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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

2017-05-16 09:08:10来源:重庆党史网

 

中共江津区委党史研究室

 

江津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肇始于1978年,是中共江津地方党和人民政府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进行的一场深刻而巨大的变革。改革经过试点示范,典型引路,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在探索中前进,在深化中完善。改革是从那时以来,江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主题,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强大动力。

从建国初期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完全是政府的附属物,生产由政府决定,计划由政府下达,资金由政府调拨,产品由政府收购,利润由政府收支。在这种体制下,企业产权不清,权责不明,政企不分,管理混乱,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企业亏损面逐年扩大。20世纪70年未到80年代初,农村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得成功以后,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从农村转到城市,转到国有企业、商业企业、转到城乡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改革经历了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两权分离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三个阶段,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努力,逐步打破了旧的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资源配置由原来的行政分配逐步过渡到市场发挥基础性作用。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和相关配套改革的完善,江津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呈现欣欣向荣,蓬勃向上的新局面。2005年,江津的经济总量继续名列渝西第一,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33.29亿元,“十五”期间年均增长11.7%;实现工业总产值135.5亿元。“十五”年均增长20.2%;社会商品销售总额43.32亿元,“十五”年均增长11.7%;地方财政预算收入达到60967万元,“十五”年均增长22.6%;全社会职工年均工资达到13020元,“十五”年均增长14.6%。经济的快速、协调发展,得益于循序渐进经济体制综合改革。

承担江津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指导、协调、管理、服务职能的部门是1984年组建的市委政研室和1987年组建的体改办(后改为体改委)。这两个职能部门从组建到2001年9月撤并,基本上经历了江津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全过程。2001年9月以后,政研室、体改委职能分别由市委办公室调研督查科和市府办公室体改科承担,继续做好经济体制改革的完善和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以及各部门深化改革、健全和完善经济体制的工作。

一、经济体制改革历程

(一)扩大企业自主权阶段(1978——1985年)

这一阶段的改革是针对政府对企业管得过多过死的弊端进行的。早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四川省委选择了宁江机床厂等6个企业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1979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扩大国有工业企业自主权,实行利润存留等文件。按照中央和四川省委的部署和试点经验,1978年,江津市在预算内国有工业企业水泥厂,化肥厂,棉纺厂等骨干企业中,开展“扩权”试点。1981年开始在工交系统实行“定包奖”,在商业企业推行经济责任制,在部分国营工业企业中试行扩大企业自主权改革,对454种三类工业品下放定价权,由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定价。1983年两次下放数百种小商品定价权,至1984年,国营工业企业的自主权扩大到生产经营计划、产品销售、产品价格等10个方面。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着重是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关系。按照政企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离的原则,改变了统收统支的国营企业经营方式,扩大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企业内部也进行了以厂长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改革,使企业增强了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企业留利比重有所上升,职工工资福利显著提高。但是,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是在计划经济的框架内进行的,没有也不可能动摇计划经济的基础。

(二)实行两权分离阶段(1986——1995年)

这一阶段改革是推进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即国家有所有权,企业有经营权。198410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要自觉运用价值规律,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要求全面推进以增强企业活力,特别是增强固有大中型企业活力为中心的,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为此,从1986年开始,全县企业改革进入实行两权分离的新阶段,在小企业中搞租赁,在大中型企业中搞承包。以此促进政企职责分开和国有企业向市场经济转变。

1984年以前的企业改革,是按照县委、县府的部署,由各个经济主管部门(经委、计委、财办、农办等)领导下进行的。为适应两权分离的企业改革新形势,19877月,江津县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立。县委书记辜文兴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康纲有,县委副书记唐昌放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体改办,由唐昌放任主任、何建平任副主任。并从县委办公室、县经委、县农办、县农协等部门各抽一名干部到体改办工作。县体改领导小组成立机构改革、农村综合体制改革、工业企业体制改革、财经体制改革四个重大改革项目指导小组。从此,经济体制综合改革有了专门机构。后来,县体改办与1984年成立的县委政研室合署办公。

1987年,全县在全民所有制商业小型企业逐步推行“改、转、租”等改革形式,改国营企业为国家所有,集体经营或租赁经营,或国有转为集体所有,或拍卖或承包经营,执行集体财会制度。由于“改、转、租”形式落实了企业的责、权、利,实现了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使企业活力增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所提高。

1988年后,全县开始在国营工商企业推行以“税利分流、税后还贷、税后承包”为主要内容多种承包形式,强调集体承包和领导班子全员承包,进一步理顺国家与企业利益分配关系,达到国家财政增收,企业后劲增强的目的。19881月,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完善全民所有制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关于企业实行租赁经营制的若干规定》、《关于企业实行 资产股份经营制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改革政策文件。1988年3月,“深化企业改革培训会”召开,统一思想,打通干线。5月,县体改办会同有关部门和石门区委、朱杨镇党委、政府,对镇企办室主任、镇卫生院进行公开招标聘任改革试点工作,对受聘者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和任期终结审计制。6月,县体改办就国有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完善内部经营机制的效果问题,对江津化肥厂和县川江纸厂的企业改革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这两个厂的改革实践证明,通过完善企业经营机制,承包救活了企业。两权分离的改革在全线顺利展开,1989年12月,全县城乡企业实行承包、租赁的企业达2099个,占企业总数(含村以上企业)95%。其中,101个全民所有制企业有88个实行公开招标承包或租赁经营,共有135组340人参加投标。经过改革,更换企业法人代表50人。原企业行政副职、党团员、工会负责人中标的39人,企业工人中标的11人。全县有6个全民、集体企业兼并了9个全民、集体企业,被兼并企业职工1458人,兼并企业承担债权债务共70多万元,实现资产有偿转让130万元。

1990年至1991年全县商业企业实行“四放开”,按照“放而有度,活而有序,国家放宽,企业管严”的原则?在国合商业企业积极稳妥地推行“经营放开、价格放开、用工放开、分配放开”的四个放开,旨在促进全县“大市场,大流通,大贸易”现代商品流通格局的发展和形成。1992年撤县设市到1995年底,全市新建3000平方米以上市场31个,总面积175890平方米,保持了城乡商品市场的繁荣稳定。全市各种经济成份的商业服务网点达34565个,商贸从业人员12.39万人。其中改制企业及个体私营33581个,占97.24 %。

工业企业实行“五自主”。1991年1月,江津出台了30条改革措施,选择具有代表性的13户工业企业进行“生产经营自主,产品定价自主,人事管理和劳动用工自主,内部分配自主,技术改造自主”的“五自主”改革试点工作。1992年4月此项改革在全县全面推开。“五自主”的改革,使工业企业生产规模和经济效益大幅度增长,工业化程度明显提高,全市建材、食品、化工、机械、纺织等五大支柱产业逐步形成。到1995年年底,即“八五”期末全市工业总产值达到170831万元,比1978年增长7.4倍。职工年收入3261元,比1978年增长5.5倍。商业企业“四开放”、工业企业“五自主”的改革举措,推进了两权分离,为尔后实施产权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

(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阶段(1996年至今)

上述两个阶段的改革,都未涉及到企业的产权问题。要彻底冲破传统计划经济的束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进行产权制度的改革。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以后,涉及企业所有制的姓“社”姓“资”的争论已经解决。思想的大解放带来了企业的制度创新。各级领导和企业界从实践中看到开展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势在必行。据市体改部门调查,1996年江津预算内国有企业56家,其中亏损企业40家,亏损面71.4%,国有企业盈亏抵消后累计亏损3141.34万元,若不包括水泥厂、酒厂、电力公司三家盈利大户,其余53家企业累计亏损5160.5万元,工业局系统15家企业,其中有10家亏损,亏损面66.6%,城市公用企业6家,其中亏损企业4家,亏损面67%,亏损额943万元;纯商业企业12家,其中有8家亏损,亏损面67%;全年累计亏损1108.2万元。昔日令人羡慕的茧丝绸公司,1996年累计亏损921.9万元,被迫破产重组。又据市国资部门调查,1995年底我市清产核实国有资产总额为1151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49572万元,负债总额95789万元,资产负债率达83%。1995年底实际国有净资产仅19361万元。固有企业亏损严重,而且呈上升趋势,如不及时改制,几年时间将会导致国有资产全部流失。

为适应产权制度改革的需要,1997年4月,市体改办更名为江津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市委、市府仍然保留体改领导小组,由市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组成。同年,市领导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赴宜宾、双流等地考察学习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经验。1997年12月,江津市被重庆市体改委确定为重庆市区(市)县级综合改革试点县(市)。1997年,全市选择23户企业进行企业产权改制试点,取得经验,1998年全面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全市在保证固有资产不流失,银行债务不悬空,企业职工能得到妥善安置的前提下,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建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业为重点,培育和发展投资主体多元化、企业资本人格化的法人实体,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加快所有制结构调整,推动资源合理流动与重组,以实现企业两个根本性转变。全市新一轮的企业改革在反复研究对比试点并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大胆提出“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全面推进城乡固有、集体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在所有制结构调整上实现重大突破。经过1998年和1999年的产权制度改革,到2000年底,全市纳入重庆市考核的改制企业435户(不合我市城乡其他固有、集体企业、私挂公企业,中渝企业下属实体和各类事业单位的改革),已全部完成。改制形式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兼并出售、转让、剥离、破产重组、解散重组等。企业改制完成后,与主管部门脱钩,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江津的经济体制改革,终于平稳地越过产权制度改革这道坎,走进制度和机制创新的阶段,切实有效地实现了城乡固有集体企业的战略性改组。

二、综合配套改革

经济体制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实行劳动、福利、保障三为一体的就业制度。这种就业制度把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等社会职能"引进"了企业内部,表现为企业办社会,如企业办医院、办学校、元偿分配住房等。国家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也是如此。在实施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同时,必须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分离企业办社会等方面的改革,以及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县级机构改革和乡镇综合改革。

(一)劳动就业制度改革

建国以后,江津的国有企业安排了大量的职工就业,随着劳动报酬水平的提高,资本利润率的下降,加上技术进步,企业富余人员增加。在企业改革中,如何解决国企下岗职工劳动关系、富余人员下岗分流等问题,成为政府、企业和职工关注的焦点。早在经济体制改革的扩大企业自主权阶段和"两权"分离阶段,1995年全市所有企业就普遍推行劳动用工合同制,破除了计划经济时代国企的固定工、临时工等概念,是一大进步。1997年,中共江津市委、市政府贯彻重庆市委、市府《关于加强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过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贯彻重庆市委、市府<关于加强固有企业改革的意见>》,1998年,江津市人民政府又制订了《关于企业改革有关问题处理的若干政策规定》。这些文件,对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有关问题都作了明确规定。全市企业在改制中,精简管理机构,裁减非生产性人员。1998年年底大部分改制企业的人员包袱得到妥善分流和解决。全市下岗分流人员有60%实现了再就业,达7807人。

企业改制以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扩大就业再就业为重点,实施再就业工程,着力构建统筹城乡就业机制,不断创新劳动就业工作。采取开展对大龄就业困难对象“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和扶持,挖掘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发放小额贷款,扶持下岗人员创业;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等方式,不断扩大就业面。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扎实工作,2005年,实现新增城镇就业人员1.2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1.17万人。市劳动手土保障部门积极争取重庆市就业再就业资金2979万元,是"九五"期间的2.18倍,其中2005年重庆市划拨1352万元,筹集再就业资金呈逐年增长态势,使进出"中心"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100%发放,实现了"下岗"向"失业"的并轨。实施再就业援助,减免下岗失业人员和再就业企业各种行政收费、税费3150万元,帮助1976"4050"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征收失业保险基金5020万元,支出5878万元,失业保险费中筹集再就业资金704万元。实施再就业小额贷款,累计发放小额贷款1332万元,到期回收率100%。城镇登记失业率3.16%,低于重庆市平均控制指标0.84个百分点。

(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是深化企业改革,加快经济结构的重要外部条件。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办了许多应该由企业办的事情,企业办了许多应该由个人和社会办的事情。建立新的社会保障体系,就是从人力、财力、和权力、义务的角度清理政府、企业、个人和社会的关系,加快完善资金来源多渠道、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使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人"和"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社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把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框架的五个组成部分之一、明确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内容。在养老保险方面,重庆市政府制发了重府发[1993]10号文件、江津市政府提出了贯彻意见。从19933月起,不分所有制形式,不分职工身份,实施了全方位一体化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1995年开始建立个人账户,1998年行业统筹下交地方管理。在失业保险方面。1993年为了配合《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件》的实施,国务院发布了《固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1999年又发布了《失业保险条例》,全市按此要求,把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纳入失业保险范围,从此全市所有各种类型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参加了失业保险。市府于19974月发布了《江津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成立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20008月全市实施开展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到"十五"期末,全市已建立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制度,社会保险体系基本形成。

基本养老保险。2005年,全市有586户企业,在职参保人员78886人,32978名退休人员全部纳入了社区和社保机构管理,完成了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社会化管理率为100%,全年新增扩面6500人,完成年计划2500人的260%,全年应征收养老保险费18690万元,实际征收21280万元,发放基本养老金19766万元,确保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保持100%。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目前参保单位145个,参保人员6007人,全年共征收基金1977万元,基本实现自收自支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全员参保。

失业保险。2005年,全市参保职工47240人,征收失业保险基金1054万元,为2972名企事业单位下岗失业人员核发失业保险金999万元。

医疗保险。2005年,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已达683个,参保职工达75788人。落实了大龄下岗职工医保问题,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逐步纳入了医疗保险统筹,目前全市已有7714名破产、困难企业职工与退休人员、军转千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大龄下岗职工和317名离休干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2.3万多名职工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

工伤保险。2005年,全市共有参保单位320户,参保职工65004人,其中新增单位84户,新增参保职工6858人,征收工伤保险费402万元。

(三)住房制度改革

根据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要求,必须把过去由国家和企事业单位承担的住房建设、分自己管理和维修服务职能分离出去,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19921月,重庆市颁布实施《重庆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有五项主要内容:理顺租金标准,收住房保证金,购房给予优惠,推行合作建房,建立住房基金。国务院国发(1994)4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对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镇住房新制度作了完整和科学的理论阐述。它将房改的基本内容概括为"三改四建"。"三改",即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福利性分配住房的旧体制,包括:改变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的体制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改变各单位建房、分房和维修、管理住房的体制为社会化、专业化运行的体制;改变住房实物福利分西己的方式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四建"即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住房制度,包括: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住房金融和住房保险,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和房屋维修管理市场,从而逐步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促进房地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早在199110月,江津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正式成立,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了全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房改首先从调整公房租金标准入手,合理确定住房租售比价,促进职工自主买房和集资建房,加快了新的城镇住房制度的进程。为了盘活存量公有住房资产,回笼住房资金,促进住房分自己机制的转换。从1993年起在全市开展了公有住房出售改革,为政府回笼住房资金。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逐步深人和城镇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为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难的问题,市委、市府陆续出台了《关于对集资合作建房有关问题的规定》、《关于鼓励城乡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本着个人出资为主、单位补贴为辅的办法,鼓励单位职工集资建房。为切实解决职工后顾之忧,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精神,从1995年起,江津市全面推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

与企业改制同步进行的房改在1999年至2001年的3年中,房改取得重大突破。

一一调租政策,分步实施,落实到位。公房租金调整分三步实施,共收取住房保证全600多万元,低息支持单位修建职工住宅390套,建面31000多平方米。

一一出售公有住房稳妥推进,产权明晰。对机关、企事业单位成套职工住房,基本都通过优惠出售完善了个人全产权。共出售公有住宅1.3万套,面积58万平方米;收回房改资金6000多万元,利用变卖资金再投入修建职工住房5500套,面积48万平方米。

一一安居工程效果明显,集资建房参与踊跃。全市完成并出售安居住房33万平方米;集资合作建房6700套,面积58万平方米。

一一公积金制度稳步实施,进展顺利。全市已有359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参加人数2.9万人。收集资金2265万元,己政策性返还529万元,低息支持单位职工建房、安居工程借款578万元,住房建设资金开始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一一住房贷款广泛推行,迅速展开。市政府已安排房改资金600万元,专项用于职工购建住房抵押贷款,各专业银行也在积极推行和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1998年建设银行推出5000万元个人住房贷款,利息低于其他贷款30%,还款期限可延长到30年。

2005年底,全市已有550个机关、企事业单位纳入住房公积金管理,参加人数33287人。住房公积金新增归集额超过1.1亿元,归集净额超过6000万元。归集额同比增长41.38%。新增发放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购房贷款560户,3967.10万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2141.40万元,支持2031户职工家庭购买住房,贷款发放率占归集净额的39%。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已达全市住房消费贷款的29%。住房制度的改革,在大大改善市民居住水平的同时,促进了房地产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四)投融资体制改革

198410月初,国务院批转了国家计委《关于改进计划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同月,《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规定:要建立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是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指令性计划与指导性计划、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定,县委、县府提出了具体的贯彻意见,主要内容是:缩小指令性计划范围,扩大指导性计划产品范围,下放扩大县的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权和年度计划安排权,下放扩大县的外经贸易计划管理权限,改进物资分自己办法,下放扩大县的劳动工资计划管理权,简化年度计划,建立各种形式的计划承包责任制。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市场在资源自己直过程中发挥基础性和主导性作用明显增强。1997年下半年,东南亚金融危机,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果断地调整了宏观调控策咯。全市深入开展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宏观调控,取得明显成效。随着经济体制转轨阶段的任务基本完成,进一步扩大开放,通过推行MID投资方式,改革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实行项目业主制,招商引资,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海内外资金,“九五”期间先后引进马来西亚南发集团,市内外企业博达集团、大昌公司、捷津公司等投资和争取国家投资共11亿元,建成江津长江公路大桥和高等级公路226公里。“十五”期间,通过搭建融资平台,争取各种资金16亿元,用于公路和港口建设、四面山旅游开发、和工业园区建设。

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动了全市重点项目的投资和建设。2005年,全市策划储备2006年的江津市重点建设项目41个,总投资58.77亿元,2006年计划投资18.64亿元;申报2005年三峡产业发展基金项目28个,总投资20.85亿元。2005年,争取国债及专项资金突破1亿元,其中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2769万元、西部农网完善项目2620万元、城区电网改造2543万元,库区周边绿化带、移民饮灌等工程1922万元及其他专项资金220万元。同时,争取到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达2.9亿元,用于德感工业园基础设施、东部新城防洪堤道路、幸福大道等重点工程。还策划储备了江津市“十一五”规划重大项目120个,计划总投资733.14亿元;策划储备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项目50个,总投资近30亿元。

(钟治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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