改造了旧城区,改善了县城的市政设施,又进一步完善了城市功能。2002926日,武隆县城市管理办公室成立,标志着武隆城市管理从此迈入一个新的阶段。

为了加快国有土地改革,19937月,县政府出台了开发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政策,一是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变单一的划拔供地方式为出让与划拔的“双轨”供地方式,把市场机制引入土地管理,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土地市场,二是对经营性用地采取出让制,对非经营性用地仍实行划拔,三是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协议、招标、拍卖三种形式,四是切实做好出让金的收取和管理工作,土地出让金用于城市建设以及土地开发。19975月,按照国务院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要求和《土地管理法》,全县开展城镇规划区内土地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清理整顿的土地市场是自19905月国务院颁发实施55号令以来,武隆县城镇规划区的所有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行为,包括因房屋等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售、出租、抵押而发生的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和其他变相的土地使用交易行为。6月,全县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有关精神,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自觉执行国务院的有关精神,按照耕地问题动态平衡的要求,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地,充分利用现有存量土地和废弃地,对非农业建设确需占耕地的,执行“占一还一”,二是对各项建设用地按照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严格按法定权限和规划、设计以及报批程序审批土地,三是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四是加强土地法制建设,查处各种土地违法案件,五是加强对国土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国土管理工作列入党政领导政绩的考核内容。200110月,为适应国有土地改革的需要,将原属县发展计划委员会地质矿产行政管理、制定国土规划和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职能划归县国土局,“武隆县国土局”改为“武隆县国土资源局”。20028月,县城首次举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标拍卖,这次土地使用权是将国有土地管理引入市场机制,有利于规范地产市场,增加政府土地收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转变政府职能发展个体私营经济

党的十三大后,全县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两个基本点,加快建立和培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加强对计划、财税、金融等方面的配套改革,政府职能逐步转变到以间接管理的宏观经济调节体系。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继续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使全县经济走入了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城市经济综合体制改革,主要是转变政府职能,由政府对市场的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的宏观调控。200110月机构改革中,将原武隆县计划委员会改名为武隆县发展计划委员会,其工作职能也进行了调整,一是把地质矿产资源行政管理,制定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职能交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对全县经济发展实施区域调节与管理,二是将交通备战职能交县交通委员会,三是增加招商、项目、物价管理的一些职能,四是简化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指标体系。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总量平衡以及经济结构的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工作,提出经济建设和投入融资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的供求状况,提出经济总量、发展速度、增长方式、结构调整、人口控制、劳动就业等指标及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搞好生产力布局和资源开发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和促进全县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负责国民经济的预测、监测和发展趋势分析工作,综合运用投资、财税、信贷、价格、地方储备等经济手段,逐步健全对全县经济的调节机制,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从而加强对全县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

在财税体制方面,主要是加强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增强财政税收调节作用,实行依法治税。1986年武隆县继续执行1982年省、地制定的“定额补助,分灶吃饭”的包干制,1994年起实行分税财政管理,其中增值税作为中央与地方的共税,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划为地方税。从1991年起县对区镇试行“核定收支,实行收支挂钩、超收分成、短收自负、节支留用、超支不补”的包干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并采取区镇收入全额上解、支出县里如数下拨的结算办法。1996年县财政对乡镇实行划分收支、核定基数、上解递增、增支自负、超收分成、短收自补,一定三年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1996年,县财政体制改革,将国有资产管理分离,设立武隆县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全县的国有资产管理。2001年,机构改革时,撤销原财政局下属国资局,设国有资产经营中心,2002年为了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县财政局增设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负责对全县财政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的集中审核、报帐和核算,财政局内部改革后,到2005年县财政局内设机构有14个科室、1所,4个中心。

在税收体制方面,改革开放后,为了支持地方经济体建设,加强税收调节作用,对税收制度进行全面改革。一是建立健全企业所得税制,对盈利的国营企业开征所得税并对税后利润大于核定的留成基金开征调节税,开征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所得税等,使不同税种在经济领域里分别发挥特定的作用。通过改革,1993年税收体系共有41个税种。1994年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全面实行税制改革,建立以增值税为主体,消费税和营业税为补充的流转税制度,改进并扩大增值税规范征收办法。在对商品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取消产品税,同时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以调节消费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财政收入。取消按企业所有制形式设置的所得税,实行统一的内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也进行了改革。19949月,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和国家财政改革的需要,对税务机构管理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将武隆县税务局分设为武隆县国家税务局和武隆县地方税务局,武隆县国家税务局负责国税的征收和管理,武隆县地方税务局负责地方税的征收和管理。1995年撤销巷口税务一所和巷口税务二所,设立武隆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1997年武隆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设巷口国税所,20053月,县国税局增设办税服务厅。

在金融体制改革方面,自1960年建立中国工商银行武隆县支行后,197812月,建立中国建设银行武隆县支行,19797月,将农村信贷业务从武隆县人民银行分出,成立中国农业银行武隆县支行,19848月,恢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武隆县支公司,19964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武隆县支公司分设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武隆支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武隆县营业部,10月,从县农行分出农村信用业务,成立武隆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后改为武隆县农村信用合作银行。1997年,为了加强粮食收购的国库管理,将国家粮食收购资金,从县农业银行分离出来,建立武隆县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开放以来,武隆县金融机构认真贯彻金融法和计划统计法,制定信贷和现金需要计划,按月按季和检查信贷和现金计划执行情况,确保资金用于全县生产和生活上。1994年各银行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多种体制改革的决定》继续整顿金融秩序稳步推进金融改革,严格控制信用总量,切实加强金融管理,强化信贷总量控制,严格信贷管理,执照新的信贷监控原则和信贷资金管理办法,保证了中央银行宏观调控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1995年进一步强化金融管理,改善服务质量。

武隆县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也为全县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活力,到1992年,全县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3331户,私营企业5家,从业人员4200人,交纳税金231万元。1993年,为了加快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武隆县委、县政府出台了放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一是简化开业登记手续,二是国土、建委等部门在个体工商户征用土地,修建或使用交易场所等方面积极支持,大开绿灯,三是扩大个体、私营经济的经营主体和经营范围,四是金融部门积极支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提供贷款支持,五是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享受同国营、集体职工同等政治待遇,六是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要合理纳税,取之有度,七是对爱国、守法、敬业、贡献大的经营者,给予精神和物质的表彰和奖励。19973月,在全县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会上,有关部门介绍了如何支持和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经验,表彰奖励了对全县经济有较大贡献的部分私营企业和遵纪守法的个体户。19987月,县委、县政府制定《武隆县个体私营经济五年(19982002年)发展规划》,今后的五年重点发展第三产业,努力扩大第二产业,积极开发现代农业。为了贯彻落实《规划》,全县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作为振兴县域经济的战略措施来抓,做到“先开放、后规范”,积极扶持,加快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9月,县政府就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公开承诺:一是保证县委、县政府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各项优惠政策全面落到实处,二是实行县长接待日制度,三是在县政府办公室设个体私营企业举报投诉电话,四是成立“武隆县人民政府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督查办公室”,负责督查有关问题,五是从92日起,对全县个体私营企业日常性行政规费实行“一票包干”,由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取,六是坚决查处对个体户、私营企业吃拿卡要、故意刁难、敲诈勒索和打击报复的行为。19993月,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营造一个特别的发展一环境,提高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制定了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一系列优惠政策,内容涉及对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的工商登记办法、税收政策、规费政策、金融政策、土地及城建政策、保护政策等等共50条。特别是近几年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扶持和协调,加快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也产生了一批纳税大户,如华邦酒店、宏福饭店、鸿城鞋店、红豆超市等,创建了一批地方品牌,如樊三豆腐干、羊角老醋、土坎苕粉、仙女山老腊肉、江口鱼等。到2006年全县个体私营工商户10836户,完成营业收入4.1亿元。

在对外开放方面,武隆县主要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走出去就是积极搞好产品外销和参加各类产品的推销会和交易会,让重庆市内和市外更多的人了解武隆、认识武隆,请进来就是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请在外的武隆籍人回到家乡,让他们看到家乡的变化,回来建设家乡,也请一些外地财团或外地投资人到武隆参观、考察和实地查看投资项目,以吸引外来者到武隆投资经商办企业,促进武隆地方经济发展。

198410月,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实行对外开放发展山区经济的决定》,敞开武隆大门,对外开放,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走资源致富之路。《决定》提出了六条优惠政策,一是本着本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欢迎省内外集体和个人,到武隆独资或合资进行进行开发,二是凡到武隆县独资开矿建厂的单位或个人,免交一定年限的工商税和所得税,三是凡与武隆搞合资经营的税后利润分成,外地可高出投资部分比例的一定比例,四是凡来武隆县帮助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或转让新技术、新产品,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的,可按比例分成,五是凡引进外资、技术、人才或提供信息和合理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按贡献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六是凡愿来武隆县工作的助理工程师以上的技术人员工资可向上浮动一级或二级。19879月,武隆出台了对外发展横向经济联合的政策,一是凡外地单位或个人到武隆国营、城乡集体联办联营企业的,一切手续从简,二是凡来武隆境内联办联营企业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八优先”,三是联合新办的企业,对土地使用费和城市建设配套费给予优惠照顾,四是税收上给予照顾,五是凡来武隆县独资举办企业的,由客方自主经营,产品和利润客方自由支配,并在税收上给予照顾,六是联办企业的利润,客方可以多得,七是对帮助武隆县企业技术攻关,进行技术管理和技术指导的的工程技术人员待遇从优,八是帮助武隆资金、物资、设备、人才,提供经济、技术信息服务和培训各类专业人才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19954月,县政府制定扩大开放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主要是在投资范围、土地优惠、引进资金政策和简化审批手续等五个方面,政策出台后,当年就协议引资1.9亿元,实行到位7176万元。19986月,重庆海索集团公司董事长到武隆县的土地乡实地考察后,在土地乡征地2000亩,建立生产芥末的原材料山芉生产基地。19994月,县政府又出台《武隆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一是扩大投资范围,鼓励和吸引县外客商投资建设交通、通信、能源、市政基础设施,兴办旅游业、科技服务业、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等第三产业,二是实行土地优惠政策,三是收取各种规费时实行免收或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四是有关税收实行优惠政策,五是简化审批手续,开展“一站式”服务。19995月,武隆县派人参加重庆投资贸易洽谈会暨中国重庆第四届三峡国际旅游节,活动中参会单位和人员积极开展贸易洽谈和旅游招商,共达成合作投资协议和意向性协议10个,协议引进资金2.1亿元。20037月,在2003年中国重庆全球采购会上,武隆县共推出了基础建设、旅游、工业、农业产业化等61个招商项目,展出具有地方特色的羊角豆干、羊角老醋、武隆竹笋、晶丝苕粉等名特产品,成功签约天然气供气项目、中药材基地项目等6个项目,签约总金额2.5亿。20038月,武隆与外来客商投资洽谈会签约会上,共达成4个项目的投资协议,引进资金3800万元。在仙女山华邦酒店召开的招商引资项目推介会上,重庆三和机械制造公司、小天鹅饮食文化有限公司、台湾旻乐生活事业有限公司与江口镇、巷口镇签订了意向性协议,投资金额2800万元。2003年县政府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有关部门帮助了仙女山天然色素厂、县国锰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出口手续,帮助华银山野菜公司办理了自营出口权和海关注册登记手续,牵线搭桥外资的引进等。20041月,县委、县政府出台《武隆县招商奖励办法》,鼓励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引进项目、资金、企业落户到武隆,凡招商引资的单位或个人由县政府给予奖励。年底,招商引资10亿元,签约项目30个,动工项目15个,储备招商项目50个,到位资金2亿元。20054月,武隆县在第十届中国重庆投资洽谈暨全球采购会上,签约项目25个,协议总额10亿元。200511月,由重庆鼎泰拓源氧化铝开发有限公司投资8.6亿元修建的氧化铝建设项目第一期工程,在白马工业园区竣工投产,这也是武隆近几年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之一,它的投产运行,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外来客商到武隆县投资经商办企业的信心和决心。先后一批招商引资来武隆县投资的项目也陆续完工投入使用,如重庆江口水电站,重庆华邦制药公司武隆分公司、武隆县建渝钢铁有限公司、武隆富民鞋有限公司、武隆县城新时代广场等等,通过对外招商引资,不但扩大了武隆的对外开放,也加快了武隆县经济的发展步伐。

 

重庆党史微信公众号

重庆党史网版权所有.中共重庆市委党史研究室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号  邮编:400015
渝ICP备11000637号-3 技术支持:华龙网
渝公网安备:50019002502086

您是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