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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

2017-05-16 09:10:57来源:重庆党史网

 

潼南县档案史志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潼南县在农村普遍推行了以家庭联产责任制为核心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改革,大大地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然而,与广大农村出现的欣欣向荣的大好局面相比,城市工业、商业、财贸、金融、计划等领域的改革却相对滞后,使城市发展和居民消费需求与计划经济体制的矛盾更加尖锐、突出,全县上下要求加快改革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党的十二大以后,随着全国城市经济综合改革的全面推开,潼南工业、产业、财贸、金融、计划等改革提上了县委、县政府的议事日程。

一、工业企业改革

潼南县是一个农业大县,资源相对缺乏,工业基础薄弱,加之长期实行按计划、按比例管理经济的模式,使潼南县工业经济的发展受到严重制约,长期处于被动地位。推广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较好地推动了工业经济的发展。

(一)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

1980年,根据党中央提出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对工业企业结构进行了初步调整,从宏观调控实际出发,压缩了基本建设,开展了以扩大企业自主权为开端的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建立健全了各种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以此向“定、包、奖”的方向发展。同时,把责任制、合同制、奖惩制有机地结合起来,普遍掀起增产节约运动高潮。在企业中进行改组和联合,加快推行企业整顿,增添企业活力。同时,积极筹集发展资金,用于发展城镇集体经济,并发动职工集资入股,积极吸收社会游资,新建二轻企业就有第二缫丝厂、轴承厂、阀门厂、印刷厂、翠屏成衣厂;转厂合并撤销的二轻企业有:机具配件厂、电焊条厂、二轻机械厂和红窑厂。全县城镇集体工业企业发展到41个,其中二轻企业12个。有固定职工1591人,固定资产原值4711万元,流动资产5906万元,年工业总产值1005万元。

1982年,在企业中实施双配套、双促进,采取措施精简放权,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民主选举或招聘厂长(经理),履行厂长(经理)负责制,调动了职工的积极因素,增强了企业的活力,增大了城市经济实力,加强了服务能力,增加了吸引力,扩大了辐射力。同时,坚持集体企业建立健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按股分配的承包责任制,进一步改革工业企业的管理、用工、工资分配制度。

这些改革,给工业企业增加了活力,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经济效益很明显地得到好转。在加快企业经营体制改革的同时,不断加强党委对民主的管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要求对职代会的议题、报告、决议要认真讨论、研究、检查落实,真正体现党的领导作用,树立党在职工中的威信。

(二)推行利改税

1983年,在全县工业企业中推行利改税改革,企业不再交纳固定资产税,并可以按工资总额10%计提的职工的福利基金,这笔金额可以在商品流通费(成本)中列支。职工的奖金和企业基金,可以在税后留利中列支。主管部门还可以从企业留利中适当集中部分资金,用于所属企业(含亏损企业)增设网点、简易建筑、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以及内部调剂的需要。利改税后,企业主管部门的行政经费,不再由财政部门退库,改由主管部门按同级财政部门核定的计划向所属企业提取。企业继续推行“税利分流、税后承包”为主体的各种承包形式。对一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需要重点发展、技改任务重、自我积累能力有限的企业,可以在税后“两包一挂”实行上交利润、递增包干、定额退货或上交利润包干,超收分成等承包形式。

通过行之有效的利改税,调动了相关部门当家理财的积极性,推动了企业的改革。

(三)全面推行承包制和租赁制

1988年,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发展商品经济若干政策的意见》。在工商企业中,全面推行承包制和租赁制,试行股份制,大力发展横向经济联合。对大中型工商企业,按两权分离的原则,全面推行税利并存,税后利润逐年递增上交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对小型工商企业、亏损企业,普遍推行租赁制和亏损包干,并且可以有偿转让给集体或个人,促进企业包、租、买,鼓励和支持大企业带小企业,效益好的优势企业兼并效益差的劣势企业。

在强化企业经营责任制的同时,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风险机制和法律机制,保障经济体制的顺利进行。凡是实行了承包、租赁的企业,出包方应该为承包方创造良好的条件,并采取公平、公开招标等形式,通过平等竞争、择优选聘经营者。在深化企业内部改革中,坚持外包与内外相结合,承包与租赁相结合的体制改革。国营企业出包、出租权仍然属于国家,而财政部门则是企业固有资产的代表者。企业承包、租赁合同的签订,合同必须经县财政、税务、审计、农行等经济监督部门复查审定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税务)部门共同与企业签订。

以企业承包、租赁的,原则上是不缴纳风险金和抵押金,由承包企业的自有资金来作为保证金。

凡是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的实在利润按税法规定进行征收。

承包人在当年完成或超额完成指标利润和其它合同指标的,给予奖励。奖金来源是在企业税后留成中列支。

承包、租赁人在承包、租赁期间的新增固定资产(包括还贷),不能低于企业承包。

企业副厂长行政领导干部,原则上由厂长提请政府主管部门任聘或解聘。中层行政干部则由厂长聘任或解聘。

凡是实行租赁经营的小型工业企业和小型商业企业,除了按章纳税外,还向主管部门缴纳一定数额的租金,而主管部门则在年终又将其租金返回企业。小型企业租金,依据企业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经营状况、市场动态等因素核定。

在宏观调控方面,主要是管理好企业经营的投资方向,合理配置资源,减少投资的盲目性,避免低水平建设。

同时,全县所有企业都执行了在党委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经理)对企业生产技术进行直接指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支持职工群众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全县所有承包企业贯彻《企业法》和《承包条例》,既确保了厂长(经理)在生产经营指挥关系的中心地位,又充分发挥了企业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造就一大批“四有”职工,确立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工会、职代会民主管理的作用,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双保合同制”。

为了更充分扩大企业的自主权,保证厂长(经理)负责制能顺利地推行。坚持以经济责任制为中心,实施了企业配套改革。

按照经济责任、经济权限、经济利益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以企业承包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深化改革企业分配制,打破“大锅饭”,调动广大职工的劳动积极性,提高了职工素质和经济效益。

根据国家的相关要求和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实施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并结合企业的发展实际情况,把当前与长远发展经济目标结合起来。

结合企业的实际需要,改革调整企业内部组织机构,稳定、完善、深化各种承包、租赁经营责任制和企业内部机制的配套改革,使企业在国家宏观调控下,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需要,有利于宏观调控和企业的民主管理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企业机制,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改革劳动体制,推动劳动用工改革。

在深化企业改革中,为了提高企业的综合素质,克服以前的“以包代管”、“以奖代管”、“以罚代管”和“求稳代管”的不良倾向,把企业的内部管理,层层列入竞争机制,把落实承包经营责任制,建立在竞争的基础上,全县企业实行招标招聘和招标承包。在完善劳动制度的同时,强化以严治厂、责任明确、有章可循、奖惩逗硬,建立起良好的生产环境和生产秩序。深入开展企业“上等升级”工作。在劳动用工方面尽力把固定工搞活,推行优化组合,搞好岗位定员、定额,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劳动市场,进一步推行经济效益与工资总额挂钩的办法,建立和完善生产资料、劳务、金融和科技等市场,为企业创造必要的较好的外部条件。强化经营管理和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搞好企业内部分配,改革、完善劳动用工制度。

凡是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国营企业,普遍推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配套改革。企业在健全质量管理和劳动定额管理的前提下,适当地、合理地扩大职工工资的浮动比例,并把浮动部分的工资连同奖金捆起来使用。而且通过考核、奖励,恰如其分地调配好分配档次。工业企业积极执行计件工资和定额工资制,有机地把职工的收入同劳动贡献挂起钩来。

为了进一步搞活企业内部分配,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县委、县政府克服种种困难,下决心坚决打破“大锅饭”,严格执行按劳分配制度。并根据企业职工的技术水平、责任大小、劳动强度、环境条件和个人贡献来确定职工的工资收入,建立全面反映职工劳动质量和数量的工资制度。对于企业厂长(经理)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和有贡献的职工的效益浮动工资与奖励,其资金(奖金)来源于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在职工奖励基金中进行提取。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企业经营体制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基本上解除了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格局。

1992年,县委、县政府《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通知》。强调管理好工业企业承包合同,不断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凡是实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都能将自负盈亏、企业财产保值、增值内容及加快新产品开发、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充实进去,并贯穿到完善承包企业工作之中,以便作为对企业领导班子奖惩考核的重要依据。条件具备的企业,普遍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继续推行和完善“工效挂钩”办法,调整充实挂钩内容。对于有效益、有能力、发展得很快的企业,在能够保证完成承包基数的前提下,可改为“兑挂兑提”改“环比为定比”,改“单一指标挂钩”为“复合指标挂钩”。

在深化企业经营体制改革中,自始至终坚持“责权统一”,健全了企业“四自”的机制,用好自主权,明确企业在生产经营决策、产品定价、产品销售、投资决策、资产处置、人事劳动用工及工资奖金的支配等方面的企业合法权力。积极采取多种多样的转变运行机制,主动走向市场,强有力地推向市场。在工业企业的扩大经营范围内,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使其企业增强活力,促进生产发展,增加效益。

在完善企业领导体制改革中,首先以党、政、工分开入手,划清党、政、工的职能,理顺党、政、工的关系,明确厂长(经理)、基层党组织、职代会的职能,强化以厂长(经理)为主的精干、高效的行政指挥系统,建立健全必要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一级抓一级,确保政令畅通。并从思想、职能、职责、机构和规章制度上,进一步确立“厂长全面负责,党委保证监督,职工民主管理”的企业领导体制新格局。第二,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强化经营管理,并把向国家承包的经营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科室)、班、组、个人,签订内部合同,实行目标管理,强化企业内部的经济核算,严格质量管理,积极推行“厂内银行”和满负荷工作法等先进的管理手段和方法,推进企业管理水平。

1988年推行企业改革以来,全县共有59户国营、集体企业和商店实行了以承包经营为主的多种多样承包责任制。一个多形式、多层次的新的企业机制正式形成。实践证明:企业承包制是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探索出来的符合我县县情、具有适用性的多种经营形式。企业承包制实现了两权分离,落实了厂长(经理)负责制,增强了企业活力,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了企业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机制的形成。企业有了新的起色,经济效益相应地得到了提高,推动了经济发展。

(四)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积极发展股份制企业

1996年,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按照“一大三上”的思路,采取“争、挤、集、贷、引”等办法,从明晰产权入手,加大发展股份制企业的力度,进一步完善对企业人、财、物和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改以产值为主考核企业为以利税为主的考核制,广泛开展“创百万元税收企业”活动。

1997-2005年,潼南县肉类联合食品公司、潼南县丝绸厂、潼南酿造厂等31家企业破产,对潼南县化工厂、潼南电耐厂等15家企业改制重组为有限责任公司。

总之,全县工业企业改革始终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适当发展其它经济成份,形成适合我县生产力水平的所有制结构;建立富有活力的国营企业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探索公有制经济多种有效的形式;加强市场体系和市场组织建设,逐步建立在国家指导和管理下的全面统一的市场体系;逐步理顺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理顺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建立和健全直接调控与间接调控相结合。通过经营体制改革,企业发展了,企业职工的精神面貌有了新的变化,经营管理水平有所提高,改善了企业素质,企业领导班子向“四化”的方向前进了一步,逐步建立健全了企业领导制度。经济体制改革,使其企业的劳动组织结构有了较大改善,劳动纪律明显好转,财务管理、质量管理等基础工作有了进一步加强,从而使经济责任制健全、巩固、完善,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二、商品流通体制改革

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全县商业购销两旺、市场繁荣,商品的收购和销售总额大幅度上升。1979年的社会商品零售金额为6636万元。1983年,县委、县政府转发重庆市委组织部、市经委、市总工会《关于健全企业领导制度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强调认真抓好商品流通渠道,做好产前产后的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商品流通渠道的作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买难卖难的问题。加强市场的观测,瞄准市场动向,积极向农村传递商品信息,主动帮助工农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压缩长线产品,增加短线产品,以确实保护商品渠道畅通,使其货通其流,加速商品流转,提高经济效益。

在发挥国营和供销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各部门各单位实施多渠道、少环节,把流通搞活,积极活跃城乡物资交流,切实解决农民买难卖难之苦。1991年,政府千方百计开拓市场,搞活流通,并在加快流通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国营商业和国营物资企业的主渠道和蓄水池作用。同时也注重发挥集体商业和个体商业的作用,积极发展农、工、商、贸、技之间的多种形式联合,采取有力措施来疏通流通渠道,并层层打破有障于商品流通渠道的层层封销,强有力地引导消费,极力开拓城乡市场,拓展农村市场,为农村提供运销对路的商品,大力组织农产品的收购和推销,并且按照“治市场、促生产、调结构、增效益”的方针,在市场疲软的情况下,采取送货下乡,举办层销会、有奖销售等多种形式以销促量,扩销增收,启动市场,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全县国合商业购进完成15473万元,纯销售达19974万元。与此同时,大力加强市场建设,扩大贸易场所,全年共投资17万元,新建设市场9处,4200平方米,新建商业网点27处。市场建设促进了物资商品交流,进一步完善了农村产品收购政策,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农业副产品收购任务。

在疏理城乡渠道时,把搞活农村市场为主攻方向。积极组织工业产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扩大城乡物资交流。政府还研究制定了搞活大中型国合批发企业的政策及其措施,以此稳定市场和调节市场。还在国合零售企业中进行了经营放开,价格放开,分配放开,用工放开的“四放开”试点改革工作,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1992年,根据市场的需求,适时地调整产品的结构,并时时做好市场预测,分梯次积极开放新产品,不断提高产品的档次,健全销售工作体系和用户服务体系,以市场需求为目标,促进内部运行机制的转换。同年,县委、县政府颁发《关于加快改革开放,大力发展经济的决定》。强调加强县内市场建设,积极培育粮食批发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工业消费品市场、文化市场以及其它各类市场。并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鼓励支持县各级各部门和区、乡、村建立各类市场。同时,还鼓励县内企业到县外去开拓市场,扩大我县在县外市场占有的份额。

在实施流通渠道体制改革中,建立了“三多一少”的商品流通体系,开辟多种渠道,搞活商品流通。突破地区封锁,发展横向的经济联合,逐步形成跨地区的流通网络,为工农产品打开销路,实现以流通促生产,增加经济效益。同时,也让外地优质价廉的名牌高档商品进入本县市场,以促进我县地方工业改进产品质量,增强竞争能力。

三、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管理制度改革

价格改革是建立和健全合理的价格形式机制和价格管理体制,调整重要生产资料的价格,根据市场规律、动向,适当提出粮食及其他产品的收购价格或定购价格,逐步解决粮食及其它农产品购销价格倒挂的问题。对于供求大体平衡的一般加工商品,供求强性比较大的商品和耐用消费品以及非生活必需品,逐步实施放开价格,由市场规律进行调节处理。另外,区乡不同产品的具体情况,逐步取消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

1991年,在价格改革中,我县自始至终把价格上涨幅度尽量控制在居民企业和国家财政所能承受得了范围内。严格控制社会总需求,以保持全社会总供求量基本上平衡,为价格改革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在调整基本产品的价格的同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促使企业消化部分涨价因素,并防止各类商品价格大幅度上涨,造成不合理的比价复归。

价格改革,我县始终控制在居民、企业和国家财政所能承受的范围内,解决农村产品价格倒挂和调整消费品价格,保证广大城乡居民实际收入不降低。

四、推进住房制度改革

1983年,县委转发重庆市委《关于检查纠正党员干部多占住房的几项规定》。强调指出:分配住房一定要走群众路线,党员干部应该必须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于少许党员干部的住房须属正当分配,但居住面积超过了的,应该进行清退处理。至于不愿意将多余的住房退出的,从71日起,每月按每平方米加收房租1.40元。

在住房制度改革中,强化城市规划调控,改善住房的供应结构,从中调整住房转让环节的营业税改革,严格执行税收经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的错误行为。全面落实廉租住房制度,以此保障最低收入的家庭的基本经济需要,合理地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促进市场供需协调。

五、深化国土资源管理机制改革

为了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1986年,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处理清理占地工作中的几个具体问题和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规定》。强调严禁采取各种形式买卖、租赁或变相买卖,租赁土地和违法转让宅基地。凡是未经批准占地建房自用,不按审批面积批少占多建房的;不按审批手续指定地点建房,批劣占好的罚款1-5元。对于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房屋,要充分利用荒地和原有宅基地。严格控制使用耕地取土进行砖瓦生产,以保障农业的耕地面积稳定,粮食年报。

为了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国土管理体制,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职能,县政府相继出台了《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做好国土资源管理机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在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整顿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管理机制改革,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职能。

六、推进计划体制改革

1991年,全县将计划工作放在社会经济活动的原则、规划、指导和调控之中,使之保持社会经济总量的平衡以及主要比例关系和结构的协调。计划体制改革是在依据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和不同时期经济发展的客观情况下,促进计划管理的形式和方法。坚持并改进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制度,合理调整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范围之内,准确运用价值和供求的一定规律,运用社会经济政策和社会经济权利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和调节,以此增强计划决策和管理科学性和有效性。

计划体制改革,是在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在保持社会经济总量的平衡和相对的比例之中进行的,有利于指导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

七、推行财政体制改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县的财政工作重点转移到“发展经济、保障供给”、“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上,牢固树立一个基础(以农业为基础)、两个方针(发展经济、保障供给,调整、改革、整顿、提高)、三大观点(政治、生产、群众的观点),扎扎实实为支援农业,发展多种经营服务,促进我县经济发展。

为了把农村信用社真正办成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1984年,我县继续进行信用社改革试点。通过改革,放还信用社的人权、财权和经营权,以此扩大股金,增加积累,增加信用社的群众基础和经济基础,同时组建信用社、县联社,加强统筹协调工作,扩大贷款范围,并实行贷款浮动利率,改革资金管理制度,促使农村信用社实施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004年,县政府办印发《潼南县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阐明政府非税收入是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依法理财,建立公共财政管理模式的迫切需要,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实施非税收入管理中,进一步深化了经济体制改革,增加了财政收入。

八、推行税收体制改革

潼南县在深入经济体制改革中,于1683年实施税收体制改革,实行利改税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但从根本上不能解决企业与国家的关系。因此必须全面改革税利,实行产品税(工业)、营业税(商业),以此推进利改税工作。这一举措的实施,既给企业带来了新的压力,同时也将切断企业对条块的财政关系和依附关系。只有通过实行利改税,才能进一步放活企业创造条件,从而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活力。

1988年,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发展商品经济若干政策的意见》。是继续执行县委[1986]26号文件中关于企业在税收的扶持优惠政策:即建筑营业税列入工程预决算;新办农村集体建筑企业,分别情况免征所得税1-3年,设备贷款,准予税前还贷;农村集体建筑企业外出承包工程的职工工资,准予按实际情况进入成本;对联系县外承包工程的人员,在成约后,可接签订的承包合同的造价付给1-5%的信息费,凭税收凭据进入成本。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税收工作,政府强调发展高效农业,以巩固我县的基础财源,搞活企业,壮大支柱财源;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培植新兴财源;税发展第三产业,以培育经济后贯财源;继续发展场镇经济,有效地开发新生财源。

全县随着以“分税制“为核心的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入,各级各部门已把大力发展生产,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不断开辟财源,增加财政收入提上了议事日程,并在深化乡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同时,实现财权与事权的统一,强化税收征收管理体制,防止资金流入或流失。

九、金融体制改革

全县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并依据信贷资金投向,于1991年,有效地运用利率、储备金、再贷款、后率等金融手段,促使国民经济的总量平衡和经济结构调整,以此防止信贷膨胀。专业银行在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承担经济调控的前提下,同时进行企业化管理,实行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继续鼓励居民储蓄和住房贷款,逐步扩大债券和股票的发行,并严格加强金融体制管理,发展金融市场,鼓励资金融通。

2000年,全县清理整顿非金融机构工作圆满结束。全县48家非金融机构,共返回借款15492万元,占借款资金的47.5%,实际偿还能力由清理整顿前的12.8%,提高到44.4%。通过追收贷款,全县31家基金中有25家顺利并社,乡企基金和供销社社员股金转退工作顺利进行,城区“三乱”机构前期兑付全面结束。

为了方便中小企业在开行贷款提供担保,并承担相应担保责任,20059月,建立潼南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同时,为加强政府、企业、个体私营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打造诚信潼南,努力做好我县申报使用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分行综合授信贷款工作,解决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产业化项目建设资金短缺的困难,促使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组建了潼南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主要负责国家开发银行综合授信贷款的有关工作。

十、推行投融资体制改革

为了保证重点建设有相对的稳定的资金来源,1991年,建立机、油、电、运专项开发基金,并努力开辟运用经济办法,吸收和筹集社会资金的新途径,继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调动地方部门企业开办能源,开办交通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充分发挥高层次的竞争机制作用。

按照企业生产能力和投资限额确定划分项目的审批权办法,严格控制股金的总体规模,加强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实施投资体制改革。但凡属于关系到全局的重大建设项目,我县仍然实行相对的集体管理制度。对于一般的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均由投资主自行决策。

十一、推进工商管理体制改革

潼南县实施工商管理体制改革是在1982年实施的。在改革中,对于国营商业,仍然坚持执行“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并把工商管理工作作为立足点,放在发展商品生产上,用百分之九十六的精力大抓发展生产,建立商品生产基地,并且认真做好发展农业、发展商品经济的肥料、农具、农药、农药机构的供应工作,保证农业生产之需。

在认真贯彻执行从计划经济结构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的同时,为进一步疏通商品流通渠边,扩大商品购销,积极组织送贷下乡,满足城乡市场的需要,增加经济效益。县委、县政府于1983年转发重庆政府《关于颁布〈重庆市商业、供销社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以深入工商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商业企业,搞活经济。至1994年止,全县已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达10645户,从业人员12818人,注册资金824.1万元。私营企业达302户,做作业人员3448人,注册资金1699万元。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总产值1767.6万元,营业额达3593.9万元,商品零售额达4330.4万元,向国家交纳税金200余万元。

“四化”建筑新局面。深入经济体制政策。全县于1983年实施了行政机构体制改革,既能适应行政体制改革,又能充分地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主动性和职能作用,更能充分地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强化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严格的工作岗位责任制,促使干部职工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忠于职守,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搞好党的各项工作。我县行政体制改革从10月全面展开,工作进展很顺利。拟定县委设工作部门5个,县政府设立工作部门28个,比改革前的44个减少16个。全县56个公社,568个大队,4328个生产队中,分党委、村党支部、党小组全部建立起来了。11月,组建中共潼南县委员会、县人大人民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政府28个工作部门中,除办公室等7个部级单位外,实有局级单位21个。全县普遍实行党政分开,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按乡建立了党委。行政体制的改革,切实改变了党不管政、政不管党的党政分不开的状况。1984年,潼南县相继召开了党代会、人代会、政协委员会,选举产生了新的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领导班子,县行政机构改革工作全部结束。

1985年,县委、县政府颁布《关于潼南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拟定县委工作部门12个减少为7个,精简率为42%,县政府设工作部门28个。全县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政事、政社分开,整顿理顺县与乡的关系,简政放权,充分发挥乡(镇)政府作用。以此改变领导方法,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用,规范政府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根据上级下达给我县党政机关人员编制总额,按照中共中央[1983]7号文件规定的编制分配比例,县委机关为15%,政府机关为78%,人大、政协群团组织为7%,并适当留一部分机构编制。县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均为科级。

十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为完善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健全综合服务配套功能,实行更为灵活的管理制度,使投资主体多元化,深入对外开放改革。1992年,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改革开放,大力发展经济的决定》。明确指出:我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范围定型为“一线”、“四点”,即绵璧公路潼南段沿线;点:即双江镇、梓潼镇地区、塘坝镇、小渡镇。其它乡镇根据本地优势自主开发。

潼南县对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始终坚持以地产开发为主,房产开发与地产相结合;新区开发与老城区改造相结合,积极开发商品房。并坚持统筹规划、综合开发,分步实施,注重效益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政策,统一作法,分级负责的办法,按城镇规划的要求,分行业、分区域合理布局。以“一线”为重点,以梓潼镇地区为中心,进行经济技术开发。在布局上,梓潼开发区以兴办生产服务型企业,新高技术房地产开发为主,双江开发区以机械工业为主;塘坝开发区以农村产品深加工为主;小渡开发区以机电、轻纺为主,尽力开拓各开发区的经济市场,壮大企业发展,增加效益。

经济开发区的发展,将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县政府对经济技术的开发区的工作十分重视,并实施了特事特办,全方位发展开发区的优惠政策,并对开发区的形式不拘一格,利益同占,风险共担,千方百计为投资者营造“四通”(即通气、通道、水道、路通)的优良环境,加大力度引进资金、项目、技术、人才,并用活国家下达给的金融优惠政策,拓宽资源,扩大开放,积极发展横向联系。2003年,我县经过各种宣传形式,极力宣传潼南,招商引资目标、协商引进外资10亿元,实际到位资金3亿元。2004年,凉风垭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签订落户的企业15家,征地930亩,投入开工建筑项目达10余家。

全县在实施经济技术开放区工作中,放手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大力兴办“三资”企业,真形式多式,政策极其优惠,官方同民可以一起上,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引进资金和项目,并充分利用我县的资源丰富市场广阔,增强了“三资”投资者的吸引力。在投资领域和投资方式上,大胆放开手脚,勇于革新,只许企业、车间、生产线,以及产品均可以搞合资,并且实行“一厂两制”或“一厂多制”的发展“三资”的格局,推进经济技术的开发。政府允许投资在我县发展旅游、建设、公路、桥梁和公用设施等,并积极主动地给外商提供选择投资项目,在政策上可宽的从宽,可变通的变通,可下放的权力尽力下放,集中力量加快能源,交通、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加速社区开发和旧城改造,拓宽经济范围,提高出品产品的比重,创新“三资”企业。2004年,全县接待投资经商者2000余人次,共签订项目92个,协议引资13.6亿元,到位资金系4.95亿元。

总之,在新时期城市综合体制改革中,潼南县按照党中央、市委的部署,作了一些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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